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山双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三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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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山双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三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HY[TP]*-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山双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内容及要求和延期开评标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04-27,更正为:2023-05-05。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4-28 10:30:00,更正为:2023-05-06 10: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4-28 10:30:00,更正为:2023-05-06 10:30:00。

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原:东山双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产生污泥约20吨/日,年污泥数量约:7300吨,年费用总计约146万元。满足以下标准:1.污泥运输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2.污泥处置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发改委发布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国家环保部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污泥处置费单价包括污泥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处置费、税费、铲车费、运输、过磅、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所有相关费用)。

更正为:东山双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产生污泥约20吨/日,污泥的含水率≤80%,年污泥数量约:7300吨,年费用总计约146万元。满足以下标准:1.污泥运输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2.污泥处置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发改委发布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国家环保部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污泥处置费单价包括污泥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处置费、税费、铲车费、运输、过磅、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所有相关费用)。

若与本项目谈判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东山县泽园路341-9号

联系方式:0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 (略)

地址: (略) 越城区梅龙湖路56号1402室

联系方式: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思贤

电话:0596-*

浙江 (略)

2023年04月2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HY[TP]*-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山双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内容及要求和延期开评标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04-27,更正为:2023-05-05。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4-28 10:30:00,更正为:2023-05-06 10: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4-28 10:30:00,更正为:2023-05-06 10:30:00。

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原:东山双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产生污泥约20吨/日,年污泥数量约:7300吨,年费用总计约146万元。满足以下标准:1.污泥运输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2.污泥处置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发改委发布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国家环保部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污泥处置费单价包括污泥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处置费、税费、铲车费、运输、过磅、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所有相关费用)。

更正为:东山双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产生污泥约20吨/日,污泥的含水率≤80%,年污泥数量约:7300吨,年费用总计约146万元。满足以下标准:1.污泥运输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2.污泥处置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发改委发布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国家环保部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污泥处置费单价包括污泥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处置费、税费、铲车费、运输、过磅、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所有相关费用)。

若与本项目谈判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东山县泽园路341-9号

联系方式:0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 (略)

地址: (略) 越城区梅龙湖路56号1402室

联系方式: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思贤

电话:0596-*

浙江 (略)

2023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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