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彭州市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试点项目(物资)竞争性磋商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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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彭州市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试点项目(物资)竞争性磋商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试点项目(物资)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商务要求有误更正内容及价格分评审详细描述有误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吕雅丽,更正为:吕老师。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项:

3.4.2交货地点和方式: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更正为:

  1. 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2. 交货方式:土壤调理措施、叶面阻控措施、增施有机肥措施进行物资采购

上述分项包含土壤调理剂500吨、叶面阻控剂5000升、有机肥500吨,并完成4000亩核心示范区和10000亩(含4000亩核心区)耕地生产障碍修复试点示范区建设工作。在敖平镇4000亩核心示范区采用“叶面阻控+土壤调理+农艺调控(增施有机肥)”联合修复措施,在天彭街道和丽春镇开展6000亩的“叶面阻控”修复措施。

★示范区建设内容及要求包含:①中标供应商将有机肥和土壤调理剂按要求落实到核心示范区,在大春水稻栽插前利用人工或机械施撒到田,保证物资与土壤混合均匀;②根据水稻生长情况,在水稻生育期(除扬花期外)喷施2次叶面阻控剂,采用植保无人机按照250 mL/次/亩足量喷施,每亩共计使用500 mL,并形成植保无人机作业轨迹图和无人机飞防影像资料;③建立治理修复措施推广台账(村组签字认可),并完成包装废弃物回收;④所投入的产品不能造成土壤二次污染或对耕地质量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不能造成农产品产量显著下降。上述物资由成交供应商分发到项目区经抽样检测合格后方能施用)。(提供承诺函)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

5.4.2评分标准:价格分详细描述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分别每项产品投标单价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供应商的单项产品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土壤调理措施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13.8% 叶面阻控措施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7.6% 增施有机肥措施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8.6% (分项报价分汇总 时保留2位小数) (注:1.本项目采购产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再进行价格扣除。2.最高限价:365万元。单价限价为:土壤调理措施:3360元/吨,叶面阻控措施:0.18元/毫升,增施有机肥措施:2100元/吨。)。

更正为:

5.4.2评分标准:价格分详细描述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分别每项产品投标单价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供应商的单项产品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土壤调理措施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13.8% 叶面阻控措施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7.6% 增施有机肥措施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8.6% (分项报价分汇总 时保留2位小数) (注:1.本项目采购产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再进行价格扣除。2.最高限价:365万元。单项限价为:土壤调理措施(含物资及服务):168万元、叶面阻控措施(含物资及服务):92万元、增施有机肥措施(含物资及服务):105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号:[*02176[2023]00209];

2.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元;

3.监督管理部门: (略) 财政局,监督电话:028-*;联系地址: (略) 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

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湔江大厦8楼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昕 (略)

地址: (略) 粮河路519号(锦巷兰台)11栋1单元21层2107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028-*

中昕 (略)

2023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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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试点项目(物资)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商务要求有误更正内容及价格分评审详细描述有误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吕雅丽,更正为:吕老师。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项:

3.4.2交货地点和方式: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更正为:

  1. 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2. 交货方式:土壤调理措施、叶面阻控措施、增施有机肥措施进行物资采购

上述分项包含土壤调理剂500吨、叶面阻控剂5000升、有机肥500吨,并完成4000亩核心示范区和10000亩(含4000亩核心区)耕地生产障碍修复试点示范区建设工作。在敖平镇4000亩核心示范区采用“叶面阻控+土壤调理+农艺调控(增施有机肥)”联合修复措施,在天彭街道和丽春镇开展6000亩的“叶面阻控”修复措施。

★示范区建设内容及要求包含:①中标供应商将有机肥和土壤调理剂按要求落实到核心示范区,在大春水稻栽插前利用人工或机械施撒到田,保证物资与土壤混合均匀;②根据水稻生长情况,在水稻生育期(除扬花期外)喷施2次叶面阻控剂,采用植保无人机按照250 mL/次/亩足量喷施,每亩共计使用500 mL,并形成植保无人机作业轨迹图和无人机飞防影像资料;③建立治理修复措施推广台账(村组签字认可),并完成包装废弃物回收;④所投入的产品不能造成土壤二次污染或对耕地质量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不能造成农产品产量显著下降。上述物资由成交供应商分发到项目区经抽样检测合格后方能施用)。(提供承诺函)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

5.4.2评分标准:价格分详细描述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分别每项产品投标单价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供应商的单项产品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土壤调理措施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13.8% 叶面阻控措施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7.6% 增施有机肥措施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8.6% (分项报价分汇总 时保留2位小数) (注:1.本项目采购产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再进行价格扣除。2.最高限价:365万元。单价限价为:土壤调理措施:3360元/吨,叶面阻控措施:0.18元/毫升,增施有机肥措施:2100元/吨。)。

更正为:

5.4.2评分标准:价格分详细描述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分别每项产品投标单价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供应商的单项产品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土壤调理措施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13.8% 叶面阻控措施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7.6% 增施有机肥措施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8.6% (分项报价分汇总 时保留2位小数) (注:1.本项目采购产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再进行价格扣除。2.最高限价:365万元。单项限价为:土壤调理措施(含物资及服务):168万元、叶面阻控措施(含物资及服务):92万元、增施有机肥措施(含物资及服务):105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号:[*02176[2023]00209];

2.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元;

3.监督管理部门: (略) 财政局,监督电话:028-*;联系地址: (略) 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

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湔江大厦8楼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昕 (略)

地址: (略) 粮河路519号(锦巷兰台)11栋1单元21层2107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028-*

中昕 (略)

2023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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