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路面养护用铣刨机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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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路面养护用铣刨机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购置路面养护用铣刨机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4-24 至 2023-04-28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王鹏
(购置路面养护用铣刨机)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10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购置路面养护用铣刨机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开标方式由现场开标变更为采用“腾讯会议”APP进行线上开标,会议房间号为:485-934-367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压缩打包工具加密后的备份文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63.com ),压缩包里面有且仅有一个PDF文档。压缩包文件名为本项目名称,邮箱发送主题上标明“购置路面养护用铣刨机”字样。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份文件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8日 16时0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环境服务中心
地址: 青年大街78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403室
联系方式: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冬雪
电话: 041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购置路面养护用铣刨机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4-24 至 2023-04-28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王鹏
(购置路面养护用铣刨机)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10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购置路面养护用铣刨机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开标方式由现场开标变更为采用“腾讯会议”APP进行线上开标,会议房间号为:485-934-367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压缩打包工具加密后的备份文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63.com ),压缩包里面有且仅有一个PDF文档。压缩包文件名为本项目名称,邮箱发送主题上标明“购置路面养护用铣刨机”字样。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份文件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8日 16时0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环境服务中心
地址: 青年大街78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403室
联系方式: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冬雪
电话: 041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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