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联通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仪器仪表(互联网测速仪表)采购项目[JSZB-2023-11573]-澄清文件招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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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联通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仪器仪表(互联网测速仪表)采购项目[JSZB-2023-11573]-澄清文件招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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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中国 (略) 仪器仪表互联网测速仪表采购项
目二次项目编号:HHT-GKZB-2023-0005),采购人为中国 (略) 呼和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
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
应答。
1.口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采购互联网测速仪表千兆WIFI)1台。
1.2采购预算:90000.00元不含税,税率为13%。
1.3项目类型:本项目为单一项目。
1.4资金来源:工程建设类采购。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中选人数量及份额分配:中选人数量为1,中选份额为100%。
1.7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
1.8服务地点: (略) 。
1.7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总价85500.00元作为最
高限价,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被否决应答。
2.口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
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它组织:
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内未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的严重违
法企业名录。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图审核。
2.2.应答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注: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
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
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明材料。
2.3.应答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类似采购服务项目仪器仪表需包含
本次采购类仪表)业绩至少1份。
注:应答人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采购订单如为电子合同 (略) 水
印并提供该合同下采购订单)扫描件审核,合同或框架协议必须包括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
合同标的或采购清单双方签字盖章的大签页。如框架协议未提供与之相符的协议有效
期内的采购订单,则不计入有效业绩。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
予认可。
2.4.应答人须承诺具备本次相关设备服务能力和资格的维护技术人员,确保能够提供及
时的技术售后服务。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应答人应为应答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指定的唯一合法授权
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应答,应答人需提供原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且不得
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同一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应答的:
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
2.7.应答人须参与采购人组织的样品测试,需提供1台样机对技术指标的关键项进行
测试,不参与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应答人否决其应答测试样机与应答产品型号一致。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
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及企业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9.应答人须承诺在采购过程中符合中国联通集团及内蒙古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
法相关要求,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废止其参与资格
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
应商黑名单,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
书,请大家同步修改方案及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10.应答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合规承诺书及合规经营承诺书。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11.应答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
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
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
注:提供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书审核。
2.12.应答人须承诺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在采购含有木质
包装材料的货物时要求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注: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3.口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口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25日10:00至2023年5月4日17:00,北京时
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登录网站新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http://**购买比选文件,且下载比选文件后才可
参与应答。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https:/ww.
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点击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
击比选项目管理-寻找商机一我要参与,在售卖比选文件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
买比选文件申请,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联系邮箱等信息,联系电话请填写手机号,勿
留座机,邮箱确保有效可用,因应答人填写联系信息导致联系不畅的,应答人自负后果。
然后在比选项目管理一我参与的项目找到此项目后点击项目跟进-购买采购
文件完成比选文件价款的支付,付款方式请选择沃支付,支付完成后方可下载比选文件。
4.4应答人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报名后,还需要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进入
中通 (略) 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s:/jszb.chinaccsscm..cn/)完
成用户注册及在线报名。注:该平台用于后期保证金打款,如应答人未完成注册及报名,则
无法缴纳保证金。
4.5比选文件售价0元。
4.6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应答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应答截止时间5日前完成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
的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
应答文件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应答截止时间前
未将应答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应答资格。
5.口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9时00分。
5.2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
(http:/http://**)递交上传,采购人可拒绝潜在应答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应答文
件应答。
5.3纸质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本次无需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在线唱价本项目不进行现场开标唱价,各应答人
请于开标后第一时间登录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招标应答平台
http://**)进行线上签名确认。
5.5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5.5.1应答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应答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
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应答人无法上传应答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应答文件,应答人应提前验证
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
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应答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
早在应答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应答人无法上传应答文件请及时通知采购代理联系人
与后台协助处理。
5.5.2应答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应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应答文件。应答截止时间后,
电子应答文件无法上传。如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应答文件或
上传的应答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应答被否决。
5.6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6.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6.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6.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6.4特别提醒:电子招应答平台的相关操作流程,请各应答人务必仔细阅读平台操
作手册,并预留充分的时间以便应对异常情况的发生,如因应答人自身原因影响正常
应答,或当发生异常情况时,未及时反馈或未预留充分时间给予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
决的,应答人自负责任。
6.口样品的递交
6.1口样品测试时间:2023年5月5日9:00,过时将不受理。
6.2口样品测试地址:新城区中山东 (略) 联通枢纽楼5楼。
7.口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联通采
购与招标网(http:/http://**)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比选采购信息,其他任
何 (略) 为采购主体的比选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口其他说明
8.1应答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须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一经发现,
取消应答资格。
8.2如应答人中选,本项目严禁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取消中选资格。
8.3异议受理单位及电话:
(略) ,联系人:于凤志,联系电话:*,邮箱:yu*
