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汊河镇中心学校新校区设备采购项目(教学教具采购及安装)更正公告2-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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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汊河镇中心学校新校区设备采购项目(教学教具采购及安装)更正公告2-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公示信息
来安县汊河镇中心学校新校区设备采购项目(教学教具采购及安装)更正公告2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cg*-15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来安县汊河镇中心学校新校区设备采购项目(教学教具采购及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质疑事项一:1、所投书法教室中“中小学书法数字化教学系统”,具备“笔画观察、实例分析、书写实践、集字练习、知识宝库、书法欣赏、知识回顾、综合训练”等功能,提供软件产品测试报告原件扫描,并在软件测试报告中体现该功能的得 3 分。2、所投音乐教室中“数字音乐教学系统(歌唱版)”,具备创编乐谱功能:可将播放的乐曲转换到音乐创作界面进行改变,编辑内容包 括:移调、变速、改变音高、歌唱等,编辑完成后支持再次播放,编辑后课件可另存为在任意位置。提供软件测试报告原件扫描,并在软件测试报告中体现该功能的得 3 分。3、所投科学探究室中“机器人基础套装”,具有青少年机器人教育教学视频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的得 3 分。4、所投数字阅览室中“智慧阅读区域平台”,具有智慧阅读区域平台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提供原件扫描得 3 分。5、所投图书馆系统中“智慧图书馆数据服务系统”,具有智慧图书馆数据服务系统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提供原件扫描得 3 分。

事实依据1:上述的检测报告只有内容,并没有国家标准,通过招标文件的检测报告要求,废止的国家标准也能满足要求条件,国际标准的检测报告也能满足这些内容条件,但是废止的国家标准,和国际的标准是不允许作为评分条件的,明显属于文件与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冲突。明显是采购人通过这些不平等条款,拉大分值,致使意向单位高价中标为目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由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测试出具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只是验证功能的客观符合性。能够出具该类资质的检测机构是通过了国家对应行业类别的检测认证的,软件测试是对送检软件产品的功能性和产品化程度进行符合性测试;《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验证软件产品的基本功能是否实现,能否正常运行等,是与采购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相关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作为产品软件功能合格的反映,证明所投产品的合格性即可,并不限定标准类型,本项要求并不存在排他性和指向性,可以保证项目的充分竞争性,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二:2、技术参数中标注“★”的须全部满足,有一项不满足按 0 分处理-中小学书法数字化教学系统-★11、原帖临摹功能,同步本地教材推荐的经典临摹碑帖作品,使用有源电磁压感笔进行数字方式书写临摹功能,并可通过去底功能将原帖去掉,保存电子笔临摹笔迹内容,进行观察学习;(提供相应软件截图证明材料)12、满足教育部小学、初中美术教学器材配备标准中数字书法教学系统要求,“包含逼真的软、硬笔电子书写笔触及数字化纸张,支持集字临摹及 电子书写、书写回放、批注、讲解功能,虚拟水墨”等数字化书写功能;书法临摹软件-★11、字帖临摹支持选择相关碑帖原字,支持放入电子字帖中临摹书写;支持使用有源电磁压感笔书写,选择笔宽大小调整,书写区域放大、缩小、移动,笔迹撤销、清除、保存。支持多种排版方式,支持米字格、回字格、九宫格、田字格等选项。(提供相应软件截图证明材料);数字音乐教学系统(歌唱版)-★1.包含演奏设置、节拍器设置、曲谱播放教学、男生唱名播放、女生唱 名播放、范唱播放、伴唱播放、男声节奏、女声节奏、女声试唱等多种教学播放模式。(提供软件测试报告,并在软件测试报告上体现该项功能,原件扫描。)

事实依据2:上述要求的技术参数中标注“★”的须全部满足,有一项不满足按0分处理,而整个技术参数分50分,当中书法临摹书写需要的的检测报告连国家标准都没有,只有内容,废止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有的都能满足检测内容要求,要的检测报告连权威的CMA/CNAS权威标志都没有,换一句简单易懂的,没有任何国家标准和权威标志的检测报告影响了整个项目的中标走势,控标目的太过明显,CMA是指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标记;有CMA标记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CNAS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没有权威标志要求的检测报告与假报告没有任何区别, (略) 同样可以做出上述内容的检测报告 法律依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技术参数不接受负偏离,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另,要求提供相应软件截图和软件测试报告,就是验证软件功能的客观符合性,由地方软件测评中心或者是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软件测试报告,都是有效的。检测报告只需证明所投产品的合格性即可,并不限定标准类型,本项要求并不存在排他性和指向性,可以保证项目的充分竞争性,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三:文中很多软件著作权证书作为评分条件。

