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交通运输局国家高速公路丹宁线(G4015)镇安至宁陕段(商洛境内)防洪影响评价、压覆矿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文物调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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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交通运输局国家高速公路丹宁线(G4015)镇安至宁陕段(商洛境内)防洪影响评价、压覆矿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文物调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SL-2023-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高速公路丹宁线(G4015)镇安至宁陕段(商洛境内)防洪影响评价、压覆矿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文物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发布补遗书01号,变更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5-06 15:00:00,更正为:2023-05-10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5-06 15:00:00,更正为:2023-05-10 09:00:00。

1. 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由2023年5月6日15时00分变更为2023年5月10日9时00分。

2.磋商文件采购内容与合同内容中本段“在批复前因政策法规 、技术标准等变化,需要对已完成评审的报告进行修编的,*方应无条件进行修编。”修改为:“在批复前因技术标准等变化或政策法规及审批要求,需要对已完成评审的报告进行修编的或者需要将国家高速公路丹宁线(G4015)镇安至宁陕段(安康境内)报告合并的,*方应无条件进行修编和合并。”

3.合同文件的项目名称及磋商响应文件标题“国家高速公路丹宁线(G4015)镇安至宁陕段服务采购项目”修改为“国家高速公路丹宁线(G4015)镇安至宁陕段(商洛境内)服务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在空格处填写各自合同包的名称。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补遗书01号,发送至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联系人处邮箱。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事项通知》(陕财办采【2020】13号文件)。

2.请投标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文件发售地点现金购买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商州区通信路

联系方式:09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万青

电话:*

华春建设工程 (略)

2023年04月2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SL-2023-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高速公路丹宁线(G4015)镇安至宁陕段(商洛境内)防洪影响评价、压覆矿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文物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发布补遗书01号,变更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5-06 15:00:00,更正为:2023-05-10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5-06 15:00:00,更正为:2023-05-10 09:00:00。

1. 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由2023年5月6日15时00分变更为2023年5月10日9时00分。

2.磋商文件采购内容与合同内容中本段“在批复前因政策法规 、技术标准等变化,需要对已完成评审的报告进行修编的,*方应无条件进行修编。”修改为:“在批复前因技术标准等变化或政策法规及审批要求,需要对已完成评审的报告进行修编的或者需要将国家高速公路丹宁线(G4015)镇安至宁陕段(安康境内)报告合并的,*方应无条件进行修编和合并。”

3.合同文件的项目名称及磋商响应文件标题“国家高速公路丹宁线(G4015)镇安至宁陕段服务采购项目”修改为“国家高速公路丹宁线(G4015)镇安至宁陕段(商洛境内)服务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在空格处填写各自合同包的名称。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补遗书01号,发送至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联系人处邮箱。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事项通知》(陕财办采【2020】13号文件)。

2.请投标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文件发售地点现金购买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商州区通信路

联系方式:09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万青

电话:*

华春建设工程 (略)

2023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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