乐山高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安谷片区幼儿园)施工标段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乐山高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安谷片区幼儿园)施工标段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3-04-24 11:16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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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4,839,488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乐山高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安谷片区幼儿园) 施工标段答疑澄清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乐山高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安谷片区幼儿园)施工标段投标人网上提问回复如下: 提问: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加分条件其他人员“1、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安全技术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安全技术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职称须附职称证书扫描件, (略) 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查询截图或提供职称评审管理部门印发的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扫描件)。本项最高得2分。”该条款明显有悖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请问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何必须要高级?请说明设置理由。而且专业为何不用与该房建项目相匹配的建筑施工安全专业,非得指定安全技术工程专业?请说明设置理由。种种条件设置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锁定潜在中标人,限制其他中标人入围中标,请招标人与代理机构重新修改招标文件,设置合理的招标条件,否则我单位将保留向监督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的权利! 回复:上述评分标准为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而非对潜在投标人设定的投标资格条件,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为保证足够的竞争性,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作出修改,详见补遗。 提问:我公司现对乐山高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安谷片区幼儿园)施工招标文件提出以下质疑:一、评分办法中: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安全技术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安全技术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为何招标人设置安全技术工程专业特定职称,明目张胆的违反《招投标法》?那么请问同样为建筑类相关安全专业职称的工程师是否就不能胜任本项目?望招标人给予明确回复。二、评分办法中:造价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职业资格的得0.5分,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职业资格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造价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为何招标人设置建筑工程造价专业特定职称,明目张胆的违反《招投标法》?那么请问同样为工程造价类相关专业职称的工程师是否就不能胜任本项目?望招标人给予明确回复。综上,根据招投标法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人员等,此两项职称要求明显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且安全技术工程专业、建筑工程造价专业职称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得将以上证书设定为加分条件。请招标人斟酌。 回复:上述评分标准为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而非对潜在投标人设定的投标资格条件,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为保证足够的竞争性,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作出修改,详见补遗。 提问:贵单位于2023年04月06日发布乐山高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安谷片区幼儿园)招标公告,我公司按照规定合法参与本项目报名工作。但在我公司认真阅读了招标文件以后,现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的疑问提出质疑:1.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安全技术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安全技术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安全负责人职称要求为安全技术工程专业职称,此安全技术工程专业职称为特定职称专业,安全类相关专业职称人员也可胜任本项目,招标文件用特定的安全技术工程专业职称,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2.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造价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职业资格的得0.5分,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职业资格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造价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造价负责人职称要求为建筑工程造价专业职称,此建筑工程造价专业职称为特定职称专业,招标文件用特定的建筑工程造价专业职称,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3.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企业诚信:投标人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企业诚信分为100分的得1分,企业诚信分每低1分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为扣分项涉嫌排斥投标人。综上所述,我公司认为以上规定明显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略) 量身设置。望贵单位予以纠正,同时为了维护投标活动公平、公正,我们也将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反馈。 回复:1、上述评分标准为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而非对潜在投标人设定的投标资格条件,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为保证足够的竞争性,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作出修改,详见补遗。 2、《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企业诚信分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信用评价,符合规定。 提问: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2)条,“其他人员:1、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安全技术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安全技术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职称须附职称证书扫描件, (略) 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查询截图或提供职称评审管理部门印发的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扫描件)。本项最高得2分。”经我单位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以及大数据软件查询,拥有该证书的单位寥寥无几,明显是故意抬高招标门槛 (略) 量身定制。该项目总造价2400多万的房建项目为何比其他上亿的房建项目要求还苛刻?请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公平公开的原则,更改招标文件中不合理的评分要求。 回复:上述评分标准为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而非对潜在投标人设定的投标资格条件,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为保证足够的竞争性,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作出修改,详见补遗。 提问:公司在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后。认为本项目施工难度不大。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其他人员要求的安全负责人得分项:具有安全技术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安全技术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略) (略) 满足条件, (略) 量身定做? (略) 和业主暗箱操作? 回复:上述评分标准为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而非对潜在投标人设定的投标资格条件,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为保证足够的竞争性,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作出修改,详见补遗。 