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文件补遗书(第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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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文件补遗书(第002号)

询比采购文件补遗书(第002号)
发布日期:2023-04-24 17:26:59 点击:
  
各响应人:

根据相关规定,采购人决定对《 (略) 交投 (略) 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询比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的有关内容作出如下修改、澄清和答疑:

1.响应人问:评审办法前附表中3.3(1)中企业技术人员2.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资格的,每提供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4分。请问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是否可以代替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本项要求得分?

答:可以代替。

2.响应人问:评审办法前附表中3.3(1)中企业技术人员4.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专业)资格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请问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专业)是否可以代替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专业)本项要求得分?

答:可以代替。

3.响应人问:评审办法前附表中3.3(1)中企业技术人员、拟派本项目专业负责人(土建负责人)和拟派本项目专业负责人(安装负责人)三款中,如果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土建专业资格和安装工程专业资格的可以重复计分吗?

答:不可以重复计分。

4.对《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2.1款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修改为:

2023年4月26日下午5点前。

5.对《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2.3款修改为:

供应商收到补充文件后不需回复确认。如供应商不能成功浏览或下载补遗书,可致电采购人咨询。因供应商未及时浏览或下载补遗书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对《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其他材料”作出如下说明:

评审报告(含定案表)复印件仅需提供能够证明项目规模、工程造价的内容。

7.对《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款修改为:

3.5(6)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

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五、资格审查资料(三)拟投入本项目的的项目机构人员情况表、(四)主要人员简历表。供应商应填报满足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并按如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3.3(1)有关要求提供材料。近三年是指:2020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对《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中“评审办法前附表”第3.3(1)款“企业信誉”的评分依据修改为: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9.对《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条服务类型“本次采购为框架协议采购合同,具体委托事项由委托人根据采购需求确定。”内容修改为:“本合同为框架协议采购合同,具体委托事项由委托人根据采购需求确定,工程 (略) 内”。

10.对《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响应函”第二条“我方已详细审阅询比采购文件,同意遵循贵方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内容修改为:

我方已详细审阅询比采购文件,同意遵循贵方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

11.对《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内容增加表(四)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如下: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

资格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2.对《采购文件》中部分时间进行修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修改为:2023年5月6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修改为:2023年5月6日上午9时30分。

凡《采购文件》中涉及到上述时间的,均以本条修改为准。

13.对《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修改为: (略) 红谷滩新区恒锦九龙湖二期商业项目1#办公楼16楼第一会议室(上饶大街绿地国际会展大厦北侧,圭峰大道东侧交汇处)。

(略) 交投 (略)

2023年4月24日

附件:1. (略) 交投 (略) 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询比采购文件补遗书(第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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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响应文件格式 - (略) 交投 (略) 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询比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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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文件补遗书(第002号)
发布日期:2023-04-24 17:26:59 点击:
  
各响应人:

根据相关规定,采购人决定对《 (略) 交投 (略) 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询比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的有关内容作出如下修改、澄清和答疑:

1.响应人问:评审办法前附表中3.3(1)中企业技术人员2.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资格的,每提供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4分。请问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是否可以代替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本项要求得分?

答:可以代替。

2.响应人问:评审办法前附表中3.3(1)中企业技术人员4.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专业)资格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请问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专业)是否可以代替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专业)本项要求得分?

答:可以代替。

3.响应人问:评审办法前附表中3.3(1)中企业技术人员、拟派本项目专业负责人(土建负责人)和拟派本项目专业负责人(安装负责人)三款中,如果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土建专业资格和安装工程专业资格的可以重复计分吗?

答:不可以重复计分。

4.对《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2.1款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修改为:

2023年4月26日下午5点前。

5.对《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2.3款修改为:

供应商收到补充文件后不需回复确认。如供应商不能成功浏览或下载补遗书,可致电采购人咨询。因供应商未及时浏览或下载补遗书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对《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其他材料”作出如下说明:

评审报告(含定案表)复印件仅需提供能够证明项目规模、工程造价的内容。

7.对《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款修改为:

3.5(6)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

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五、资格审查资料(三)拟投入本项目的的项目机构人员情况表、(四)主要人员简历表。供应商应填报满足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并按如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3.3(1)有关要求提供材料。近三年是指:2020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对《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中“评审办法前附表”第3.3(1)款“企业信誉”的评分依据修改为: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9.对《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条服务类型“本次采购为框架协议采购合同,具体委托事项由委托人根据采购需求确定。”内容修改为:“本合同为框架协议采购合同,具体委托事项由委托人根据采购需求确定,工程 (略) 内”。

10.对《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响应函”第二条“我方已详细审阅询比采购文件,同意遵循贵方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内容修改为:

我方已详细审阅询比采购文件,同意遵循贵方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

11.对《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内容增加表(四)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如下: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

资格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2.对《采购文件》中部分时间进行修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修改为:2023年5月6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修改为:2023年5月6日上午9时30分。

凡《采购文件》中涉及到上述时间的,均以本条修改为准。

13.对《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修改为: (略) 红谷滩新区恒锦九龙湖二期商业项目1#办公楼16楼第一会议室(上饶大街绿地国际会展大厦北侧,圭峰大道东侧交汇处)。

(略) 交投 (略)

2023年4月24日

附件:1. (略) 交投 (略) 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询比采购文件补遗书(第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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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响应文件格式 - (略) 交投 (略) 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询比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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