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安科技装备(综合)项目维护更正公告
2015年公安科技装备(综合)项目维护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CGXM*)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15年公安科技装备(综合)项目维护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评分信息技术部分第六项和第七项,变更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原评分准则 | 变更后的评分准则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 | (一)评分内容: 拟派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本项不得分。 (1)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2)具有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PMP)证书的; (3)具有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证书(ITIL)证书的。 每具备以上任意一项证书的得34分,本项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1-3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4.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一)评分内容: 拟派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本项不得分。 (1)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2)具有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PMP)证书的; (3)具有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证书(ITIL)证书的。 每具备以上任意一项证书的得34分,本项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1-3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如因社保部门原因导致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自有员工承诺函(格式自拟)即可,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投标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报主管部门处理),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4.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7 | 拟派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 (一)评分内容: 拟派项目服务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需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该人员情况不计分。拟派项目服务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数量不少于6人,人员数量不满足,此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内容评审: (1)其中有1名成员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5分,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的得15分,此项最高得30分。 (2)其中成员具有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职业资格人员的,每提供一名,得7分,此项最高得20分。 (3)其中有1名成员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的得25分。 (4)其中有1名成员具有信息通信产品研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5分。 上述1-4项累计得分,满分100分。 上述1-4项的人员不能重复计分,同一人员同时满足多项要求的,仅按最高分值项计算1次分值。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项目服务团队成员相关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要求提供项目服务团队成员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1-3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4.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一)评分内容: 拟派项目服务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需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该人员情况不计分。拟派项目服务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数量不少于6人,人员数量不满足,此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内容评审: (1)其中有1名成员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5分,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的得15分,此项最高得30分。 (2)其中成员具有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职业资格人员的,每提供一名,得7分,此项最高得20分。 (3)其中有1名成员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的得25分。 (4)其中有1名成员具有信息通信产品研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5分。 上述1-4项累计得分,满分100分。 上述1-4项的人员不能重复计分,同一人员同时满足多项要求的,仅按最高分值项计算1次分值。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项目服务团队成员相关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要求提供项目服务团队成员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1-3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如因社保部门原因导致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自有员工承诺函(格式自拟)即可,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投标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报主管部门处理),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4.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1.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本级)
地 址: (略) 福田区景田路70号
联 系 人:曹警官
联系电话: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吉 (略)
地 址: (略) 福田区车公庙中国有色大厦1402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马工
电 话:*、*
中吉 (略)
2023年04月27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CGXM*)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15年公安科技装备(综合)项目维护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评分信息技术部分第六项和第七项,变更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原评分准则 | 变更后的评分准则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 | (一)评分内容: 拟派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本项不得分。 (1)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2)具有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PMP)证书的; (3)具有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证书(ITIL)证书的。 每具备以上任意一项证书的得34分,本项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1-3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4.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一)评分内容: 拟派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本项不得分。 (1)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2)具有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PMP)证书的; (3)具有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证书(ITIL)证书的。 每具备以上任意一项证书的得34分,本项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1-3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如因社保部门原因导致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自有员工承诺函(格式自拟)即可,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投标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报主管部门处理),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4.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7 | 拟派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 (一)评分内容: 拟派项目服务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需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该人员情况不计分。拟派项目服务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数量不少于6人,人员数量不满足,此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内容评审: (1)其中有1名成员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5分,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的得15分,此项最高得30分。 (2)其中成员具有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职业资格人员的,每提供一名,得7分,此项最高得20分。 (3)其中有1名成员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的得25分。 (4)其中有1名成员具有信息通信产品研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5分。 上述1-4项累计得分,满分100分。 上述1-4项的人员不能重复计分,同一人员同时满足多项要求的,仅按最高分值项计算1次分值。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项目服务团队成员相关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要求提供项目服务团队成员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1-3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4.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一)评分内容: 拟派项目服务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需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该人员情况不计分。拟派项目服务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数量不少于6人,人员数量不满足,此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内容评审: (1)其中有1名成员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5分,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的得15分,此项最高得30分。 (2)其中成员具有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职业资格人员的,每提供一名,得7分,此项最高得20分。 (3)其中有1名成员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的得25分。 (4)其中有1名成员具有信息通信产品研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5分。 上述1-4项累计得分,满分100分。 上述1-4项的人员不能重复计分,同一人员同时满足多项要求的,仅按最高分值项计算1次分值。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项目服务团队成员相关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要求提供项目服务团队成员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1-3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如因社保部门原因导致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自有员工承诺函(格式自拟)即可,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投标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报主管部门处理),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4.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1.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本级)
地 址: (略) 福田区景田路70号
联 系 人:曹警官
联系电话: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吉 (略)
地 址: (略) 福田区车公庙中国有色大厦1402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马工
电 话:*、*
中吉 (略)
2023年04月27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