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012023021702503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5000012023021702503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3-04-28 15:45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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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6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900,56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2023年度公交客车维修物资联合采购空调配件招标项目答疑补遗 各投标人质疑答复如下: 一、招标人你好!本次招标贵司在价格评分方面把最低价作为基准价,并且分值达到了70分!这样会给一 (略) 有机可乘,造 (略) 在价格上无法与其竞争,公交客车作为公共交通应该以安全作为第一要素,所以配件产品需要好的质量为基础,才能保证公交客车的安全行驶,通过上述希望贵司认真研究一下基准价的评定标准是否合理,在此建议贵司能修改次项评定标准。谢谢! 答: 本项目 (略) 经市场询价后确定,不是随意设定的,具有合理性、客观性。且本项目严格设置了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招标人按照实际情况选择评分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所提内容仅是综合评分的一部分,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方法不做调整。 二、尊敬的招标人,贵司此次招标价格评分把最低价作为基准价,并且分值高达70分,是否合理,公交客车负责公共交通运输,同时也要负责乘坐人的安全,贵司把最低价作为基准价,并且分值达到了70分,如果一致追求价格,是否会存在以次充好的情况,行业内都知道,一分价钱一分货,此项设定是否会让一些知名品牌望而却步,同时会让一些不知名的品牌有机可乘,还望招标人从安全角度考虑,能否修改此项设定! 答: 本项目 (略) 经市场询价后确定,不是随意设定的,具有合理性、客观性。且本项目严格设置了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招标人按照实际情况选择评分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所提内容仅是综合评分的一部分,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方法不做调整。 三、请问招标人,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评分内容要求提供的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是提供生产厂家的证书还 (略) 的证书呢? 答: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提供代理商或经销商所获得的认证证书。 四、尊敬的招标人,我司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发现贵司在商务标评审表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配套情况中要求提供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等要求,我司可以按要求提供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而发票代码我司要求隐去,因这四要素全部提供会涉及我司最核心的价格体系及商业机密,所以恳请招标人同意我司建议。 答:发票真伪查询需要发票代码,因此发票代码不予隐去,销售发票相关要求不做调整。 五、1,招标公告第34页商务评审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客车生产企业的,具备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发的ISO/IATF16949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GB/T 19001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投标人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投标人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 问:尊敬的招标人,根据我国招标法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此商务条款明显有利于生产厂家或客车生产企业。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经销商或代理商只能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3个质量体系,作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经销商或代理商不可能也不会要求有这3个质量体系认证,这有失公开、公平的招标原则。 2,招标文件第41页,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的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填报品牌必须与生产企业授权投标品牌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问:尊敬的招标人,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书或授权函等内容,投标人是否必须提供授权书或授权函? 答:1.所提情况均不在资格要求里,且本项目为综合评审,所提内容仅是综合评分内容的一部分,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2.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书或授权函,投标人无须提供授权书或授权函。 取消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的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填报品牌必须与生产企业授权投标品牌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六、1,招标公告第34页商务评审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客车生产企业的,具备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发的ISO/IATF16949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GB/T 19001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投标人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投标人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 问:尊敬的招标人,根据我国招标法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此商务条款明显有利于生产厂家或客车生产企业。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经销商或代理商只能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3个质量体系,作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经销商或代理商不可能也不会要求有这3个质量体系认证,这有失公开、公平的招标原则。 答:所提情况均不在资格要求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所提内容仅是综合评分的一部分,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七、1,招标公告第34页商务评审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客车生产企业的,具备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发的ISO/IATF16949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GB/T 19001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投标人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投标人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 问:尊敬的招标人,根据我国招标法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此商务条款明显有利于生产厂家或客车生产企业。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经销商或代理商只能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3个质量体系,作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经销商或代理商不可能也不会要求有这3个质量体系认证,这有失公开、公平的招标原则。 答:所提情况均不在资格要求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所提内容仅是综合评分的一部分,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八、1,招标公告第34页商务评审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客车生产企业的,具备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发的ISO/IATF16949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GB/T 19001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投标人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投标人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 问:尊敬的招标人,根据我国招标法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此商务条款设立明显有利于生产厂家或客车生产企业,作为空调生产企业的经销商或代理商不可能也不要求有这3个质量体系认证,这有失公开、公平的招标原则。 