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高新)-2号地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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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高新)-2号地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022(高新)-2号地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资格后审)(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高新)-2号地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已由徐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徐高审备〔2023〕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2(高新)-2号地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略) 徐州高新区长安路东侧

2.1.2 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长安路东侧,项目用地面积约500亩,总建筑面积约为22.5万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81万元;

2.1.4 工期要求:生产及生产配套区180日历天,生活区、办公区33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和抗震审查并获得相关手续;

(2) 物资采购:需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3)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及建设内容:

2.2.1包含红线范围内全部内容的 EPC工程总承包,包含EPC工程设计、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附属配套设施(建设景观绿化、道路、围墙、活动场地、停车位、消防、给排水、弱电及智能化等)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等,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内容包含:红线范围内工艺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景观设计、供配电设计、海绵设计、内装设计、园区配套工程设计(包含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道路、景观绿化及给排水、废水、废气、纯水、电力、通信、消防、室外管网等)项目设计及后期服务等全部设计内容;概算审査办理;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办理;施工图审查(包含审查、论证费用);配合前期报建;其他施工前和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后期验收、竣工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

(2)办理工程前期的手续(需承包人报建的,由承包人自行完成;需发包人完成的,

承包人需义务配合发包人完成)、报批、图纸审批、审查、专家论证等工作。由于报建审批等工作产生的收费,除政府行政收费外,其余均由承包人承担;

(3)施工内容包含:包括经审核通过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养护,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建筑、结构、装修、门窗(入户门、外立面门窗、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栏杆、强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废水、废气、纯水、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系统、暖通系统、人防通风机及设备工程、防雷(含检测)、电梯、室外附属配套(开闭所及配电室、景观铺装、小品构造、绿化种植、绿化浇灌、围墙、大门、道路、雨污水管网、强弱电等)、亮化照明(路灯、景观、楼宇等)、通信、标识标线、地下停车系统(含环氧地坪、交通设施及划线)、临时设施、临水、临电、变配电(不含外电接入工程的设计及施工)、红线范围内雨污水及通信管线施工至红线外招标人指定的位置和《建设标准说明》、《设计任务书》等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4)外围动力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5)机电安装;

(6)本项目正式用水、正式用电、热力、天燃气、通讯、 (略) 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应当接驳至总水表、热力表、配电室出线端、通讯线路接 (略) 政道路、市政管网(若市政无热力管道的预留热力接驳接口),确保其有效运行,并协助发包人办理上述各项工作的手续;

(7)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交钥匙” 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8)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相关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建筑或者化工行业设计*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 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3.3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1) 投标人 2018年 3 月 1 日 (含) 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0平方米的工业钢结构。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8 年 3 月 1 日 (含) 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不低于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或者单项合同总额不低于10亿元以上的化学工业工程;如果是施工项目负责人作为总承包项目经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面积为准;如果是设计项目负责人作为总承包经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审图合格证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签订的委托设计合同时间为准,面积以审图合格证面积为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 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a. (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 信 用 服 务 机 构 名称 及联 系 方 式 请 查 阅 “ 诚 信 徐 州 ” [ 网 址 http://**]“征信]“征信服务机构”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 第三 方 信 用 报 告 须在 江 苏 省 信 用 服 务 机 构 管 理系统 ( 系 统 http://**) 备案) 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 0516-*) 。

(3) 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筑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4)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 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建筑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3.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9 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5月 6日至 2023年 6月 7 日 9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 。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6月 7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 次 开 标 采 用 网 上 不 见 面 开 标 , 投 标 人 需 在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 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江苏 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电话为:*。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 、 (略) 公共资源

交易网 http://**) 上发布。

9.其他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9.2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 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地 址: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东路11 号办公大楼1001室

联系 人:周忠立

电话:0516-*

传真 :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恒运 (略)

