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中转站改造-15号站垃圾压缩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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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中转站改造-15号站垃圾压缩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更正公告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中转站改造-15号站垃圾压缩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HX*(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中转站改造-15号站垃圾压缩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调整(详细格式下载附件)投标人具有以下证书且在有效期的,每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在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中,要求清晰可辨,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以下证书且在有效期的,每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在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中,要求清晰可辨,否则不得分。)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更正稿】及【答疑补充】附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调整(详细格式下载附件)4.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工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4.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工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工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更正稿】及【答疑补充】附件。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政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嘉善县子胥路115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傅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质疑联系人:蒋浩

质疑联系方式:0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1018号时代广场14楼1425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卓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质疑联系人:袁虹

质疑联系方式:057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嘉善县财政局

地 址:嘉善县解放东路318号

传真:0573-*

联系人 :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调整;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调整
*


附件信息: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中转站改造-15号站垃圾压缩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HX*(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中转站改造-15号站垃圾压缩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调整(详细格式下载附件)投标人具有以下证书且在有效期的,每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在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中,要求清晰可辨,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以下证书且在有效期的,每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在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中,要求清晰可辨,否则不得分。)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更正稿】及【答疑补充】附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调整(详细格式下载附件)4.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工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4.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工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工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更正稿】及【答疑补充】附件。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政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嘉善县子胥路115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傅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质疑联系人:蒋浩

质疑联系方式:0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1018号时代广场14楼1425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卓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质疑联系人:袁虹

质疑联系方式:057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嘉善县财政局

地 址:嘉善县解放东路318号

传真:0573-*

联系人 :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调整;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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