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碑镇大街道路建设及提升工程更正公告
上碑镇大街道路建设及提升工程更正公告
上碑镇大街道路建设及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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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上碑镇大街道路建设及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碑镇大街道路建设及提升工程已由行唐县行政审批局以行审批【2022】10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批准,项目业主为行唐县地方道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行唐县地方道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行唐县上碑镇大街。项目概况:该项目道路建设里程全长2.187公里,路宽7-15.5米。工期: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14 10:30至2023-04-20 23:59,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人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加密后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PDF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本项目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评标过程,及时回复专家的质疑。专家通过评标系统辅助功能的“澄清质疑”发出质疑,投标人通过平台交易系统的“澄清答疑”进行回复。投标人在评委专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疑,否则后果自负。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行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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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1.该项目原工程量清单内容发生变化,现将最新工程量清单上传至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并下载。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由“2023年05月06日上午9:00”更改为“2023年05月12日上午09:00”,招标文件中相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开标时间等内容相应作出了调整,其它内容不变。 其余未尽事宜不变,按原文件执行。 此澄清一经发出即视为已送达全部投标人,因未及时下载、查看公告、文件等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上碑镇大街道路建设及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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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上碑镇大街道路建设及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碑镇大街道路建设及提升工程已由行唐县行政审批局以行审批【2022】10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批准,项目业主为行唐县地方道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行唐县地方道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行唐县上碑镇大街。项目概况:该项目道路建设里程全长2.187公里,路宽7-15.5米。工期: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14 10:30至2023-04-20 23:59,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人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加密后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PDF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本项目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评标过程,及时回复专家的质疑。专家通过评标系统辅助功能的“澄清质疑”发出质疑,投标人通过平台交易系统的“澄清答疑”进行回复。投标人在评委专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疑,否则后果自负。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行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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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原工程量清单内容发生变化,现将最新工程量清单上传至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并下载。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由“2023年05月06日上午9:00”更改为“2023年05月12日上午09:00”,招标文件中相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开标时间等内容相应作出了调整,其它内容不变。 其余未尽事宜不变,按原文件执行。 此澄清一经发出即视为已送达全部投标人,因未及时下载、查看公告、文件等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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