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高建堡片区高效节水补灌工程澄清说明[变更公告]
彭阳县高建堡片区高效节水补灌工程澄清说明[变更公告]
彭阳县高建堡片区高效节水补灌工程澄清说明
一、项目名称:彭阳县高建堡片区高效节水补灌工程
二、首次公告时间:2023 年 5 月 4 日
三、变更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九项评分标准中第1项报价得分(45分):
①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即为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不含招标控制价)的报价视为废标。评标基准价为在最高限价(不含最高限价)至最高限价下浮 3%(不含)范围内的所有投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即:C=(N1+N2+N3+…Nn)/n 式中:C为评标基准价;
N 为在最高限价下浮 3%到最高限价范围内投标人报价;
n 在最高限价下浮 3%到最高限价范围内投标人的数量
计算评标基准价时,所有价格均为总报价。
在最高限价(不含最高限价)至最高限价下浮 3%(不含)范围内无有效投标报价时,评标基准价为招标控制价下浮 3%。
②计算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③以评标价为基准,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2%的得满分;从-2%开始每增加 1%扣 1 分;从-2%开始每降低 1%,扣 0.5 分;不足 1%按内插法求得分数。
现变更报价得分(45)计算方法为:
①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不含招标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4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不得负分。
②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③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为所有在招标控制价的97%(含 97%)到招标控制价(含招标控制价)范围内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若都不在范围内,评标基准价为招标控制价的 97%。
即: C=(N1+N2+N3+…Nn)/n
式中:C 为评标基准价;
N 为在招标控制价的 97%到招标控制价范围内投标人报价;
n 为在招标控制价的 97%到招标控制价范围内投标人的数量。
注:上述投标人均为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
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
行承担,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
地 址:彭阳县
联 系 人:袁治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哲匠(宁夏) (略)
地 址: (略) 原州区开发区其衡大厦七楼
联 系 人:张丹
电 话:*
哲匠(宁夏) (略)
2023 年 5 月10日
彭阳县高建堡片区高效节水补灌工程澄清说明
一、项目名称:彭阳县高建堡片区高效节水补灌工程
二、首次公告时间:2023 年 5 月 4 日
三、变更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九项评分标准中第1项报价得分(45分):
①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即为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不含招标控制价)的报价视为废标。评标基准价为在最高限价(不含最高限价)至最高限价下浮 3%(不含)范围内的所有投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即:C=(N1+N2+N3+…Nn)/n 式中:C为评标基准价;
N 为在最高限价下浮 3%到最高限价范围内投标人报价;
n 在最高限价下浮 3%到最高限价范围内投标人的数量
计算评标基准价时,所有价格均为总报价。
在最高限价(不含最高限价)至最高限价下浮 3%(不含)范围内无有效投标报价时,评标基准价为招标控制价下浮 3%。
②计算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③以评标价为基准,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2%的得满分;从-2%开始每增加 1%扣 1 分;从-2%开始每降低 1%,扣 0.5 分;不足 1%按内插法求得分数。
现变更报价得分(45)计算方法为:
①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不含招标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4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不得负分。
②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③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为所有在招标控制价的97%(含 97%)到招标控制价(含招标控制价)范围内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若都不在范围内,评标基准价为招标控制价的 97%。
即: C=(N1+N2+N3+…Nn)/n
式中:C 为评标基准价;
N 为在招标控制价的 97%到招标控制价范围内投标人报价;
n 为在招标控制价的 97%到招标控制价范围内投标人的数量。
注:上述投标人均为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
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
行承担,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
地 址:彭阳县
联 系 人:袁治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哲匠(宁夏) (略)
地 址: (略) 原州区开发区其衡大厦七楼
联 系 人:张丹
电 话:*
哲匠(宁夏) (略)
2023 年 5 月10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