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公开招标】镇江新区镇村环卫市场化作业服务的公开招标答疑公告
【变更公告】【公开招标】镇江新区镇村环卫市场化作业服务的公开招标答疑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镇江新 (略) 场化作业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镇江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镇江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04日16:5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4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5月0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蓉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采购单位 | 镇江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镇江新区银山支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XQZC-(2023)公字第000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江新 (略) 场化作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4月18日
二、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本项目的现场答疑会,针对供应商提出的主要问题,采购人对此进行了回复:
1、招标文件中关于A标段清扫保洁人员32人,是否包含生活垃圾清运人员,是否包含管理人员?
回复:招标文件中所提供人员配备表为最低数量要求,投标人需自行前往实地勘测并结合实际核实情况,在不低于最低数量要求的基础上进行人员配备并测算费用。
2、本项目评标顺序是否为C、B、A?
回复:是的。
3、招标文件中的道路机械作业车辆为兼用的,车辆的相关费用和人员费用是否能以50%测算?
回复: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机械作业要求进行竞标。
4、招标文件中关于农村垃圾分类相关要求是否含在设施设备及人员表中?
回复:农村垃圾分类相关要求见第39页和招标公告下的三个附件中的附件3,该要 (略) 、市相关文件,近年来垃圾分类工作要求逐年提升,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相关政策调整风险进行报价。
5、关于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一定比例的农保人员,如何测定?
回复:考虑到各标段主要服务于镇村环卫作业,允许使用一定比例的农保人员,具体农保和社保人员比例各单位自行安排、测算。
6、关于招标文件中的道路数据和作业量是否准确?
回复:道路数据和作业量仅为基础信息,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亲自前往实地勘测,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及现场考察数据,在不低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基础上进行测算。
7、招标文件中关于中标后的问题协调如何处理?
回复:投标人需注意招标文件第42页第26项,中标后中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并积极主动协调镇村环卫作业中的各类问题,如建筑垃圾处置问题、作业残留物处置问题、村收运协调问题、农作物垃圾处置问题、工业垃圾偷倒问题、农村垃圾分类等相关问题矛盾的协调。中标后一切矛盾由中标单位自行协调解决。矛盾协调期间,不得影响镇村环卫日常作业。
8、关于招标文件中安全员证书,是否有明确等级要求?
回复:关于安全员证书,有效就可以,不要求等级。
上述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答疑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给各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其他不变,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如与本次公告不符合的,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给各有关供应商工作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江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大港银山支路8号
联系方式:0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镇江新区赵声路39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蓉
电话:0511-*
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5月4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镇江新 (略) 场化作业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镇江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镇江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04日16:5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4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5月0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蓉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采购单位 | 镇江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镇江新区银山支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XQZC-(2023)公字第000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江新 (略) 场化作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4月18日
二、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本项目的现场答疑会,针对供应商提出的主要问题,采购人对此进行了回复:
1、招标文件中关于A标段清扫保洁人员32人,是否包含生活垃圾清运人员,是否包含管理人员?
回复:招标文件中所提供人员配备表为最低数量要求,投标人需自行前往实地勘测并结合实际核实情况,在不低于最低数量要求的基础上进行人员配备并测算费用。
2、本项目评标顺序是否为C、B、A?
回复:是的。
3、招标文件中的道路机械作业车辆为兼用的,车辆的相关费用和人员费用是否能以50%测算?
回复: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机械作业要求进行竞标。
4、招标文件中关于农村垃圾分类相关要求是否含在设施设备及人员表中?
回复:农村垃圾分类相关要求见第39页和招标公告下的三个附件中的附件3,该要 (略) 、市相关文件,近年来垃圾分类工作要求逐年提升,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相关政策调整风险进行报价。
5、关于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一定比例的农保人员,如何测定?
回复:考虑到各标段主要服务于镇村环卫作业,允许使用一定比例的农保人员,具体农保和社保人员比例各单位自行安排、测算。
6、关于招标文件中的道路数据和作业量是否准确?
回复:道路数据和作业量仅为基础信息,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亲自前往实地勘测,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及现场考察数据,在不低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基础上进行测算。
7、招标文件中关于中标后的问题协调如何处理?
回复:投标人需注意招标文件第42页第26项,中标后中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并积极主动协调镇村环卫作业中的各类问题,如建筑垃圾处置问题、作业残留物处置问题、村收运协调问题、农作物垃圾处置问题、工业垃圾偷倒问题、农村垃圾分类等相关问题矛盾的协调。中标后一切矛盾由中标单位自行协调解决。矛盾协调期间,不得影响镇村环卫日常作业。
8、关于招标文件中安全员证书,是否有明确等级要求?
回复:关于安全员证书,有效就可以,不要求等级。
上述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答疑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给各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其他不变,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如与本次公告不符合的,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给各有关供应商工作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江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大港银山支路8号
联系方式:0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镇江新区赵声路39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蓉
电话:0511-*
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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