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睢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

睢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 :namespace prefix = "o" />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睢宁县经济发展局睢经济发投【2023】6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睢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睢宁县睢城街道吊桥社区。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睢宁县睢城街道吊桥社区、G104国道西侧、白塘河东侧、文化大沟南侧,日处理垃圾量约为600t/d,本次招标主要施工范围为生活垃圾库区,通过对堆体进行整形、封场覆盖与生态修复、环库与坡面雨水导排、垂直防渗等,实现雨污分流,降低环境风险。

2.1.3 合同估算价:约2877.27 万元;

2.1.4 工期要求:300 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对7.1万平方米生活垃圾库区进行封场覆盖和生态修复,主要包括:堆体整形、封场覆盖与生态修复、环库与坡面雨水导排、库底雨污分类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导气系统、库区周边垂直防渗系统、环境监测系统、施工期间除臭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①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和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①②的资格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自行明确牵头方和成员方,联合体双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三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4 26 日至20235 24 09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 月24 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略) 管理局

电话:*

10、其他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睢宁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匡正 (略)

地 址: (略) 睢宁县青年路22号地 址: 睢宁县睢城街道人民东路301号17幢

1-122号

邮 编:*邮 编: *

联 系 人:贾跃联 系 人:任未来项目组长:刘皎

电 话:0516-*电 话:*

2023年4 月26 日

*587
E**

来源网址:点击进入
,睢宁县

睢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 :namespace prefix = "o" />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睢宁县经济发展局睢经济发投【2023】6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睢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睢宁县睢城街道吊桥社区。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睢宁县睢城街道吊桥社区、G104国道西侧、白塘河东侧、文化大沟南侧,日处理垃圾量约为600t/d,本次招标主要施工范围为生活垃圾库区,通过对堆体进行整形、封场覆盖与生态修复、环库与坡面雨水导排、垂直防渗等,实现雨污分流,降低环境风险。

2.1.3 合同估算价:约2877.27 万元;

2.1.4 工期要求:300 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对7.1万平方米生活垃圾库区进行封场覆盖和生态修复,主要包括:堆体整形、封场覆盖与生态修复、环库与坡面雨水导排、库底雨污分类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导气系统、库区周边垂直防渗系统、环境监测系统、施工期间除臭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①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和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①②的资格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自行明确牵头方和成员方,联合体双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三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4 26 日至20235 24 09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 月24 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略) 管理局

电话:*

10、其他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睢宁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匡正 (略)

地 址: (略) 睢宁县青年路22号地 址: 睢宁县睢城街道人民东路301号17幢

1-122号

邮 编:*邮 编: *

联 系 人:贾跃联 系 人:任未来项目组长:刘皎

电 话:0516-*电 话:*

2023年4 月26 日

*587
E**

来源网址:点击进入
,睢宁县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