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智能汽车零部件电磁兼容测试系统项目的更正公告(非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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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智能汽车零部件电磁兼容测试系统项目的更正公告(非政府采购)

关于智能汽车零部件电磁兼容测试系统项目的更正公告(非政府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B-Z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能汽车零部件电磁兼容测试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4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P11“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中“1. 投标文件的递交”点

1.1 ▲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收标地点;

1.2 ▲投标供应商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资格;

1.3 ▲投标供应商如是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资格。

1.4 ▲为方便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企业/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如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在投标文件开启后经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

1.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到采购文件指定的收标地点;

1.2本项目投标人递送投标文件的方式可以是直接送达,即投标人派授权代表直接将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也可以通过快递方式送达。

1.3 选择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递交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资料如如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在投标文件开启后经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

1.4以快递方式送达则以签收时间为准(推荐顺丰快递)。投标人应加强投标文件的包装与保护,因包装不当而造成损坏或快递运输期间产生的其他风险导致未及时送达的均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应在快递外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因未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而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选择采用快递方式的,快递接收人(陈克凡,0577-*)和接收地址( (略) 鹿城区黎明工业区30号楼2楼201室)。逾期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将被拒绝。因快递当天派件时间不可控,选择快递方式递交的请务必保证快递能提早1天送达。投标人应该预计迟到的风险,以及密封破损的风险,采购(代理)人不对此负责。

1.5选择快递方式递交的,投标人须添加采购代理机构钉钉号,于开标前上线签到并准备观看现场直播,未按时签到并观看直播的,视为放弃对开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2023年4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上述更正内容未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本项目开、评标时间不做调整。

2.代理机构钉钉二维码见更正公告附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略) 质量技术检 (略)

地 址: (略) 鹿城区丰门街道前陈南路质检大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577-*

2.采购代理机构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鹿城区黎明工业区30号楼2楼201室

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邮箱地址:*@*q.com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略) 质量技术检 (略) 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7-*

(略) 质量技术检 (略)

浙江 (略)

2023年4月24日


附件信息:

关于智能汽车零部件电磁兼容测试系统项目的更正公告(非政府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B-Z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能汽车零部件电磁兼容测试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4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P11“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中“1. 投标文件的递交”点

1.1 ▲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收标地点;

1.2 ▲投标供应商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资格;

1.3 ▲投标供应商如是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资格。

1.4 ▲为方便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企业/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如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在投标文件开启后经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

1.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到采购文件指定的收标地点;

1.2本项目投标人递送投标文件的方式可以是直接送达,即投标人派授权代表直接将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也可以通过快递方式送达。

1.3 选择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递交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资料如如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在投标文件开启后经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

1.4以快递方式送达则以签收时间为准(推荐顺丰快递)。投标人应加强投标文件的包装与保护,因包装不当而造成损坏或快递运输期间产生的其他风险导致未及时送达的均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应在快递外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因未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而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选择采用快递方式的,快递接收人(陈克凡,0577-*)和接收地址( (略) 鹿城区黎明工业区30号楼2楼201室)。逾期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将被拒绝。因快递当天派件时间不可控,选择快递方式递交的请务必保证快递能提早1天送达。投标人应该预计迟到的风险,以及密封破损的风险,采购(代理)人不对此负责。

1.5选择快递方式递交的,投标人须添加采购代理机构钉钉号,于开标前上线签到并准备观看现场直播,未按时签到并观看直播的,视为放弃对开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2023年4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上述更正内容未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本项目开、评标时间不做调整。

2.代理机构钉钉二维码见更正公告附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略) 质量技术检 (略)

地 址: (略) 鹿城区丰门街道前陈南路质检大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577-*

2.采购代理机构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鹿城区黎明工业区30号楼2楼201室

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邮箱地址:*@*q.com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略) 质量技术检 (略) 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7-*

(略) 质量技术检 (略)

浙江 (略)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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