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2023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及预算编制单位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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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2023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及预算编制单位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新民市2023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及预算编制单位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5-04 至 2023-05-09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李艳双
( (略) 2023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及预算编制单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0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3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及预算编制单位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中评分细则,服务保障第4项内容 维保1年之后,承诺技术保障6-12个月(含)之间得4分,更改为6分。
2.请重新下载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0日 15时1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电子文件和电子(u盘)文件的一致性,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携带数字认证(CA认证)证书进行进场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后果自负。
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按照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关于“ (略) 政府采购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的相关要求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南郊路5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站前大街108号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阳阳、李艳双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新民市2023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及预算编制单位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5-04 至 2023-05-09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李艳双
( (略) 2023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及预算编制单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0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3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及预算编制单位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中评分细则,服务保障第4项内容 维保1年之后,承诺技术保障6-12个月(含)之间得4分,更改为6分。
2.请重新下载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0日 15时1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电子文件和电子(u盘)文件的一致性,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携带数字认证(CA认证)证书进行进场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后果自负。
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按照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关于“ (略) 政府采购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的相关要求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南郊路5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站前大街108号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阳阳、李艳双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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