地 址: (略) (略) 街综合楼2-407

联 系 人:廉盼盼

电话:0516-*

传真 :/

2023年 5月6日


*587
E**

来源网址:点击进入
,江苏, (略) ,云龙区,徐州,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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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高新)-2号地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已由徐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徐高审备〔2023〕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2(高新)-2号地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略) 徐州高新区长安路东侧

2.1.2 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长安路东侧,项目用地面积约500亩,总建筑面积约为22.5万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81万元;

2.1.4 工期要求:生产及生产配套区180日历天,生活区、办公区33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和抗震审查并获得相关手续;

(2) 物资采购:需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3)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及建设内容:

2.2.1包含红线范围内全部内容的 EPC工程总承包,包含EPC工程设计、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附属配套设施(建设景观绿化、道路、围墙、活动场地、停车位、消防、给排水、弱电及智能化等)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等,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内容包含:红线范围内工艺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景观设计、供配电设计、海绵设计、内装设计、园区配套工程设计(包含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道路、景观绿化及给排水、废水、废气、纯水、电力、通信、消防、室外管网等)项目设计及后期服务等全部设计内容;概算审査办理;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办理;施工图审查(包含审查、论证费用);配合前期报建;其他施工前和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后期验收、竣工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

(2)办理工程前期的手续(需承包人报建的,由承包人自行完成;需发包人完成的,

承包人需义务配合发包人完成)、报批、图纸审批、审查、专家论证等工作。由于报建审批等工作产生的收费,除政府行政收费外,其余均由承包人承担;

(3)施工内容包含:包括经审核通过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养护,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建筑、结构、装修、门窗(入户门、外立面门窗、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栏杆、强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废水、废气、纯水、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系统、暖通系统、人防通风机及设备工程、防雷(含检测)、电梯、室外附属配套(开闭所及配电室、景观铺装、小品构造、绿化种植、绿化浇灌、围墙、大门、道路、雨污水管网、强弱电等)、亮化照明(路灯、景观、楼宇等)、通信、标识标线、地下停车系统(含环氧地坪、交通设施及划线)、临时设施、临水、临电、变配电(不含外电接入工程的设计及施工)、红线范围内雨污水及通信管线施工至红线外招标人指定的位置和《建设标准说明》、《设计任务书》等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4)外围动力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5)机电安装;

(6)本项目正式用水、正式用电、热力、天燃气、通讯、 (略) 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应当接驳至总水表、热力表、配电室出线端、通讯线路接 (略) 政道路、市政管网(若市政无热力管道的预留热力接驳接口),确保其有效运行,并协助发包人办理上述各项工作的手续;

(7)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交钥匙” 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8)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相关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建筑或者化工行业设计*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 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3.3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1) 投标人 2018年 3 月 1 日 (含) 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0平方米的工业钢结构。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8 年 3 月 1 日 (含) 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不低于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或者单项合同总额不低于10亿元以上的化学工业工程;如果是施工项目负责人作为总承包项目经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面积为准;如果是设计项目负责人作为总承包经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审图合格证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签订的委托设计合同时间为准,面积以审图合格证面积为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 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a. (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 信 用 服 务 机 构 名称 及联 系 方 式 请 查 阅 “ 诚 信 徐 州 ” [ 网 址 http://**]“征信]“征信服务机构”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 第三 方 信 用 报 告 须在 江 苏 省 信 用 服 务 机 构 管 理系统 ( 系 统 http://**) 备案) 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 0516-*) 。

(3) 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筑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4)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 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建筑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3.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9 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5月 6日至 2023年 6月 7 日 9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 。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6月 7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 次 开 标 采 用 网 上 不 见 面 开 标 , 投 标 人 需 在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 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江苏 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电话为:*。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 、 (略) 公共资源

交易网 http://**) 上发布。

9.其他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9.2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 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地 址: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东路11 号办公大楼1001室

联系 人:周忠立

电话:0516-*

传真 :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恒运 (略)

地 址: (略) (略) 街综合楼2-407

联 系 人:廉盼盼

电话:0516-*

传真 :/

2023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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