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消音器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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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略) (略) 天津南港120万吨/年*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消音器 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2023/5/5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 ||||||||||||||||||||||||||||||||||||||||||||||||||||||||||||||||||||||||||||||||||||||||||||||||||||||||||||||||||||||||||||||||||||||||||||||||||||||||||||||||||||||||||||||||||||||||||||||||||||||||||||||||||||||||||||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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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5月5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中国 (略) 天津分公司委托,对天津石化120万吨/年南港*烯项目7台消音器所需消音器 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4821-5813-B1 2.项目内容:天津石化120万吨/年南港*烯项目7台消音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消音器\DN1200 PN4.2 SIL-006 20G+15CrMo | 1.00 | 台 | 包1-消音器7台 | |||||
2 | 消音器\DN1600 PN7.0 SIL-009 15CrMo | 1.00 | 台 | 包1-消音器7台 | |||||
3 | 消音器\DN1600 PN7.0 SIL-010 15CrMo | 1.00 | 件 | 包1-消音器7台 | |||||
4 | 消音器\DN2400 PN7.0 SIL-002 15CrMo | 1.00 | 台 | 包1-消音器7台 | |||||
5 | 消音器\DN2400 PN4.2 SIL-003 20G+15CrMo | 1.00 | 台 | 包1-消音器7台 | |||||
6 | 消音器\DN1400 PN7.0 SIL-007 15CrMo | 1.00 | 台 | 包1-消音器7台 | |||||
7 | 消音器\DN1800 PN7.0 SIL-005 15CrMo | 1.00 | 台 | 包1-消音器7台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标所有承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设备安装外形图及设备内部结构示意图,包括消音屏俯视图及屏间距尺寸。 3.1.8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消音器消音量计算书、反作用力计算书及强度计算书(包含壳体设计强度计算书)。 3.1.9 投标人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或 (略) 级市场监管部 (略) 级市场监管实施的子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许可证,并提供相应复印件,复印件不清晰或无复印件视为无效。 3.1.10 投标人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或 (略) 级市场监管部 (略) 级市场监管实施的子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并提供相应复印件,复印件不清晰或无复印件视为无效。 3.1.11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如下:没有因违约、诚信、侵权等违法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法 院判定违法及被处罚的情况;没有发生过质量问题、交货延误、擅自更换外协件供应商等违约情况。 3.1.12 投标人须承诺完全满足的技术要求,无技术偏离,并提供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3 付款方式和进度:货到验收合格及*方票据验证合规之日起90日内付款95%,质保金5%。付款方式和进度作为否决项。 3.1.14 询价书和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资格条件要求为准。 3.1.15 提供连续最近三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连续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否 决,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1.16 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石油化工行业具有至少3套*烯装置消音器供货业绩,且稳定运行。须提供能证明 业绩的材料,内容至少包括且不仅限于用户单位、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技术协议、合同、发票等,复印件不得涂改。投标 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 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 首页“操 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未在线上及时上传发票视为无效发票。 3.1.17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本项目数字化交付相关 要求(详见附件)提交最终版资料。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 用,则表示此项免费提供。 3.1.18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项条款逐条按要 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不满足累计达到5项及以上,否决投标。 3.1.1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 (略) ;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 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 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否决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4月30日 17:30至2023年5月11日 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6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南开区长江道融汇广场A座37层。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5月16日 09:00前与*尚东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刘正来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尚东 | ||||||||
电 话: | 022-* | ||||||||
电 子 邮 件: | *@*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刘正来 | ||||||||
电 话: | * | ||||||||
电 子 邮 件: | liuzhenglai.*@*inopec.com | ||||||||
中国 (略) 2023年5月5日 | |||||||||
中国 (略) (略) 天津南港120万吨/年*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消音器 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2023/5/5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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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5月5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中国 (略) 天津分公司委托,对天津石化120万吨/年南港*烯项目7台消音器所需消音器 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4821-5813-B1 2.项目内容:天津石化120万吨/年南港*烯项目7台消音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消音器\DN1200 PN4.2 SIL-006 20G+15CrMo | 1.00 | 台 | 包1-消音器7台 | |||||
2 | 消音器\DN1600 PN7.0 SIL-009 15CrMo | 1.00 | 台 | 包1-消音器7台 | |||||
3 | 消音器\DN1600 PN7.0 SIL-010 15CrMo | 1.00 | 件 | 包1-消音器7台 | |||||
4 | 消音器\DN2400 PN7.0 SIL-002 15CrMo | 1.00 | 台 | 包1-消音器7台 | |||||
5 | 消音器\DN2400 PN4.2 SIL-003 20G+15CrMo | 1.00 | 台 | 包1-消音器7台 | |||||
6 | 消音器\DN1400 PN7.0 SIL-007 15CrMo | 1.00 | 台 | 包1-消音器7台 | |||||
7 | 消音器\DN1800 PN7.0 SIL-005 15CrMo | 1.00 | 台 | 包1-消音器7台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标所有承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设备安装外形图及设备内部结构示意图,包括消音屏俯视图及屏间距尺寸。 3.1.8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消音器消音量计算书、反作用力计算书及强度计算书(包含壳体设计强度计算书)。 3.1.9 投标人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或 (略) 级市场监管部 (略) 级市场监管实施的子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许可证,并提供相应复印件,复印件不清晰或无复印件视为无效。 3.1.10 投标人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或 (略) 级市场监管部 (略) 级市场监管实施的子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并提供相应复印件,复印件不清晰或无复印件视为无效。 3.1.11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如下:没有因违约、诚信、侵权等违法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法 院判定违法及被处罚的情况;没有发生过质量问题、交货延误、擅自更换外协件供应商等违约情况。 3.1.12 投标人须承诺完全满足的技术要求,无技术偏离,并提供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3 付款方式和进度:货到验收合格及*方票据验证合规之日起90日内付款95%,质保金5%。付款方式和进度作为否决项。 3.1.14 询价书和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资格条件要求为准。 3.1.15 提供连续最近三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连续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否 决,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1.16 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石油化工行业具有至少3套*烯装置消音器供货业绩,且稳定运行。须提供能证明 业绩的材料,内容至少包括且不仅限于用户单位、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技术协议、合同、发票等,复印件不得涂改。投标 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 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 首页“操 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未在线上及时上传发票视为无效发票。 3.1.17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本项目数字化交付相关 要求(详见附件)提交最终版资料。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 用,则表示此项免费提供。 3.1.18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项条款逐条按要 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不满足累计达到5项及以上,否决投标。 3.1.1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 (略) ;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 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 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否决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4月30日 17:30至2023年5月11日 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6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南开区长江道融汇广场A座37层。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5月16日 09:00前与*尚东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刘正来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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