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工作编制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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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工作编制招标变更





 
 

一、 (略) 名称: (略)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调整完善工作编制》政府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CN2015-A098            委托代理编号:HYMT2015-C040

三、首次公告日期: * 日      更正公告日期: * 日

四、变更事项:

1、公开招标文件中权重的取值及评分标准;

2、开标时间。

五、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



2.3

权重取值

1. 商务占20%, 2. 技术性能占50%,3. 价格占30%;

∑(1+2+3)=1

2.2

评分因素、分值及评分标准

项目

权重

评审因素

序号

分值

计分内容

评分标准

 

 

 

 

 

 

商务

 

 

 

 

 

 

20%

经营业绩

(15分)

1

5

理论研究

项目人员(排名第一或独著)出版过土地利用和区域规划方面专著, (略) 计1.5分,计满3分为止;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或更高级期刊)上发表过土地利用规划理论方面的论文,每一篇计1分,计满2分为止。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业绩

投标单位承担过县市级及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计2分,每增加一个计1分,满分为5分,未承担的不予计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业绩

投标单位承担过市、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和修改工作并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复的计1分,每增加一个计1分,满分为3分;未承担过或未经批复的不予计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其他相关规划业绩

有利于落实多规融合要求,承担过 (略) 省“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且承担由县市级“十三五”规划( (略) 市总体规划)的,计2分。不符合此条件的不计分。

公司实力

(5分)

2

5

财务状况

注册资金(开办资金)500万元以上的计5分,500万以下的计2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技术

50%

团队实力

(20分)

3

8

项目负责人水平

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技术职称,且主持完成过地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项目的得8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技术职称,且主持完成过县级或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项目的得5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或副高技术职称,未主持过完成过相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项目的得3分;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提供证明文件的不予计分。

12

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承诺投入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6人及以上,且其中有至少3人具有博士学位,有至少3 (略) 市规划师资格的,计12分;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足6人每少1人扣1分,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不足3人每少1人扣1分,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不足3人每少1人扣1分。

实施方案

(20分)

4

10

技术方案

根据投标单位制定的土地利用总规调整完善技术方案, (略) 文 (略) 综合评价;优计8-10分,良计4-7分,一般计1-3分;

5

实施进度方案

按照招标单位工作进度要求,投标单位的项目实施进度方案综合评价:设计合理,措施具体得力,能有效保证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计5分,方案评价良的计3-4分,评价一般的计1-2分,未提供进度方案的不予计分。

5

质量控制方案

项目质量控制方案设计合理,人员安排明确具体,保障措施可操作有针对性,评价较优的计5分,评价良的计3-4分,方案不完善的或欠合理的,计1-2分,未提供质量控制方案的不得分。

服务承诺

(5分)

5

5

有详细、具体、可行的后续服务方案并承诺服务内容、响应时间;优计5分,良计3-4分,一般计1-2分,未提出服务承诺的计0分。

响应程度

(5分)

6

5

根据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计分,每有一项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投标报价

30%

价格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略) 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权重取值 x100

合计

100分


现更正为:


权重取值

1. 商务占25%, 2. 技术性能占50%,3. 价格占25%;

∑(1+2+3)=1

序号

评分因素

最高分

评分标准

(一) (略) 分(25分)

1.1

投标文件响应程度

3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提供评分导序,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3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1.2

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以合同中业主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否则不计分)

15

投标人在2012年1月-2014年12月承担规划业绩(含市、县、区级规划修改,规划评估、专项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数据库成果建设与更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满8个计10分,每增加1个加1分,计满15分为止;

同一业绩合同不重复计分

 

1.3

财务状况

2

(略) 将根据各有效投标人经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总额 (略) 排序:排名第一计2分,排名第二计1.5分,排名第三计1分,排名第四计0.5分,其他不计分。(投标文件中需附经 (略) 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201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1.4

服务承诺

5

服务承诺 (略) 业相关标准,以及 (略) 省有关规定,承诺好的计5分,一般的计3分,差的不计分。投标文件没有服务承诺的,不计分。

(二) (略) 分(50分)

2.1

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24

1、投标人具有从事土地规划专业技术人员有15人的,计基本分10分(不足15人不计分);每增加1人,加1分,计满13分为止。

2、投标人具有从事土地规划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10人的,计基本分8分(不足10人不计分);每增加1人,加1分,计满11分为止。 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2.2

技术负责人

15

拟派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从事土地利用规划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持证年限达4年,每提供一人计1分,计满3分为止;(提供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2、拟派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提供一个2012年1月-2014年12月间类似项目业绩的计2分,每多提供1个业绩,加1分,计满12分为止。(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以合同中业主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合同中体现拟派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姓名,或提供能体现技术负责人姓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业主方出具的证明资料原件,证明资料原件需有业主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且加盖业主方公章,否则不计分)。

2.3

服务响应

5

(略) 文件的响应程度, (略) 文件要求的计5分;响应不全,描述不清,缺漏项的,在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内(不高于5项)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2.4

管理水平

6

1、投标人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健全的管理制度、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的计3分,有欠缺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相关制度说明,否则不计分)

2、按投标人的合理化实施方案符合程度、可行性程度、合理程度、完善程度综合比较后计分:优等:3分,中等:2分,一般:1分。

(三) (略) 分(25分)