招标人:乐山高新创新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2023年4月23日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2023-04-24 11:16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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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4,839,488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乐山高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安谷片区幼儿园) 施工标段答疑澄清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乐山高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安谷片区幼儿园)施工标段投标人网上提问回复如下: 提问: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加分条件其他人员“1、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安全技术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安全技术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职称须附职称证书扫描件, (略) 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查询截图或提供职称评审管理部门印发的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扫描件)。本项最高得2分。”该条款明显有悖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请问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何必须要高级?请说明设置理由。而且专业为何不用与该房建项目相匹配的建筑施工安全专业,非得指定安全技术工程专业?请说明设置理由。种种条件设置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锁定潜在中标人,限制其他中标人入围中标,请招标人与代理机构重新修改招标文件,设置合理的招标条件,否则我单位将保留向监督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的权利! 回复:上述评分标准为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而非对潜在投标人设定的投标资格条件,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为保证足够的竞争性,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作出修改,详见补遗。 提问:我公司现对乐山高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安谷片区幼儿园)施工招标文件提出以下质疑:一、评分办法中: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安全技术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安全技术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为何招标人设置安全技术工程专业特定职称,明目张胆的违反《招投标法》?那么请问同样为建筑类相关安全专业职称的工程师是否就不能胜任本项目?望招标人给予明确回复。二、评分办法中:造价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职业资格的得0.5分,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职业资格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造价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为何招标人设置建筑工程造价专业特定职称,明目张胆的违反《招投标法》?那么请问同样为工程造价类相关专业职称的工程师是否就不能胜任本项目?望招标人给予明确回复。综上,根据招投标法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人员等,此两项职称要求明显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且安全技术工程专业、建筑工程造价专业职称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得将以上证书设定为加分条件。请招标人斟酌。 回复:上述评分标准为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而非对潜在投标人设定的投标资格条件,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为保证足够的竞争性,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作出修改,详见补遗。 提问:贵单位于2023年04月06日发布乐山高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安谷片区幼儿园)招标公告,我公司按照规定合法参与本项目报名工作。但在我公司认真阅读了招标文件以后,现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的疑问提出质疑:1.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安全技术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安全技术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安全负责人职称要求为安全技术工程专业职称,此安全技术工程专业职称为特定职称专业,安全类相关专业职称人员也可胜任本项目,招标文件用特定的安全技术工程专业职称,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2.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造价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职业资格的得0.5分,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职业资格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造价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造价负责人职称要求为建筑工程造价专业职称,此建筑工程造价专业职称为特定职称专业,招标文件用特定的建筑工程造价专业职称,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3.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企业诚信:投标人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企业诚信分为100分的得1分,企业诚信分每低1分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为扣分项涉嫌排斥投标人。综上所述,我公司认为以上规定明显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略) 量身设置。望贵单位予以纠正,同时为了维护投标活动公平、公正,我们也将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反馈。 回复:1、上述评分标准为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而非对潜在投标人设定的投标资格条件,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为保证足够的竞争性,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作出修改,详见补遗。 2、《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企业诚信分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信用评价,符合规定。 提问: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2)条,“其他人员:1、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安全技术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安全技术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职称须附职称证书扫描件, (略) 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查询截图或提供职称评审管理部门印发的职务任职资格文件扫描件)。本项最高得2分。”经我单位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以及大数据软件查询,拥有该证书的单位寥寥无几,明显是故意抬高招标门槛 (略) 量身定制。该项目总造价2400多万的房建项目为何比其他上亿的房建项目要求还苛刻?请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公平公开的原则,更改招标文件中不合理的评分要求。 回复:上述评分标准为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而非对潜在投标人设定的投标资格条件,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为保证足够的竞争性,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作出修改,详见补遗。 提问:公司在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后。认为本项目施工难度不大。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其他人员要求的安全负责人得分项:具有安全技术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安全技术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略) (略) 满足条件, (略) 量身定做? (略) 和业主暗箱操作? 回复:上述评分标准为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而非对潜在投标人设定的投标资格条件,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为保证足够的竞争性,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作出修改,详见补遗。 招标人:乐山高新创新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2023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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