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补充建设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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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补充建设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JGCYC*4005
项目名称: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补充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0000
需求详情:

一、“互联网+不动产”系统升级1.在线地籍图查询。拓展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服务,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2.在线律师核验增加师身份在线核验服务,便利律师查询相关厉害人不动产登记信息。二、不动产“带押过户”根据汤原县实际工作要求,采用“双预告登记”业务模式,实现二手房“带押过户”。升级现有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系统,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增加“转移预告+抵押预告”组合登记和“转移预告转现+抵押预告转现”组合登记,定制业务专属流程表单、增加相关系统验证、构建系统业务逻辑,实现一个组合流程即可完成原抵押权注销、产权转移、新抵押权设立。三、不动产登记系统与其它部门共享核验接口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基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集成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互联互通,提高信息质量和利用效率,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本次建设,不动 (略) 自然资源厅下发接口,包含:公安、民政、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中编办、最高法,实现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材料或信息能够直接通过共享交换平台提取。

服务周期:180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人:李广治
联系电话:*
联系座机:0454-*
四、参与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JGCYC*4005
项目名称: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补充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0000
需求详情:

一、“互联网+不动产”系统升级1.在线地籍图查询。拓展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服务,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2.在线律师核验增加师身份在线核验服务,便利律师查询相关厉害人不动产登记信息。二、不动产“带押过户”根据汤原县实际工作要求,采用“双预告登记”业务模式,实现二手房“带押过户”。升级现有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系统,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增加“转移预告+抵押预告”组合登记和“转移预告转现+抵押预告转现”组合登记,定制业务专属流程表单、增加相关系统验证、构建系统业务逻辑,实现一个组合流程即可完成原抵押权注销、产权转移、新抵押权设立。三、不动产登记系统与其它部门共享核验接口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基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集成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互联互通,提高信息质量和利用效率,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本次建设,不动 (略) 自然资源厅下发接口,包含:公安、民政、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中编办、最高法,实现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材料或信息能够直接通过共享交换平台提取。

服务周期:180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人:李广治
联系电话:*
联系座机:0454-*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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