3

投标报价





 
 

一、 (略) 名称: (略)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调整完善工作编制》政府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CN2015-A098            委托代理编号:HYMT2015-C040

三、首次公告日期: * 日      更正公告日期: * 日

四、变更事项:

1、公开招标文件中权重的取值及评分标准;

2、开标时间。

五、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



2.3

权重取值

1. 商务占20%, 2. 技术性能占50%,3. 价格占30%;

∑(1+2+3)=1

2.2

评分因素、分值及评分标准

项目

权重

评审因素

序号

分值

计分内容

评分标准

 

 

 

 

 

 

商务

 

 

 

 

 

 

20%

经营业绩

(15分)

1

5

理论研究

项目人员(排名第一或独著)出版过土地利用和区域规划方面专著, (略) 计1.5分,计满3分为止;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或更高级期刊)上发表过土地利用规划理论方面的论文,每一篇计1分,计满2分为止。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业绩

投标单位承担过县市级及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计2分,每增加一个计1分,满分为5分,未承担的不予计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业绩

投标单位承担过市、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和修改工作并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复的计1分,每增加一个计1分,满分为3分;未承担过或未经批复的不予计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其他相关规划业绩

有利于落实多规融合要求,承担过 (略) 省“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且承担由县市级“十三五”规划( (略) 市总体规划)的,计2分。不符合此条件的不计分。

公司实力

(5分)

2

5

财务状况

注册资金(开办资金)500万元以上的计5分,500万以下的计2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技术

50%

团队实力

(20分)

3

8

项目负责人水平

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技术职称,且主持完成过地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项目的得8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技术职称,且主持完成过县级或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项目的得5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或副高技术职称,未主持过完成过相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项目的得3分;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提供证明文件的不予计分。

12

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承诺投入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6人及以上,且其中有至少3人具有博士学位,有至少3 (略) 市规划师资格的,计12分;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足6人每少1人扣1分,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不足3人每少1人扣1分,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不足3人每少1人扣1分。

实施方案

(20分)

4

10

技术方案

根据投标单位制定的土地利用总规调整完善技术方案, (略) 文 (略) 综合评价;优计8-10分,良计4-7分,一般计1-3分;

5

实施进度方案

按照招标单位工作进度要求,投标单位的项目实施进度方案综合评价:设计合理,措施具体得力,能有效保证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计5分,方案评价良的计3-4分,评价一般的计1-2分,未提供进度方案的不予计分。

5

质量控制方案

项目质量控制方案设计合理,人员安排明确具体,保障措施可操作有针对性,评价较优的计5分,评价良的计3-4分,方案不完善的或欠合理的,计1-2分,未提供质量控制方案的不得分。

服务承诺

(5分)

5

5

有详细、具体、可行的后续服务方案并承诺服务内容、响应时间;优计5分,良计3-4分,一般计1-2分,未提出服务承诺的计0分。

响应程度

(5分)

6

5

根据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计分,每有一项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投标报价

30%

价格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略) 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权重取值 x100

合计

100分


现更正为:


权重取值

1. 商务占25%, 2. 技术性能占50%,3. 价格占25%;

∑(1+2+3)=1

序号

评分因素

最高分

评分标准

(一) (略) 分(25分)

1.1

投标文件响应程度

3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提供评分导序,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3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1.2

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以合同中业主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否则不计分)

15

投标人在2012年1月-2014年12月承担规划业绩(含市、县、区级规划修改,规划评估、专项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数据库成果建设与更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满8个计10分,每增加1个加1分,计满15分为止;

同一业绩合同不重复计分

 

1.3

财务状况

2

(略) 将根据各有效投标人经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总额 (略) 排序:排名第一计2分,排名第二计1.5分,排名第三计1分,排名第四计0.5分,其他不计分。(投标文件中需附经 (略) 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201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1.4

服务承诺

5

服务承诺 (略) 业相关标准,以及 (略) 省有关规定,承诺好的计5分,一般的计3分,差的不计分。投标文件没有服务承诺的,不计分。

(二) (略) 分(50分)

2.1

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24

1、投标人具有从事土地规划专业技术人员有15人的,计基本分10分(不足15人不计分);每增加1人,加1分,计满13分为止。

2、投标人具有从事土地规划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10人的,计基本分8分(不足10人不计分);每增加1人,加1分,计满11分为止。 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2.2

技术负责人

15

拟派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从事土地利用规划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持证年限达4年,每提供一人计1分,计满3分为止;(提供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2、拟派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提供一个2012年1月-2014年12月间类似项目业绩的计2分,每多提供1个业绩,加1分,计满12分为止。(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以合同中业主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合同中体现拟派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姓名,或提供能体现技术负责人姓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业主方出具的证明资料原件,证明资料原件需有业主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且加盖业主方公章,否则不计分)。

2.3

服务响应

5

(略) 文件的响应程度, (略) 文件要求的计5分;响应不全,描述不清,缺漏项的,在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内(不高于5项)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2.4

管理水平

6

1、投标人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健全的管理制度、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的计3分,有欠缺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相关制度说明,否则不计分)

2、按投标人的合理化实施方案符合程度、可行性程度、合理程度、完善程度综合比较后计分:优等:3分,中等:2分,一般:1分。

(三) (略) 分(25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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