2,招标文件第41页,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的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填报品牌必须与生产企业授权投标品牌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问:尊敬的招标人,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授权书或授权函,应该怎么办? 答:1.所提情况均不在资格要求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所提内容仅是综合评分的一部分,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2.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书或授权函,投标人无须提供授权书或授权函。 取消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的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填报品牌必须与生产企业授权投标品牌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九、1,招标公告第34页商务评审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客车生产企业的,具备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发的ISO/IATF16949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GB/T 19001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投标人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投标人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 问:尊敬的招标人,根据我国招标法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此商务条款设立明显有利于生产厂家或客车生产企业,作为空调生产企业的经销商或代理商不可能也不要求有这3个质量体系认证,这有失公开、公平的招标原则。 2,招标文件第41页,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的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填报品牌必须与生产企业授权投标品牌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问:尊敬的招标人,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授权书或授权函,应该怎么办? 答:1.所提情况均不在资格要求里,且本项目为综合评审,所提内容仅是综合评分内容的一部分,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2.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书或授权函,投标人无须提供授权书或授权函。 取消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的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填报品牌必须与生产企业授权投标品牌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十、1、招标公告第7页1.4.1投标人资格提件的C条、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一份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所投产品与国内外大中型客车生产企业或总成生产企业、城市公交企业的配套销售合同(或配套框架合同),销售金额为450万元及以上;若配套合同为年度采购框架合同,以订单累计金额(销售发票)计算合同金额,销售金额为450万元及以上。如未提供相应合同的原件(或经第三方公证部门公证后的有效复印件)和销售发票复印件,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提问:尊敬的招标人,这里要求提供所投产品的配套合同及发票是指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配套合同及发票,而不是投标人的配套合同及发票。 答: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由经销商或代理商签订的配套销售合同(或配套框架合同)原件(或经第三方公证部门公证后的有效复印件)和销售发票复印件。 补遗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八、商务部分销售清单-销售发票情况表注:本表“发票号码”与本表“开具金额”一一对应,不允许拆分;如销售清单应与发票明细未一一对应,商务评分中“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配套情况”视为无效得分。 现修改为:注:本表“发票号码”与本表“开具金额”一一对应,不允许拆分;如销售清单未与发票明细一一对应,商务评分中“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配套情况”视为无效得分。 注:本通知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 标 人:重庆 (略) 、重庆 (略) 、重庆 (略) 、重庆 (略) 授权委托人: (略) 公共交通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 (略) (盖章) 2023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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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3-04-28 15:45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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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6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900,56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2023年度公交客车维修物资联合采购空调配件招标项目答疑补遗 各投标人质疑答复如下: 一、招标人你好!本次招标贵司在价格评分方面把最低价作为基准价,并且分值达到了70分!这样会给一 (略) 有机可乘,造 (略) 在价格上无法与其竞争,公交客车作为公共交通应该以安全作为第一要素,所以配件产品需要好的质量为基础,才能保证公交客车的安全行驶,通过上述希望贵司认真研究一下基准价的评定标准是否合理,在此建议贵司能修改次项评定标准。谢谢! 答: 本项目 (略) 经市场询价后确定,不是随意设定的,具有合理性、客观性。且本项目严格设置了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招标人按照实际情况选择评分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所提内容仅是综合评分的一部分,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方法不做调整。 二、尊敬的招标人,贵司此次招标价格评分把最低价作为基准价,并且分值高达70分,是否合理,公交客车负责公共交通运输,同时也要负责乘坐人的安全,贵司把最低价作为基准价,并且分值达到了70分,如果一致追求价格,是否会存在以次充好的情况,行业内都知道,一分价钱一分货,此项设定是否会让一些知名品牌望而却步,同时会让一些不知名的品牌有机可乘,还望招标人从安全角度考虑,能否修改此项设定! 答: 本项目 (略) 经市场询价后确定,不是随意设定的,具有合理性、客观性。且本项目严格设置了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招标人按照实际情况选择评分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所提内容仅是综合评分的一部分,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方法不做调整。 三、请问招标人,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评分内容要求提供的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是提供生产厂家的证书还 (略) 的证书呢? 答: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提供代理商或经销商所获得的认证证书。 四、尊敬的招标人,我司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发现贵司在商务标评审表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配套情况中要求提供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等要求,我司可以按要求提供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而发票代码我司要求隐去,因这四要素全部提供会涉及我司最核心的价格体系及商业机密,所以恳请招标人同意我司建议。 答:发票真伪查询需要发票代码,因此发票代码不予隐去,销售发票相关要求不做调整。 五、1,招标公告第34页商务评审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客车生产企业的,具备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发的ISO/IATF16949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GB/T 19001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投标人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投标人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 问:尊敬的招标人,根据我国招标法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此商务条款明显有利于生产厂家或客车生产企业。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经销商或代理商只能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3个质量体系,作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经销商或代理商不可能也不会要求有这3个质量体系认证,这有失公开、公平的招标原则。 2,招标文件第41页,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的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填报品牌必须与生产企业授权投标品牌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问:尊敬的招标人,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书或授权函等内容,投标人是否必须提供授权书或授权函? 