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路南延一期绿化工程设计
复兴路南延一期绿化工程设计
复兴路南延一期绿化工程设计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复兴路南延一期绿化工 (略) 人民政府以徐政发【2022】30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复兴路南延一期绿化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汉桥至三环南路
2.1.2建设规模:复兴路南延一期绿化工程,项目北起汉桥、南至三环南路,全长约2575米,工程估算价83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设计费估算价:35.99万元。
2.1.4工期要求:27 日历天,服务期限整个项目全过程。
2.1.5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1.6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复兴路南延一期绿化工程的方案设计、送审、汇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后续服务(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服务、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含)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1)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截止时间前已在“ (略) 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己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6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10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 (略) 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 0516-*)。
3.11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1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 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23日9时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 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 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 时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9. 其他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9.2、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镜泊西路 6 号
联系人:解子今 电话: 0516-*
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址: (略) 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B栋637室
联系人:徐宁电话:*
2023年4月25日
复兴路南延一期绿化工程设计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复兴路南延一期绿化工 (略) 人民政府以徐政发【2022】30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复兴路南延一期绿化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汉桥至三环南路
2.1.2建设规模:复兴路南延一期绿化工程,项目北起汉桥、南至三环南路,全长约2575米,工程估算价83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设计费估算价:35.99万元。
2.1.4工期要求:27 日历天,服务期限整个项目全过程。
2.1.5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1.6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复兴路南延一期绿化工程的方案设计、送审、汇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后续服务(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服务、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含)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1)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截止时间前已在“ (略) 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己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6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10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 (略) 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 0516-*)。
3.11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1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 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23日9时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 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 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 时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9. 其他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9.2、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镜泊西路 6 号
联系人:解子今 电话: 0516-*
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址: (略) 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B栋637室
联系人:徐宁电话:*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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