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储卤罐围堰及澄清池四周地沟改造工程(招标编号:JSRH-MC-2023-05-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万元,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4(1)投标人拟派现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负责与本工程相似的良好业绩。(提供证书及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类证;(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身份证及2022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2022年12月)必须具有与本次招标工程相同或相近的业绩,提供合同1~2份。(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有效)。
3.7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两年,(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有效)。
3.8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有效)。
3.9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不串通投标、不挂靠、不弄虚作假、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等行为的书面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有效)。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建设地点: (略) 院内(具体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2、招标内容:储卤罐围堰及地坪拆除重做并做防腐,澄清池周边地沟修理、拓宽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工期要求:30 日历天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工程质量合格,质保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