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2023年教育学位应急保障工程其他房屋施工采购项目2023年教育学位应急保障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
[东城]2023年教育学位应急保障工程其他房屋施工采购项目2023年教育学位应急保障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5469-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教育学位应急保障工程其他房屋施工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04-27 19:33 地址:http://www.ccgp-http://**/xxgg/qjzfcggg/qjzbgg/t*_*.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
项目预算金额:6901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6257.65万元
更正为:
项目预算金额:6901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5218万元
原采购文件内容:
1、第四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2.磋商范围
(3)采购图纸范围内建筑物的施工工作,包含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弱电工程(监控、网络系统)。
更正为:
(3)采购图纸范围内建筑物的施工工作,包含地基处理、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弱电工程(监控、网络系统)等。
2、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第2条发包人2.2.2 提供工作条件
(3)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文物、化石及坟墓等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更正为:
(3)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文物、化石及坟墓等的保护工作;
3、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3条 发包人的管理
4.8 不可预见的困难不可预见的困难包括:按照通用条件本款执行 。
更正为:
4.8 不可预见的困难不可预见的困难包括: / 。
4、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7条 施工7.1.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承担。
更正为:
7.1.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5、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8条 工期和进度8.7.3 行政审批迟延
行政审批报送的职责分工:涉及项目用地、规划报建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负责办理;涉及特种设备的检验、建筑垃圾消纳手续的办理、附属工程审批许可等相关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办理。以上手续办理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予以配合。
更正为:
行政审批报送的职责分工:涉及项目用地、规划报建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负责办理;涉及特种设备的检验、建筑垃圾消纳手续的办理、附属工程审批许可等相关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办理。
6、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3条 变更与调整13.8.3 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
1)本工程在方案确定(即经承包人方案审查书面确认,下同)后原则上不再调整,方案确定前的变化产生的相关费用均含在合同总价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如方案确定后并经发包人确认由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实施项目范围调整、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变更的认定以承包人进场后提交的施工图为基准,按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合同价格。价格调整方法如下:新增与核减部分的单价按以下方法确定单价, (略) 2021版工程消耗量标准、相关配套文件及当期人工、材料信息价共同确定的施工图预算价计算,其中无信息价材料按双方确认后价格计入。
更正为:
1)本工程在方案确定(即经承包人方案审查书面确认,下同)后原则上不再调整,方案确定前的变化产生的相关费用均含在合同总价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如方案确定后并经发包人确认由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实施项目范围调整、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变更的认定以承包人进场后提交的施工图为基准,按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合同价格。(因原确认设计方案不合理导致的变更除外) 。价格调整方法如下:新增与核减部分的单价按以下方法确定单价, (略) 2021版工程消耗量标准、相关配套文件及当期人工、材料信息价共同确定的施工图预算价计算,其中无信息价材料按双方确认后价格计入。
7、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14.1 合同价格形式14.1.2 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发生以下情况时,合同价格予以调整:
(1)因发包人提出调整建设规模、功能和标准导致与承包人上报方案不一致等增加费用的,经发包人初步审定后,根据实际发生金额予以调整。
(2)因国家法律、政策变化及发包人要求,造成建设规模减少,建设标准降低,功能变化而导致工程价款减少的,减少部分按实调减。
(3)因不可预见地质情况变化造成投资增加超过签约合同价的,增加部分的费用可纳入工程结算。
由承包人提出合同价格调整申请,发包人委托工程师审核后,与承包人签订补充协议,对调整部分进行审核结算。
更正为:
(1)因发包人提出调整建设规模、功能和标准导致与承包人上报方案不一致等增加费用的,经发包人初步审定后,根据实际发生金额予以调整。
(2)因国家法律、政策变化及发包人要求,造成建设规模减少,建设标准降低,功能变化而导致工程价款减少的,减少部分按实调减。
由承包人提出合同价格调整申请,发包人委托工程师审核后,与承包人签订补充协议,对调整部分进行审核结算。
8、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14.4 付款计划表
注:本项目工程结算价=签约合同价+调整费用(执行专用合同条款第13条)。工程结算价以审计结算结果为准,在审计结算完成之后,*方依据审计结果向财政申请剩余资金,待资金到位后7日内支付剩余尾款。
更正为:
注:本项目工程结算价=签约合同价+调整费用(执行专用合同条款第13条)。工程结算价以政府部门认定的审计结算结果机构审定金额为准,在审计结算完成之后,*方依据审计结果向财政申请剩余资金,待资金到位后14日内支付剩余尾款。
9、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14.5.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师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师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含审计审核时间),并由工程师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 。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向发包人提出异议复核,发包人应自收到复核申请后7天内完成复核,结果仍一致的,发承包双方同意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审核结果与发包人一致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否则由发包人承担且以第三方机构审核金额为准。
更正为: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师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师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出具初步审核意见,承包人应在 15 日内进行确认,若双方对结算价存在异议,以审计单位审定价款为准。并由工程师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 。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且财政资金到位后14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向发包人提出异议复核,发包人应自收到复核申请后7天内完成复核,结果仍一致的,发承包双方同意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审核结果与发包人一致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否则由发包人承担且以第三方机构审核金额为准。
更正日期:2023-05-04 11:5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教委本级(事业)
地址: (略) 东城区东兴隆街54号
联系方式:张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西营街1号通用时代中心C座814室
