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2022年度张庄镇惠家庄村等2村提质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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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2022年度张庄镇惠家庄村等2村提质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沂南县2022年度张庄镇惠家庄村等2村提质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沂南县2022年度张庄镇惠家庄村等2村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WXD2023-04-19

二、首次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0日

三、变更内容:

(1)原公告内容“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标段(施工标):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标段(监理标):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服务本项目的能力;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监理项目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变更为“一标段(施工标):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 (略) 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标段(监理标):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含*级)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含*级)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服务本项目的能力;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 (略) 政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监理项目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原公告内容“四、采购文件获取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到 2023年04月26日 17时30分00秒”

现变更为“四、采购文件获取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到 2023年04月28日 17时30分00秒”

四、其余内容不变。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沂南县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沂南县界湖街道志华大厦三楼

采购人联系人:武经理

采购人联系电话:053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万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沂南县界湖街道志华大厦八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柴发燕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39-*


附件:

沂南县2022年度张庄镇惠家庄村等2村提质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沂南县2022年度张庄镇惠家庄村等2村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WXD2023-04-19

二、首次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0日

三、变更内容:

(1)原公告内容“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标段(施工标):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标段(监理标):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服务本项目的能力;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监理项目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变更为“一标段(施工标):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 (略) 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标段(监理标):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含*级)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含*级)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服务本项目的能力;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 (略) 政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监理项目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原公告内容“四、采购文件获取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到 2023年04月26日 17时30分00秒”

现变更为“四、采购文件获取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到 2023年04月28日 17时30分00秒”

四、其余内容不变。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沂南县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沂南县界湖街道志华大厦三楼

采购人联系人:武经理

采购人联系电话:053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万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沂南县界湖街道志华大厦八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柴发燕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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