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重点)S215兰溪至龙泉公路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Y3300000007000924001001]第1次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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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重点)S215兰溪至龙泉公路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Y3300000007000924001001]第1次补充说明

S215兰溪至龙泉公路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15兰溪至龙泉公路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下称“本项目”),拟将 (略) 交通运输厅纳入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实施类项目,且已列入遂昌县2023年扩大有效投资计划。项目业主为遂昌县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遂昌县 (略) (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浙江交通网http://**)。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遂昌县

2.2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本项目拟建路线起点位于新路湾镇西山岗附近,起点桩号K0+000,终至大桥村附近与现状货运线平交口相接,终点桩号K14+908.530,路线全长14.909km。全线共设桥梁3226.6m/13座,其中大桥2877.4m/7座,中、小桥349.2m/6座,涵洞28道,长隧道4221m/2座,桥隧比50%,互通2处,平面交叉14处,综合服务站1处,隧道管理用房1处,公交停靠站2对。

本项目拟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采用24.5m,分离式路基宽度12.2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值,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相关规定。

项目建设工期为36个月,估算总投资为*万元,其中建安费为*万元。预估定额建安费为*万元(仅作为投标报价依据)。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项目建设管理(含全过程项目咨询统筹协调管理)、建设项目信息化、招标代理及工程量清单预算(含招标控制价)编制、设计咨询、工程监理、项目后评价、专题报告【包含但不局限于文物考古调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水土保持方案评价及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含验收报告编制)、防洪影响评价及审批(含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地震安全性评价、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含林地报批、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勘测定界、土地报批)、施工总体安全风险评估以及包括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开展的为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所需的各项专题研究等(不含本次招标前已委托的专题)】等工作。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含竣工决算)并完成项目及相关档案的整体移交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①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综合*级资信证书或具有工程咨询单位公路专业*级资信证书;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级资质;

③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级监理资质。

并在业绩、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经验和能力(具体详见第二章附录1-4)。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级资质)和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综合*级资信证书(或工程咨询单位公路专业*级资信证书);

(2)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资质等级按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各方须在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专业工程,否则联合体不予认可。

3.3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相应设计、监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资质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计资质单位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

(2)监理资质单位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

(3)对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或上述名录中的业务范围不能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或投标文件中未附列入上述名录网上查询结果扫描件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除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06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补充、澄清、修改文件)。

4.4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5月06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3年05月08日在网上发布补充文件(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23日14时0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曙光路140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4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 (略) 曙光 (略) 交易中心。”

5.5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和浙江交通网(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昌县 (略)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 (略)

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平昌路258号地址: (略) 大洋北路山水嘉苑小区26幢104室

邮编:* 邮 编:*

联系人:刘丽娟 联 系 人:马希青

电话:0578-* 电话:0578-*、*

遂昌县 (略)

2023年04月28日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S215兰溪至龙泉公路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15兰溪至龙泉公路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下称“本项目”),拟将 (略) 交通运输厅纳入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实施类项目,且已列入遂昌县2023年扩大有效投资计划。项目业主为遂昌县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遂昌县 (略) (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浙江交通网http://**)。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遂昌县

2.2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本项目拟建路线起点位于新路湾镇西山岗附近,起点桩号K0+000,终至大桥村附近与现状货运线平交口相接,终点桩号K14+908.530,路线全长14.909km。全线共设桥梁3226.6m/13座,其中大桥2877.4m/7座,中、小桥349.2m/6座,涵洞28道,长隧道4221m/2座,桥隧比50%,互通2处,平面交叉14处,综合服务站1处,隧道管理用房1处,公交停靠站2对。

本项目拟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采用24.5m,分离式路基宽度12.2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值,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相关规定。

项目建设工期为36个月,估算总投资为*万元,其中建安费为*万元。预估定额建安费为*万元(仅作为投标报价依据)。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项目建设管理(含全过程项目咨询统筹协调管理)、建设项目信息化、招标代理及工程量清单预算(含招标控制价)编制、设计咨询、工程监理、项目后评价、专题报告【包含但不局限于文物考古调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水土保持方案评价及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含验收报告编制)、防洪影响评价及审批(含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地震安全性评价、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含林地报批、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勘测定界、土地报批)、施工总体安全风险评估以及包括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开展的为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所需的各项专题研究等(不含本次招标前已委托的专题)】等工作。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含竣工决算)并完成项目及相关档案的整体移交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①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综合*级资信证书或具有工程咨询单位公路专业*级资信证书;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级资质;

③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级监理资质。

并在业绩、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经验和能力(具体详见第二章附录1-4)。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级资质)和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综合*级资信证书(或工程咨询单位公路专业*级资信证书);

(2)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资质等级按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各方须在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专业工程,否则联合体不予认可。

3.3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相应设计、监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资质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计资质单位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

(2)监理资质单位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

(3)对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或上述名录中的业务范围不能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或投标文件中未附列入上述名录网上查询结果扫描件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除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06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补充、澄清、修改文件)。

4.4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5月06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3年05月08日在网上发布补充文件(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23日14时0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曙光路140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4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 (略) 曙光 (略) 交易中心。”

5.5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和浙江交通网(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昌县 (略)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 (略)

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平昌路258号地址: (略) 大洋北路山水嘉苑小区26幢104室

邮编:* 邮 编:*

联系人:刘丽娟 联 系 人:马希青

电话:0578-* 电话:0578-*、*

遂昌县 (略)

2023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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