*.com。
9.联系方式
9.1采购人
采购人:中国 (略) (略)
地址: (略) 新城区中山东路36号
邮编:*
9.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虎踞北路80号2楼
联系人:于凤志
电话:*
电子邮件:yu*.com。
采购人:中国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3年4月25日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中国 (略) 仪器仪表互联网测速仪表采购项
目二次项目编号:HHT-GKZB-2023-0005),采购人为中国 (略) 呼和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
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
应答。
1.口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采购互联网测速仪表千兆WIFI)1台。
1.2采购预算:90000.00元不含税,税率为13%。
1.3项目类型:本项目为单一项目。
1.4资金来源:工程建设类采购。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中选人数量及份额分配:中选人数量为1,中选份额为100%。
1.7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
1.8服务地点: (略) 。
1.7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总价85500.00元作为最
高限价,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被否决应答。
2.口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
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它组织:
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内未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的严重违
法企业名录。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图审核。
2.2.应答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注: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
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
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明材料。
2.3.应答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类似采购服务项目仪器仪表需包含
本次采购类仪表)业绩至少1份。
注:应答人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采购订单如为电子合同 (略) 水
印并提供该合同下采购订单)扫描件审核,合同或框架协议必须包括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
合同标的或采购清单双方签字盖章的大签页。如框架协议未提供与之相符的协议有效
期内的采购订单,则不计入有效业绩。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
予认可。
2.4.应答人须承诺具备本次相关设备服务能力和资格的维护技术人员,确保能够提供及
时的技术售后服务。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应答人应为应答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指定的唯一合法授权
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应答,应答人需提供原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且不得
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同一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应答的:
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
2.7.应答人须参与采购人组织的样品测试,需提供1台样机对技术指标的关键项进行
测试,不参与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应答人否决其应答测试样机与应答产品型号一致。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
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及企业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9.应答人须承诺在采购过程中符合中国联通集团及内蒙古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
法相关要求,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废止其参与资格
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
应商黑名单,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
书,请大家同步修改方案及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10.应答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合规承诺书及合规经营承诺书。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11.应答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
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
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
注:提供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书审核。
2.12.应答人须承诺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在采购含有木质
包装材料的货物时要求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注: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3.口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口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25日10:00至2023年5月4日17:00,北京时
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登录网站新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http://**购买比选文件,且下载比选文件后才可
参与应答。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https:/ww.
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点击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
击比选项目管理-寻找商机一我要参与,在售卖比选文件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
买比选文件申请,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联系邮箱等信息,联系电话请填写手机号,勿
留座机,邮箱确保有效可用,因应答人填写联系信息导致联系不畅的,应答人自负后果。
然后在比选项目管理一我参与的项目找到此项目后点击项目跟进-购买采购
文件完成比选文件价款的支付,付款方式请选择沃支付,支付完成后方可下载比选文件。
4.4应答人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报名后,还需要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进入
中通 (略) 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s:/jszb.chinaccsscm..cn/)完
成用户注册及在线报名。注:该平台用于后期保证金打款,如应答人未完成注册及报名,则
无法缴纳保证金。
4.5比选文件售价0元。
4.6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应答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应答截止时间5日前完成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
的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
应答文件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应答截止时间前
未将应答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应答资格。
5.口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9时00分。
5.2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
(http:/http://**)递交上传,采购人可拒绝潜在应答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应答文
件应答。
5.3纸质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本次无需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在线唱价本项目不进行现场开标唱价,各应答人
请于开标后第一时间登录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招标应答平台
http://**)进行线上签名确认。
5.5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5.5.1应答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应答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
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应答人无法上传应答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应答文件,应答人应提前验证
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
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应答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
早在应答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应答人无法上传应答文件请及时通知采购代理联系人
与后台协助处理。
5.5.2应答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应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应答文件。应答截止时间后,
电子应答文件无法上传。如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应答文件或
上传的应答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应答被否决。
5.6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6.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6.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6.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6.4特别提醒:电子招应答平台的相关操作流程,请各应答人务必仔细阅读平台操
作手册,并预留充分的时间以便应对异常情况的发生,如因应答人自身原因影响正常
应答,或当发生异常情况时,未及时反馈或未预留充分时间给予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
决的,应答人自负责任。
6.口样品的递交
6.1口样品测试时间:2023年5月5日9:00,过时将不受理。
6.2口样品测试地址:新城区中山东 (略) 联通枢纽楼5楼。
7.口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联通采
购与招标网(http:/http://**)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比选采购信息,其他任
何 (略) 为采购主体的比选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口其他说明
8.1应答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须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一经发现,
取消应答资格。
8.2如应答人中选,本项目严禁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取消中选资格。
8.3异议受理单位及电话:
(略) ,联系人:于凤志,联系电话:*,邮箱:yu*
*.com。
9.联系方式
9.1采购人
采购人:中国 (略) (略)
地址: (略) 新城区中山东路36号
邮编:*
9.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虎踞北路80号2楼
联系人:于凤志
电话:*
电子邮件:yu*.com。
采购人:中国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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