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德贤新城二区一期售楼处外墙保温及装饰工程澄清函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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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德贤新城二区一期售楼处外墙保温及装饰工程澄清函1号

秦皇岛德贤新城二区一期售楼处外墙保温及装饰工程澄清函1号

事由:秦皇岛德贤新城二区一期售楼处外墙保温及装饰工程—澄清函1号

招标编号WKZB2312HBE*

各投标人:标题项目的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同步修改),澄清修改如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在最近三年内作为主承包人承包过合同额为人民币4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外墙保温及装饰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上一年【2021或2022】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文件(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扫描件,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如接受联合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则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已注册,且注册单位和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接受联合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

3.4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从业信用记录,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投标人近三年来(自**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记录,未有合同信誉问题,没有因弄虚作假被国家住建部门及项目属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没有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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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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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秦皇岛德贤新城二区一期售楼处外墙保温及装饰工程—澄清函1号

招标编号WKZB2312HBE*

各投标人:标题项目的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同步修改),澄清修改如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在最近三年内作为主承包人承包过合同额为人民币4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外墙保温及装饰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上一年【2021或2022】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文件(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扫描件,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如接受联合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则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已注册,且注册单位和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接受联合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

3.4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从业信用记录,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投标人近三年来(自**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记录,未有合同信誉问题,没有因弄虚作假被国家住建部门及项目属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没有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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