事实依据3:软件著作权属于某个企业自行认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发布部门:国家版权局,内容: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软件著作权权利主体,第二软件著作权是软件开发者的开发产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是指软件著作权人依照法律享有的专有权利的总和,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7)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8)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9)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要求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是为保证软件产品质量,确保投标人所投软件产品为正规厂家的具备正规版权的成熟稳定产品。采购要求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也不属于指向特定的供应商, (略) 面上多数产品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均申请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可以满足本项要求的远在三家之上,可以保证项目的充分竞争性,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四:写生教具(2)-应符合 JY0001-2003 的有关规定。 事实依据4:JY0001-2003此标准是教学仪器一般要求,属于行业标准,行业标准不允许作为评分因素 法律依据4: 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JY0001-2003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于2003年发布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本标准为面向全国范围内的统一标准,并不存在指向性和排他性,且本条并没有做为评分因素,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诺满足即可,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五:文件中很多产品需要检测报告没有国家标准也没有权威的标志要求 事实依据5:废止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有的都能满足检测内容要求,CMA是指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标记;有CMA标记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CNAS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没有权威标志要求的检测报告与假报告没有任何区别, (略) 同样可以做出上述内容的检测报告 法律依据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详见质疑事项二的回复。

质疑事项六:充电柜-提供国家 CCC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事实依据6:国家CCC强制性认证此类产品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必须获得中国国家CCC强制性认证,否则不得从事商业活动,这个只能作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能作为评分条件。法律依据6: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回复:本项要求并不在评分因素之列,由潜在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符合性自行承诺,且充电柜并非本次采购核心产品,以非核心产品的要求作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并不合理,经采购人研究决定取消充电柜中要求提供国家CCC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质疑事项七:心理健康工作平台(管理中心版)-;▲提供所投产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中国软件测评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心理自助系统-▲提供所投产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中国软件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音乐放松训练系统(标准型)-▲8、提供所投产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中国软件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事实依据7:中国软件测评中心属于指定部门。特定、指定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能作为评分条件。 法律依据7:《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本条仅需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软件检测报告即可。

质疑事项八:中小学德育资源综合应用系统-★13.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版权局出具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扫 描。 事实依据8:国家版权局属于特定部门。特定部门颁发的证书、奖项不允许作为评分条件,且此处是★属于一项条件能够左右改变、影响中标走势的条款。因为★处不满足,技术分得0分,而技术分却50分 法律依据8:《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技术参数不接受负偏离,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另,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本条仅需提供所投产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即可。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下载,并根据最新的澄清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次更正公告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开标时间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来安县汊河镇中心学校

地 址:来安县汊河镇繁盛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川页 (略)

地 址: (略) 世贸大厦A座18楼1818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金军、赵建飞

电   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来安县汊河镇中心学校
    业务提交
    2023/05/08 10:27:41
    0天0小时2分43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3/05/08 11:19:53
    0天0小时53分12秒

0天0小时2分43秒

0天0小时53分12秒

附件:

视频:

公告公示信息
来安县汊河镇中心学校新校区设备采购项目(教学教具采购及安装)更正公告2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cg*-15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来安县汊河镇中心学校新校区设备采购项目(教学教具采购及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质疑事项一:1、所投书法教室中“中小学书法数字化教学系统”,具备“笔画观察、实例分析、书写实践、集字练习、知识宝库、书法欣赏、知识回顾、综合训练”等功能,提供软件产品测试报告原件扫描,并在软件测试报告中体现该功能的得 3 分。2、所投音乐教室中“数字音乐教学系统(歌唱版)”,具备创编乐谱功能:可将播放的乐曲转换到音乐创作界面进行改变,编辑内容包 括:移调、变速、改变音高、歌唱等,编辑完成后支持再次播放,编辑后课件可另存为在任意位置。提供软件测试报告原件扫描,并在软件测试报告中体现该功能的得 3 分。3、所投科学探究室中“机器人基础套装”,具有青少年机器人教育教学视频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的得 3 分。4、所投数字阅览室中“智慧阅读区域平台”,具有智慧阅读区域平台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提供原件扫描得 3 分。5、所投图书馆系统中“智慧图书馆数据服务系统”,具有智慧图书馆数据服务系统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提供原件扫描得 3 分。

事实依据1:上述的检测报告只有内容,并没有国家标准,通过招标文件的检测报告要求,废止的国家标准也能满足要求条件,国际标准的检测报告也能满足这些内容条件,但是废止的国家标准,和国际的标准是不允许作为评分条件的,明显属于文件与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冲突。明显是采购人通过这些不平等条款,拉大分值,致使意向单位高价中标为目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由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测试出具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只是验证功能的客观符合性。能够出具该类资质的检测机构是通过了国家对应行业类别的检测认证的,软件测试是对送检软件产品的功能性和产品化程度进行符合性测试;《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验证软件产品的基本功能是否实现,能否正常运行等,是与采购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相关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作为产品软件功能合格的反映,证明所投产品的合格性即可,并不限定标准类型,本项要求并不存在排他性和指向性,可以保证项目的充分竞争性,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二:2、技术参数中标注“★”的须全部满足,有一项不满足按 0 分处理-中小学书法数字化教学系统-★11、原帖临摹功能,同步本地教材推荐的经典临摹碑帖作品,使用有源电磁压感笔进行数字方式书写临摹功能,并可通过去底功能将原帖去掉,保存电子笔临摹笔迹内容,进行观察学习;(提供相应软件截图证明材料)12、满足教育部小学、初中美术教学器材配备标准中数字书法教学系统要求,“包含逼真的软、硬笔电子书写笔触及数字化纸张,支持集字临摹及 电子书写、书写回放、批注、讲解功能,虚拟水墨”等数字化书写功能;书法临摹软件-★11、字帖临摹支持选择相关碑帖原字,支持放入电子字帖中临摹书写;支持使用有源电磁压感笔书写,选择笔宽大小调整,书写区域放大、缩小、移动,笔迹撤销、清除、保存。支持多种排版方式,支持米字格、回字格、九宫格、田字格等选项。(提供相应软件截图证明材料);数字音乐教学系统(歌唱版)-★1.包含演奏设置、节拍器设置、曲谱播放教学、男生唱名播放、女生唱 名播放、范唱播放、伴唱播放、男声节奏、女声节奏、女声试唱等多种教学播放模式。(提供软件测试报告,并在软件测试报告上体现该项功能,原件扫描。)

