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金阳县芦稿镇中心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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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金阳县芦稿镇中心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四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金阳县芦稿镇中心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金阳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行政区域金阳县公告时间2023年04月28日17:50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03日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834-*
采购单位金阳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采购单位地址金阳县天地坝镇下南街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34-*
代理机构名称西昌欣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攀西国际商贸城D塔楼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34-*
附件:
附件1附件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阳县芦稿镇中心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参数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5-08 09:30:00,更正为:2023-05-15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5-08 09:30:00,更正为:2023-05-15 09:30:00。

1.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中的“二、本项目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以更正的附件1为准,更正的内容为:详见公告附件中的附件1.

2.本项目第三次更正公告中招标文件中“第七章 评标办法”中的4.2.2 评分标准中“技术指标”原为:“注:①带“▲”重要技术参数须按文件要求提供佐证资料并加盖鲜章,否则不计分,(凡如发现提供虚假的材料,视为无效投标, 并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②非核心产品类参数不做强制性要求,只做为扣分项。”

现更正为:“注:①带“▲”重要技术参数须按文件要求提供佐证资料并加盖鲜章,否则不计分,(凡如发现提供虚假的材料,视为无效投标,并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3. 本项目第三次更正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原为:2023年05月08日 上午09:0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原为:2023年05月08日 上午09:30 (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为:2023年05月15日 上午09:0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5日 上午09:30 (北京时间)。

4.其余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阳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金阳县天地坝镇下南街17号

联系方式:08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昌欣 (略)

地址: (略) 攀西国际商贸城D塔楼8楼

联系方式:08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电话:0834-*

西昌欣 (略)

2023年04月28日


相关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金阳县芦稿镇中心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金阳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行政区域金阳县公告时间2023年04月28日17:50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03日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834-*
采购单位金阳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采购单位地址金阳县天地坝镇下南街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34-*
代理机构名称西昌欣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攀西国际商贸城D塔楼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34-*
附件:
附件1附件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阳县芦稿镇中心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参数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5-08 09:30:00,更正为:2023-05-15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5-08 09:30:00,更正为:2023-05-15 09:30:00。

1.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中的“二、本项目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以更正的附件1为准,更正的内容为:详见公告附件中的附件1.

2.本项目第三次更正公告中招标文件中“第七章 评标办法”中的4.2.2 评分标准中“技术指标”原为:“注:①带“▲”重要技术参数须按文件要求提供佐证资料并加盖鲜章,否则不计分,(凡如发现提供虚假的材料,视为无效投标, 并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②非核心产品类参数不做强制性要求,只做为扣分项。”

现更正为:“注:①带“▲”重要技术参数须按文件要求提供佐证资料并加盖鲜章,否则不计分,(凡如发现提供虚假的材料,视为无效投标,并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3. 本项目第三次更正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原为:2023年05月08日 上午09:0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原为:2023年05月08日 上午09:30 (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为:2023年05月15日 上午09:0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5日 上午09:30 (北京时间)。

4.其余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阳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金阳县天地坝镇下南街17号

联系方式:08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昌欣 (略)

地址: (略) 攀西国际商贸城D塔楼8楼

联系方式:08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电话:0834-*

西昌欣 (略)

2023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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