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立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项目(新增年产65万台新能源车用空调压缩机项目)EPC总承包澄清公告(第2次)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海立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项目(新增年产65万台新能源车用空调压缩机项目)EPC总承包澄清公告(第2次)

海立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项目(新增年产 65 万台新能源车用空调压缩机项目)EPC 总承包澄清公告(第二次)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海立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项目(新增年产 65 万台新能源车用空调压缩机项目)EPC 总承包(项目编号:WH21GC2023FJ9659)做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部分 施工专用合同条款中: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不提供资金来源证明。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不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 。”
修改为: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的期限要求:取得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发包人支付担保的金额:施工合同额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等方式,政府投资项目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投标人及时查看。

招标人:芜湖海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正 (略)

2023年05月05日

附件下载:安全提示:如点击附件时,有以下提示,"疑似跨站请求伪造,访问已被禁止",是由于此政府网站不允许直接下载附件,请在此提示页面的浏览器地址栏中,再次进行回车访问下载。

海立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项目(新增年产65万台新能源车用空调压缩机项目)EPC总承包答疑澄清第2次*.pdf

海立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项目(新增年产 65 万台新能源车用空调压缩机项目)EPC 总承包澄清公告(第二次)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海立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项目(新增年产 65 万台新能源车用空调压缩机项目)EPC 总承包(项目编号:WH21GC2023FJ9659)做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部分 施工专用合同条款中: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不提供资金来源证明。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不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 。”
修改为: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的期限要求:取得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发包人支付担保的金额:施工合同额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等方式,政府投资项目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投标人及时查看。

招标人:芜湖海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正 (略)

2023年05月05日

附件下载:安全提示:如点击附件时,有以下提示,"疑似跨站请求伪造,访问已被禁止",是由于此政府网站不允许直接下载附件,请在此提示页面的浏览器地址栏中,再次进行回车访问下载。

海立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项目(新增年产65万台新能源车用空调压缩机项目)EPC总承包答疑澄清第2次*.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