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西安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编制及申报工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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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西安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编制及申报工作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西安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编制及申报工作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5月04日16:40
首次公告日期0002年11月30日更正日期2023年05月0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吴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80845、80870
采购单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政府7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9-*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CZX2023-006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西安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编制及申报工作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服务要求等内容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一)第三章“五、商务要求(二)进度要求”,更正为:

“1、2023年5月15日前完成项目前期调研并提出选址建议方案;

2、2023年5月25日前完成枢纽申报方案 (略) 发改委。”

合同草案中相关条款按以上内容更正。

(二)第三章,“四、服务要求”中:

“1、供应商应组建不少于7人的专业服务团队,全部项目团队人员应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专业工作,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具有高级职称。”

修改为:

“1、供应商应组建不少于5人的专业服务团队,全部项目团队人员应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专业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

(三)第三章,“五、商务要求”,(四)后续服务要求修改为:

若2023年西安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未申报成功,后续继续组织申报时,成交供应商须继续对建设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协助申报,直到申报成功为止,产生的方案修改费用、专家评审费用、视频答辩费用等各项费用均包含在本次项目总价中。

合同草案中相关条款按以上内容更正。

(四)第三章中:

“《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 年)》(发改经贸〔2019〕578 号)”

修改为:

“《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发改经贸〔2021〕956 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请各供应商及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西安)〉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采购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4月27日

首次公告链接:

http://www.ccgp-http://**/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3/8a69c08587bba*c20e*e.html?noticeType=*&noticeId=83f2e921-e4f1-11ed-9a8e-08c0eb20c666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地址: (略) 政府7号楼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吴老师

电话:80845、80870

(略) 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5月04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西安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编制及申报工作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5月04日16:40
首次公告日期0002年11月30日更正日期2023年05月0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吴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80845、80870
采购单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政府7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9-*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CZX2023-006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西安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编制及申报工作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服务要求等内容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一)第三章“五、商务要求(二)进度要求”,更正为:

“1、2023年5月15日前完成项目前期调研并提出选址建议方案;

2、2023年5月25日前完成枢纽申报方案 (略) 发改委。”

合同草案中相关条款按以上内容更正。

(二)第三章,“四、服务要求”中:

“1、供应商应组建不少于7人的专业服务团队,全部项目团队人员应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专业工作,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具有高级职称。”

修改为:

“1、供应商应组建不少于5人的专业服务团队,全部项目团队人员应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专业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

(三)第三章,“五、商务要求”,(四)后续服务要求修改为:

若2023年西安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未申报成功,后续继续组织申报时,成交供应商须继续对建设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协助申报,直到申报成功为止,产生的方案修改费用、专家评审费用、视频答辩费用等各项费用均包含在本次项目总价中。

合同草案中相关条款按以上内容更正。

(四)第三章中:

“《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 年)》(发改经贸〔2019〕578 号)”

修改为:

“《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发改经贸〔2021〕956 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请各供应商及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西安)〉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采购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4月27日

首次公告链接:

http://www.ccgp-http://**/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3/8a69c08587bba*c20e*e.html?noticeType=*&noticeId=83f2e921-e4f1-11ed-9a8e-08c0eb20c666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地址: (略) 政府7号楼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吴老师

电话:80845、80870

(略) 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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