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植物园2023年花卉苗木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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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植物园2023年花卉苗木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MG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植物园2023年花卉苗木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调整采购文件内容和投标截止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5-11 09:30:00,更正为:2023-05-2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5-11 09:30:00,更正为:2023-05-26 09:30:00。

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价格符合性,其他情形: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清单明细列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福州植物园2023年花卉采购项目清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进行分项报价,并在电子系统“报价部分,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分项报价,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系统“报价部分,二、投标分项报价表”部分填写或上传分项报价表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分项报价单价不得超过采购清单明细列表中的最高单价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现更正为“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清单明细列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福州植物园2023年花卉采购项目清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进行分项报价,并在电子系统“报价部分,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分项报价,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系统“报价部分,二、投标分项报价表”部分填写或上传分项报价表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增加“加分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值6.8: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植物园

地址:福州晋安区新店福飞北路480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环闽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铜盘路466-3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4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颖、黄辅豪、叶朝铭、贲俊

电话:*

福建环闽 (略)

2023年05月1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MG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植物园2023年花卉苗木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调整采购文件内容和投标截止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5-11 09:30:00,更正为:2023-05-2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5-11 09:30:00,更正为:2023-05-26 09:30:00。

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价格符合性,其他情形: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清单明细列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福州植物园2023年花卉采购项目清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进行分项报价,并在电子系统“报价部分,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分项报价,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系统“报价部分,二、投标分项报价表”部分填写或上传分项报价表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分项报价单价不得超过采购清单明细列表中的最高单价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现更正为“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清单明细列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福州植物园2023年花卉采购项目清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进行分项报价,并在电子系统“报价部分,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分项报价,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系统“报价部分,二、投标分项报价表”部分填写或上传分项报价表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增加“加分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值6.8: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植物园

地址:福州晋安区新店福飞北路480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环闽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铜盘路466-3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4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颖、黄辅豪、叶朝铭、贲俊

电话:*

福建环闽 (略)

2023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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