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城区电力电缆下地管道建设工程澄清公告(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融安县城区电力电缆下地管道建设工程澄清公告(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3-04-27 16:55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5,871,496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现更正为“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或(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3 %; (2)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1)或(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按照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按此修改。其余条款不变。 特此通知! 建设单位:融安县兴华交通 (略) 招标代理单位: 广西德元工程 (略) 日期:2023年4月27日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2023-04-27 16:55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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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5,871,496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现更正为“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或(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3 %; (2)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1)或(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按照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按此修改。其余条款不变。 特此通知! 建设单位:融安县兴华交通 (略) 招标代理单位: 广西德元工程 (略) 日期:2023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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