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迎江区健康驿站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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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迎江区健康驿站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编号:001

各投标人:

“ (略) 迎江区健康驿站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编号:GC-AQ-2023-084)”招标文件澄清说明如下:

一、澄清说明

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2.5支付合同价款 修改如下:

2.5.2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办理施工合同额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原则上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保证期限到期前30天,预计施工工期延期的,发包人应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单到期前办理延期手续。

2.5.3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将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迎江区紫峰产业大厦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6-*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皖 (略)

地 址: (略) 迎江区龙山路156号

联 系 人:徐莉莉

电 话:0556-*

2023年5月5日

编号:001

各投标人:

“ (略) 迎江区健康驿站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编号:GC-AQ-2023-084)”招标文件澄清说明如下:

一、澄清说明

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2.5支付合同价款 修改如下:

2.5.2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办理施工合同额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原则上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保证期限到期前30天,预计施工工期延期的,发包人应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单到期前办理延期手续。

2.5.3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将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迎江区紫峰产业大厦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6-*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皖 (略)

地 址: (略) 迎江区龙山路156号

联 系 人:徐莉莉

电 话:0556-*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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