联系方式:马建波,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建波
电 话: 0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5469-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教育学位应急保障工程其他房屋施工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04-27 19:33 地址:http://www.ccgp-http://**/xxgg/qjzfcggg/qjzbgg/t*_*.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
项目预算金额:6901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6257.65万元
更正为:
项目预算金额:6901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5218万元
原采购文件内容:
1、第四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2.磋商范围
(3)采购图纸范围内建筑物的施工工作,包含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弱电工程(监控、网络系统)。
更正为:
(3)采购图纸范围内建筑物的施工工作,包含地基处理、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弱电工程(监控、网络系统)等。
2、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第2条发包人2.2.2 提供工作条件
(3)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文物、化石及坟墓等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更正为:
(3)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文物、化石及坟墓等的保护工作;
3、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3条 发包人的管理
4.8 不可预见的困难不可预见的困难包括:按照通用条件本款执行 。
更正为:
4.8 不可预见的困难不可预见的困难包括: / 。
4、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7条 施工7.1.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承担。
更正为:
7.1.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5、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8条 工期和进度8.7.3 行政审批迟延
行政审批报送的职责分工:涉及项目用地、规划报建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负责办理;涉及特种设备的检验、建筑垃圾消纳手续的办理、附属工程审批许可等相关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办理。以上手续办理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予以配合。
更正为:
行政审批报送的职责分工:涉及项目用地、规划报建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负责办理;涉及特种设备的检验、建筑垃圾消纳手续的办理、附属工程审批许可等相关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办理。
6、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3条 变更与调整13.8.3 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
1)本工程在方案确定(即经承包人方案审查书面确认,下同)后原则上不再调整,方案确定前的变化产生的相关费用均含在合同总价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如方案确定后并经发包人确认由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实施项目范围调整、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变更的认定以承包人进场后提交的施工图为基准,按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合同价格。价格调整方法如下:新增与核减部分的单价按以下方法确定单价, (略) 2021版工程消耗量标准、相关配套文件及当期人工、材料信息价共同确定的施工图预算价计算,其中无信息价材料按双方确认后价格计入。
更正为:
1)本工程在方案确定(即经承包人方案审查书面确认,下同)后原则上不再调整,方案确定前的变化产生的相关费用均含在合同总价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如方案确定后并经发包人确认由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实施项目范围调整、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变更的认定以承包人进场后提交的施工图为基准,按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合同价格。(因原确认设计方案不合理导致的变更除外) 。价格调整方法如下:新增与核减部分的单价按以下方法确定单价, (略) 2021版工程消耗量标准、相关配套文件及当期人工、材料信息价共同确定的施工图预算价计算,其中无信息价材料按双方确认后价格计入。
7、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14.1 合同价格形式14.1.2 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发生以下情况时,合同价格予以调整:
(1)因发包人提出调整建设规模、功能和标准导致与承包人上报方案不一致等增加费用的,经发包人初步审定后,根据实际发生金额予以调整。
(2)因国家法律、政策变化及发包人要求,造成建设规模减少,建设标准降低,功能变化而导致工程价款减少的,减少部分按实调减。
(3)因不可预见地质情况变化造成投资增加超过签约合同价的,增加部分的费用可纳入工程结算。
由承包人提出合同价格调整申请,发包人委托工程师审核后,与承包人签订补充协议,对调整部分进行审核结算。
更正为:
(1)因发包人提出调整建设规模、功能和标准导致与承包人上报方案不一致等增加费用的,经发包人初步审定后,根据实际发生金额予以调整。
(2)因国家法律、政策变化及发包人要求,造成建设规模减少,建设标准降低,功能变化而导致工程价款减少的,减少部分按实调减。
由承包人提出合同价格调整申请,发包人委托工程师审核后,与承包人签订补充协议,对调整部分进行审核结算。
8、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14.4 付款计划表
注:本项目工程结算价=签约合同价+调整费用(执行专用合同条款第13条)。工程结算价以审计结算结果为准,在审计结算完成之后,*方依据审计结果向财政申请剩余资金,待资金到位后7日内支付剩余尾款。
更正为:
注:本项目工程结算价=签约合同价+调整费用(执行专用合同条款第13条)。工程结算价以政府部门认定的审计结算结果机构审定金额为准,在审计结算完成之后,*方依据审计结果向财政申请剩余资金,待资金到位后14日内支付剩余尾款。
9、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14.5.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师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师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含审计审核时间),并由工程师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 。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向发包人提出异议复核,发包人应自收到复核申请后7天内完成复核,结果仍一致的,发承包双方同意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审核结果与发包人一致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否则由发包人承担且以第三方机构审核金额为准。
更正为: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师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师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出具初步审核意见,承包人应在 15 日内进行确认,若双方对结算价存在异议,以审计单位审定价款为准。并由工程师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 。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且财政资金到位后14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向发包人提出异议复核,发包人应自收到复核申请后7天内完成复核,结果仍一致的,发承包双方同意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审核结果与发包人一致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否则由发包人承担且以第三方机构审核金额为准。
更正日期:2023-05-04 11:5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教委本级(事业)
地址: (略) 东城区东兴隆街54号
联系方式:张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西营街1号通用时代中心C座814室
联系方式:马建波,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建波
电 话: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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