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热风炉工程(KLFCG232004)更正公告(一)(科联)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热风炉工程(KLFCG232004)更正公告(一)(科联)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热风炉工程
二、项目编号:KLFCG*
三、招标单位: (略)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联系人:韦海波
联系电话:0772-*邮编:*
地址: (略) 北雀路 (略) 大楼502室
五、现对招标公告做出如下更正:
1、原招标公招: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级资质③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
现变更为: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级资质(含)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级(含)及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
2、原招标公告: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联合体成员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原招标公告:
4.1 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5月9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现变更为:
4.1 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5月10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广西 (略)
2023年5月5日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热风炉工程
二、项目编号:KLFCG*
三、招标单位: (略)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联系人:韦海波
联系电话:0772-*邮编:*
地址: (略) 北雀路 (略) 大楼502室
五、现对招标公告做出如下更正:
1、原招标公招: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级资质③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
现变更为: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级资质(含)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级(含)及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
2、原招标公告: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联合体成员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原招标公告:
4.1 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5月9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现变更为:
4.1 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5月10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广西 (略)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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