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堡乡农业产业综合提升项目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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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堡乡农业产业综合提升项目的变更公告

辛堡乡农业产业综合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辛堡乡农业产业综合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辛堡乡农业产业综合提升项目已由阳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阳发改审批[2023]6号 阳行审建[2023]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原县辛堡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阳原县辛堡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辛堡乡农业产业综合提升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2.1.2建设地点: (略) (略) 阳原县辛堡乡东马圈村及北辛庄村2.1.3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完工并通过验收。2.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1.5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2.1.6控 制 价:*.60元(*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整)。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建设春秋大棚96座,总建筑面积为 60528.00 平方米(合 90.792 亩),其中东马圈村建筑面积为 21144.00 平方米(合31.716 亩),建设春秋大棚36座,并配套建设检查井6座、蓄水池(300.00立方米)1座、出水口36个,铺设给水管道583.00 米、电缆 400.00 米,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北辛庄村建筑面积为39384.00 平方米(合59.076 亩),共建设春秋大棚 60 座,并配套建设检查井5座、出水口60个,铺设给水管道762.00 米、电缆30.00米,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企业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 (略) 【2021】30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2023年4月27日以后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在“信用中国(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查询截图,以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质疑联系人:阳原县辛堡乡人民政府 张海峰,联系方式:0313-*、河北 (略) 毕蒙*。投诉方式:阳原县发改局0313-*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无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28 09:00至2023-05-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张家口(云采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19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张家口(云采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云采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阳原县辛堡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丰蔚 (略)
地址: (略) (略) 阳原县辛堡乡(*)地址: (略) (略) 开发区钻石南路20号建张爵世嘉苑第2号楼1单元9层904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张海峰

联系人:毕蒙
电话:

0313-*

电话:*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址:

/

网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号:

/

账号:/
变更公告内容:
原项目编号M*1001原项目名称辛堡乡农业产业综合提升项目
变更前内容

根据《关于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张政务字【2023】5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对保证金作出承诺响应。

原开标时间为:

2023年5月19日8时30分

变更后内容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承诺书、银行保函、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保证保险(任意形式均可)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大写:*万元整,小写:¥ 8000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

  1. 投标保证金承诺书(见附件)

    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招标人对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未被发现并查实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但应当以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作出承诺,不可由其他任何人代为承诺。 投标人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的,属投标重大偏差,且应当自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缴招标项目投标报价2%的投标保证金,逾期补缴的,将失信行为记录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交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 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形式的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汇款人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注明“点击查看>>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可简写)。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张 (略) 阳原县支行

银行账号:*

  1.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银行自有保证金保函固定格式的,可以采用自有固定格式。但应明确包含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金额、有效期、保函条件等内容。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

  2. 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当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 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应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

  3. 电子保函:鼓励和推广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人应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电子保函的相关证明。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 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6条款号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应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

  1. 须知前附表9,增加以下内容

    3.根据张政务字(2023)5 号文件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项目交易使用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签订合同,经交易双方确认无异议后加盖电子签章,完成合同签订。合同订立信息(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款、签约时间、合同期限)在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布。各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签订合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合同网签操作手册》,手册下载路径: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专区-通知公告- (略) 电子合同网签操作手册。

    现开标时间为:

    2023年5月22日8时30分

其他补充事宜
辛堡乡农业产业综合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辛堡乡农业产业综合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辛堡乡农业产业综合提升项目已由阳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阳发改审批[2023]6号 阳行审建[2023]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原县辛堡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阳原县辛堡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辛堡乡农业产业综合提升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2.1.2建设地点: (略) (略) 阳原县辛堡乡东马圈村及北辛庄村2.1.3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完工并通过验收。2.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1.5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2.1.6控 制 价:*.60元(*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整)。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建设春秋大棚96座,总建筑面积为 60528.00 平方米(合 90.792 亩),其中东马圈村建筑面积为 21144.00 平方米(合31.716 亩),建设春秋大棚36座,并配套建设检查井6座、蓄水池(300.00立方米)1座、出水口36个,铺设给水管道583.00 米、电缆 400.00 米,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北辛庄村建筑面积为39384.00 平方米(合59.076 亩),共建设春秋大棚 60 座,并配套建设检查井5座、出水口60个,铺设给水管道762.00 米、电缆30.00米,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企业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 (略) 【2021】30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2023年4月27日以后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在“信用中国(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查询截图,以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质疑联系人:阳原县辛堡乡人民政府 张海峰,联系方式:0313-*、河北 (略) 毕蒙*。投诉方式:阳原县发改局0313-*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无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28 09:00至2023-05-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张家口(云采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19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张家口(云采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云采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阳原县辛堡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丰蔚 (略)
地址: (略) (略) 阳原县辛堡乡(*)地址: (略) (略) 开发区钻石南路20号建张爵世嘉苑第2号楼1单元9层904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张海峰

联系人:毕蒙
电话:

0313-*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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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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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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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号:

/

账号:/
变更公告内容:
原项目编号M*1001原项目名称辛堡乡农业产业综合提升项目
变更前内容

根据《关于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张政务字【2023】5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对保证金作出承诺响应。

原开标时间为:

2023年5月19日8时30分

变更后内容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承诺书、银行保函、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保证保险(任意形式均可)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大写:*万元整,小写:¥ 8000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

  1. 投标保证金承诺书(见附件)

    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招标人对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未被发现并查实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但应当以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作出承诺,不可由其他任何人代为承诺。 投标人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的,属投标重大偏差,且应当自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缴招标项目投标报价2%的投标保证金,逾期补缴的,将失信行为记录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交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 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形式的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汇款人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注明“点击查看>>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可简写)。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张 (略) 阳原县支行

银行账号:*

  1.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银行自有保证金保函固定格式的,可以采用自有固定格式。但应明确包含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金额、有效期、保函条件等内容。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

  2. 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当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 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应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

  3. 电子保函:鼓励和推广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人应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电子保函的相关证明。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 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6条款号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应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

  1. 须知前附表9,增加以下内容

    3.根据张政务字(2023)5 号文件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项目交易使用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签订合同,经交易双方确认无异议后加盖电子签章,完成合同签订。合同订立信息(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款、签约时间、合同期限)在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布。各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签订合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合同网签操作手册》,手册下载路径: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专区-通知公告- (略) 电子合同网签操作手册。

    现开标时间为:

    2023年5月22日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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