事实依据2:上述要求的技术参数中标注“★”的须全部满足,有一项不满足按0分处理,而整个技术参数分50分,当中书法临摹书写需要的的检测报告连国家标准都没有,只有内容,废止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有的都能满足检测内容要求,要的检测报告连权威的CMA/CNAS权威标志都没有,换一句简单易懂的,没有任何国家标准和权威标志的检测报告影响了整个项目的中标走势,控标目的太过明显,CMA是指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标记;有CMA标记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CNAS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没有权威标志要求的检测报告与假报告没有任何区别, (略) 同样可以做出上述内容的检测报告 法律依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技术参数不接受负偏离,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另,要求提供相应软件截图和软件测试报告,就是验证软件功能的客观符合性,由地方软件测评中心或者是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软件测试报告,都是有效的。检测报告只需证明所投产品的合格性即可,并不限定标准类型,本项要求并不存在排他性和指向性,可以保证项目的充分竞争性,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三:文中很多软件著作权证书作为评分条件。

事实依据3:软件著作权属于某个企业自行认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发布部门:国家版权局,内容: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软件著作权权利主体,第二软件著作权是软件开发者的开发产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是指软件著作权人依照法律享有的专有权利的总和,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7)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8)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9)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要求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是为保证软件产品质量,确保投标人所投软件产品为正规厂家的具备正规版权的成熟稳定产品。采购要求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也不属于指向特定的供应商, (略) 面上多数产品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均申请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可以满足本项要求的远在三家之上,可以保证项目的充分竞争性,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四:写生教具(2)-应符合 JY0001-2003 的有关规定。 事实依据4:JY0001-2003此标准是教学仪器一般要求,属于行业标准,行业标准不允许作为评分因素 法律依据4: 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JY0001-2003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于2003年发布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本标准为面向全国范围内的统一标准,并不存在指向性和排他性,且本条并没有做为评分因素,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诺满足即可,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五:文件中很多产品需要检测报告没有国家标准也没有权威的标志要求 事实依据5:废止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有的都能满足检测内容要求,CMA是指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标记;有CMA标记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CNAS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没有权威标志要求的检测报告与假报告没有任何区别, (略) 同样可以做出上述内容的检测报告 法律依据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详见质疑事项二的回复。

质疑事项六:充电柜-提供国家 CCC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事实依据6:国家CCC强制性认证此类产品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必须获得中国国家CCC强制性认证,否则不得从事商业活动,这个只能作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能作为评分条件。法律依据6: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回复:本项要求并不在评分因素之列,由潜在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符合性自行承诺,且充电柜并非本次采购核心产品,以非核心产品的要求作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并不合理,经采购人研究决定取消充电柜中要求提供国家CCC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质疑事项七:心理健康工作平台(管理中心版)-;▲提供所投产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中国软件测评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心理自助系统-▲提供所投产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中国软件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音乐放松训练系统(标准型)-▲8、提供所投产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中国软件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事实依据7:中国软件测评中心属于指定部门。特定、指定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能作为评分条件。 法律依据7:《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本条仅需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软件检测报告即可。

质疑事项八:中小学德育资源综合应用系统-★13.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版权局出具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扫 描。 事实依据8:国家版权局属于特定部门。特定部门颁发的证书、奖项不允许作为评分条件,且此处是★属于一项条件能够左右改变、影响中标走势的条款。因为★处不满足,技术分得0分,而技术分却50分 法律依据8:《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技术参数不接受负偏离,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另,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本条仅需提供所投产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即可。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下载,并根据最新的澄清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次更正公告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开标时间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来安县汊河镇中心学校

地 址:来安县汊河镇繁盛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川页 (略)

地 址: (略) 世贸大厦A座18楼1818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金军、赵建飞

电   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来安县汊河镇中心学校
    业务提交
    2023/05/08 10:27:41
    0天0小时2分43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3/05/08 11:19:53
    0天0小时53分12秒

0天0小时2分43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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