答:1.所提情况均不在资格要求里,且本项目为综合评审,所提内容仅是综合评分内容的一部分,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2.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书或授权函,投标人无须提供授权书或授权函。 取消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的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填报品牌必须与生产企业授权投标品牌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六、1,招标公告第34页商务评审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客车生产企业的,具备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发的ISO/IATF16949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GB/T 19001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投标人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投标人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 问:尊敬的招标人,根据我国招标法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此商务条款明显有利于生产厂家或客车生产企业。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经销商或代理商只能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3个质量体系,作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经销商或代理商不可能也不会要求有这3个质量体系认证,这有失公开、公平的招标原则。 答:所提情况均不在资格要求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所提内容仅是综合评分的一部分,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七、1,招标公告第34页商务评审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客车生产企业的,具备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发的ISO/IATF16949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GB/T 19001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投标人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投标人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 问:尊敬的招标人,根据我国招标法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此商务条款明显有利于生产厂家或客车生产企业。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经销商或代理商只能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3个质量体系,作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经销商或代理商不可能也不会要求有这3个质量体系认证,这有失公开、公平的招标原则。 答:所提情况均不在资格要求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所提内容仅是综合评分的一部分,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八、1,招标公告第34页商务评审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客车生产企业的,具备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发的ISO/IATF16949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GB/T 19001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投标人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投标人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 问:尊敬的招标人,根据我国招标法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此商务条款设立明显有利于生产厂家或客车生产企业,作为空调生产企业的经销商或代理商不可能也不要求有这3个质量体系认证,这有失公开、公平的招标原则。 2,招标文件第41页,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的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填报品牌必须与生产企业授权投标品牌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问:尊敬的招标人,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授权书或授权函,应该怎么办? 答:1.所提情况均不在资格要求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所提内容仅是综合评分的一部分,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2.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书或授权函,投标人无须提供授权书或授权函。 取消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的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填报品牌必须与生产企业授权投标品牌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九、1,招标公告第34页商务评审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客车生产企业的,具备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发的ISO/IATF16949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GB/T 19001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投标人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投标人具备国家指定机构(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其中任意一个得1分。 问:尊敬的招标人,根据我国招标法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此商务条款设立明显有利于生产厂家或客车生产企业,作为空调生产企业的经销商或代理商不可能也不要求有这3个质量体系认证,这有失公开、公平的招标原则。 2,招标文件第41页,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的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填报品牌必须与生产企业授权投标品牌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问:尊敬的招标人,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授权书或授权函,应该怎么办? 答:1.所提情况均不在资格要求里,且本项目为综合评审,所提内容仅是综合评分内容的一部分,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2.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书或授权函,投标人无须提供授权书或授权函。 取消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的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填报品牌必须与生产企业授权投标品牌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十、1、招标公告第7页1.4.1投标人资格提件的C条、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一份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所投产品与国内外大中型客车生产企业或总成生产企业、城市公交企业的配套销售合同(或配套框架合同),销售金额为450万元及以上;若配套合同为年度采购框架合同,以订单累计金额(销售发票)计算合同金额,销售金额为450万元及以上。如未提供相应合同的原件(或经第三方公证部门公证后的有效复印件)和销售发票复印件,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提问:尊敬的招标人,这里要求提供所投产品的配套合同及发票是指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配套合同及发票,而不是投标人的配套合同及发票。 答: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由经销商或代理商签订的配套销售合同(或配套框架合同)原件(或经第三方公证部门公证后的有效复印件)和销售发票复印件。 补遗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八、商务部分销售清单-销售发票情况表注:本表“发票号码”与本表“开具金额”一一对应,不允许拆分;如销售清单应与发票明细未一一对应,商务评分中“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配套情况”视为无效得分。 现修改为:注:本表“发票号码”与本表“开具金额”一一对应,不允许拆分;如销售清单未与发票明细一一对应,商务评分中“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配套情况”视为无效得分。 注:本通知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 标 人:重庆 (略) 、重庆 (略) 、重庆 (略) 、重庆 (略) 授权委托人: (略) 公共交通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 (略) (盖章) 2023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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