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3352号】郏县财政局变更财政社保基金代理银行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公资采2023352号】郏县财政局变更财政社保基金代理银行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公资采*号】郏县财政局变更财政社保基金代理银行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郏县财政局变更财政社保基金代理银行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GL-DL-2023-046
2、项目名称:郏县财政局变更财政社保基金代理银行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郏县财政局变更财政社保基金代理银行服务项目 | 0 | 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为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安全、高效运行,择优确定2家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代理银行。
5.2项目地点:郏县;
5.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5.4服务期限:三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
3.2、供应商须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批准、具有行业资质且在郏县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持有中国银行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
3.3、供应商须提供签署企业经营信誉及风险控制承诺书和廉政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4月27日至2023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 CA 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址:http://**)“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
办理 CA 证书:http://**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5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5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若有投诉,可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部门:郏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6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5-*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郏县财政局
地址: (略) 郏县行政路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方式:0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基 (略)
地址: (略) 新华区湖滨路街道和盛时代广场7号楼922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日期:2023年04月26日
【平公资采*号】郏县财政局变更财政社保基金代理银行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郏县财政局变更财政社保基金代理银行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GL-DL-2023-046
2、项目名称:郏县财政局变更财政社保基金代理银行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郏县财政局变更财政社保基金代理银行服务项目 | 0 | 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为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安全、高效运行,择优确定2家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代理银行。
5.2项目地点:郏县;
5.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5.4服务期限:三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
3.2、供应商须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批准、具有行业资质且在郏县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持有中国银行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
3.3、供应商须提供签署企业经营信誉及风险控制承诺书和廉政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4月27日至2023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 CA 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址:http://**)“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
办理 CA 证书:http://**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5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5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若有投诉,可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部门:郏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6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5-*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郏县财政局
地址: (略) 郏县行政路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方式:0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基 (略)
地址: (略) 新华区湖滨路街道和盛时代广场7号楼922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日期:2023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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