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蜀山区禁毒工作社会化服务-答疑变更
合肥市蜀山区禁毒工作社会化服务-答疑变更
原项目名称: (略) 蜀山区禁毒工作社会化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3ASSFN00046
原公告日期:2023年05月06日
(略) 蜀山区禁毒工作社会化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ASSFN000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蜀山区禁毒工作社会化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5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答疑
1、问:问题一: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2【评分细则:-人员配备2、项目技术负责人 (略) 及以上公安禁毒部门评审认定的专业禁毒社工师资库成员的,得3分,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为评审依据。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需提供表彰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问:“禁毒社工师资库”是“区(县)、市、省”各级公安禁毒工作部门逐级推选审核申报、最终由公安部评定。因对禁毒工作人员个人安全保护、故涉密,由公安部以内部传真电报(《关于确定全国禁毒社工师资的通报》) (略) 、市、区(县)禁毒办传发、未颁发证书)。我单位相关人员通过评定后,从区(县)禁毒工作部门获得此电文影印件(无公安部公章)。请问:在此电文影印件上由区(县)禁毒工作部门加盖公章、证实此文件属实后,是否符合得分条件?
答:不符合,不予认可。
2、问:问题二: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2【评分细则:-供应商业绩2016 年1月1日以来,承担区县级以上禁毒工作社会化服务项目业绩的,每例得 2 分,满分 10 分】。
问:因市级及以上政府禁毒工作部门不直接开展政府购买禁毒工作社会化服务项目,均是由各区县级政府(公安禁毒部门)部门开展购买服务,那么区县级禁毒工作社会化服务项目业绩是否符合得分条件?
答:符合,予以认可。
3、问:问题三: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2.2.2【评分细则-供应商荣誉:供应商获得:(1) (略) 以上( (略) )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每提供一例得3分,最高得6分;(2) (略) 或县(区、 (略) )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每提供一例1分,最高得4分】。
问:此项中评分细则中所述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否仅包括“投标供应商的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单位”,以及“投标供应商承担的禁毒工作社会化服务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或服务购买方”?
答:该项所述的“行政主管部门”是指该地区禁毒工作社会化服务的行政主管部门,不予认可。
更正日期:2023年5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 (略) 蜀山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 (略) 蜀山区梅山路107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蜀山公共资源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 (略) 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工
电话:0551-*
0天0小时10分20秒
原项目名称: (略) 蜀山区禁毒工作社会化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3ASSFN00046
原公告日期:2023年05月06日
(略) 蜀山区禁毒工作社会化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ASSFN000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蜀山区禁毒工作社会化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5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答疑
1、问:问题一: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2【评分细则:-人员配备2、项目技术负责人 (略) 及以上公安禁毒部门评审认定的专业禁毒社工师资库成员的,得3分,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为评审依据。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需提供表彰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问:“禁毒社工师资库”是“区(县)、市、省”各级公安禁毒工作部门逐级推选审核申报、最终由公安部评定。因对禁毒工作人员个人安全保护、故涉密,由公安部以内部传真电报(《关于确定全国禁毒社工师资的通报》) (略) 、市、区(县)禁毒办传发、未颁发证书)。我单位相关人员通过评定后,从区(县)禁毒工作部门获得此电文影印件(无公安部公章)。请问:在此电文影印件上由区(县)禁毒工作部门加盖公章、证实此文件属实后,是否符合得分条件?
答:不符合,不予认可。
2、问:问题二: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2【评分细则:-供应商业绩2016 年1月1日以来,承担区县级以上禁毒工作社会化服务项目业绩的,每例得 2 分,满分 10 分】。
问:因市级及以上政府禁毒工作部门不直接开展政府购买禁毒工作社会化服务项目,均是由各区县级政府(公安禁毒部门)部门开展购买服务,那么区县级禁毒工作社会化服务项目业绩是否符合得分条件?
答:符合,予以认可。
3、问:问题三: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2.2.2【评分细则-供应商荣誉:供应商获得:(1) (略) 以上( (略) )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每提供一例得3分,最高得6分;(2) (略) 或县(区、 (略) )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每提供一例1分,最高得4分】。
问:此项中评分细则中所述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否仅包括“投标供应商的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单位”,以及“投标供应商承担的禁毒工作社会化服务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或服务购买方”?
答:该项所述的“行政主管部门”是指该地区禁毒工作社会化服务的行政主管部门,不予认可。
更正日期:2023年5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 (略) 蜀山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 (略) 蜀山区梅山路107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蜀山公共资源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 (略) 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联系方式: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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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金工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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