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带一路”国家商协会经贸交流合作对接会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福建“一带一路”国家商协会经贸交流合作对接会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D[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一带一路”国家商协会经贸交流合作对接会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公告信息与采购文件不一致。

更正内容:

采购公告简要需求或要求:“(1)供应商需为本次交流会策划为期3天的交流活动方案,方案里需包含住宿安排、用餐安排、考察学习等环节。最终方案由成交供应商上报采购人审定后组织实施。 ★(2)供应商需为本次交流会邀请共计不少于70名外宾,外宾主要为亚洲、非洲、拉美、中东欧、阿拉伯等地区“一带一路”国家政府、金融界及商协会等经贸机构相关经贸官员。供应商需提供专项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按此内容承诺,则视为无效响应。 (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住宿酒店、餐饮、交通等需满足外宾接待标准。 (4)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推介交流环节配备中英文专业讲解人员,可为主持人或导游。 (5)供应商活动组织过程中需充分保障外宾安全,包含餐饮安全、交通安全等。考虑到本次项目涉及的各个活动流程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制定相应有效的应急保障。 其他技术要求(供应商需对以下内容提交服务承诺函并加供应商公章,未能按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则视为无效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1)成交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活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派驻采购人指定地点。小组成员不少于10人(统筹1名、接待对接人员5名、活动对接3名、应急保障人员1员)。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保持必要的交流与沟通,使采购人了解项目进展情况。供应商需提供团队人员清单(包含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及相关职称情况)。”更正为:“(1)供应商需为本次交流会策划为期3天的交流活动方案,方案里需包含住宿安排、用餐安排、考察学习、推介交流等环节。最终方案由成交供应商上报采购人审定后组织实施。★(2)供应商需为本次交流会邀请共计不少于30名外宾,外宾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亚洲、非洲、拉美、中东欧、阿拉伯等地区“一带一路”国家政府、金融界及商协会等经贸机构相关经贸官员,邀请嘉宾名单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供应商需对邀请嘉宾数量及地区提供专项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按此内容承诺,则视为无效响应。(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住宿酒店、餐饮、交通等需满足外宾接待标准,住宿、餐饮、交通费用根据接待外宾人数据实结算。(4)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推介交流环节配备专业讲解人员,可为主持人或导游。(5)供应商活动组织过程中需充分保障外宾安全,包含餐饮安全、交通安全等。考虑到本次项目涉及的各个活动流程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制定相应有效的应急保障。(6)供应商需负责接洽本次考察学习地所涉及的各部门,并配合各部门完成考察工作。★4.服务承诺响应情况(供应商需对以下内容提交服务承诺函并加供应商公章,未能按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则视为无效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1)成交人须承诺为本项活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派驻采购人指定地点。小组成员不少于10人(统筹1名、接待对接人员5名、活动对接3名、应急保障人员1员)。成交人须与采购人保持必要的交流与沟通,使采购人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 (略) 委员会

地址: (略)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10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中恒达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心引、潘素华、许以震、张玮

电话:0591-*

福建中恒达 (略)

2023年05月0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D[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一带一路”国家商协会经贸交流合作对接会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公告信息与采购文件不一致。

更正内容:

采购公告简要需求或要求:“(1)供应商需为本次交流会策划为期3天的交流活动方案,方案里需包含住宿安排、用餐安排、考察学习等环节。最终方案由成交供应商上报采购人审定后组织实施。 ★(2)供应商需为本次交流会邀请共计不少于70名外宾,外宾主要为亚洲、非洲、拉美、中东欧、阿拉伯等地区“一带一路”国家政府、金融界及商协会等经贸机构相关经贸官员。供应商需提供专项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按此内容承诺,则视为无效响应。 (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住宿酒店、餐饮、交通等需满足外宾接待标准。 (4)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推介交流环节配备中英文专业讲解人员,可为主持人或导游。 (5)供应商活动组织过程中需充分保障外宾安全,包含餐饮安全、交通安全等。考虑到本次项目涉及的各个活动流程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制定相应有效的应急保障。 其他技术要求(供应商需对以下内容提交服务承诺函并加供应商公章,未能按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则视为无效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1)成交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活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派驻采购人指定地点。小组成员不少于10人(统筹1名、接待对接人员5名、活动对接3名、应急保障人员1员)。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保持必要的交流与沟通,使采购人了解项目进展情况。供应商需提供团队人员清单(包含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及相关职称情况)。”更正为:“(1)供应商需为本次交流会策划为期3天的交流活动方案,方案里需包含住宿安排、用餐安排、考察学习、推介交流等环节。最终方案由成交供应商上报采购人审定后组织实施。★(2)供应商需为本次交流会邀请共计不少于30名外宾,外宾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亚洲、非洲、拉美、中东欧、阿拉伯等地区“一带一路”国家政府、金融界及商协会等经贸机构相关经贸官员,邀请嘉宾名单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供应商需对邀请嘉宾数量及地区提供专项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按此内容承诺,则视为无效响应。(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住宿酒店、餐饮、交通等需满足外宾接待标准,住宿、餐饮、交通费用根据接待外宾人数据实结算。(4)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推介交流环节配备专业讲解人员,可为主持人或导游。(5)供应商活动组织过程中需充分保障外宾安全,包含餐饮安全、交通安全等。考虑到本次项目涉及的各个活动流程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制定相应有效的应急保障。(6)供应商需负责接洽本次考察学习地所涉及的各部门,并配合各部门完成考察工作。★4.服务承诺响应情况(供应商需对以下内容提交服务承诺函并加供应商公章,未能按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则视为无效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1)成交人须承诺为本项活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派驻采购人指定地点。小组成员不少于10人(统筹1名、接待对接人员5名、活动对接3名、应急保障人员1员)。成交人须与采购人保持必要的交流与沟通,使采购人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 (略) 委员会

地址: (略)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10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中恒达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心引、潘素华、许以震、张玮

电话:0591-*

福建中恒达 (略)

2023年05月04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