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北区财政局市北区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青岛市市北区财政局市北区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市市北区财政局市北区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BCG*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北区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3-05-05 23:28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1、本项目取费标准为:第一包:工程建设财政预算评审费用按照不高于《市北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操作规程》(青北财字〔2021〕21号)规定的付费标准计取;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项目评审(评估),最终取费按照不高于上述文件规定基本收费的60%计取。如遇政策调整,按照最新政策执行。2、★2.1.2 工程建设类项目预算评审费用按照不高于《市北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操作规程》(青北财字〔2021〕21 号)规定的付费标准计取;工程建设以外的其他项目评审(评估),最终取费按照不高于上述文件规定基本收费的60%计取。如遇政策调整,按照最新政策执行。3、六、协议价格:第一包:预算评审服务要求工程建设财政预算评审费用 (略) 北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操作规程》(青北财字〔2021〕21 号)规定的付费标准计取;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项目评审(评估),最终取费按照不高于上述文件规定基本收费的60%计取。如遇政策调整,按照最新政策执行。备注提示:1、潜在供应商须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2、潜在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上注册。3、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密 (略) 市北区鞍山二路42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号开标室。供应商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时间,合理考虑车辆停车问题、道路问题,只留1位被授权代表即可)。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本公告作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征集文件或征集公告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公告为准。具体详见附件。
2.更正日期:2023-05-11 18:57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略) 北区财政局地址:延吉路80号
联系方式:0532-*
2.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址: (略) 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06室
联系方式:0532-*,*
3.项目联系人: 甄印联系方式:0532-*,*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相关附件: (略) 北框架协议.pdf
  • 变更历史变更项变更时间
  • 变更公告链接市北区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包:...2023-05-05
  • 变更公告链接市北区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一包:...2023-05-05
  • 原招标公告链接市北区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2023-05-05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市市北区财政局市北区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BCG*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北区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3-05-05 23:28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1、本项目取费标准为:第一包:工程建设财政预算评审费用按照不高于《市北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操作规程》(青北财字〔2021〕21号)规定的付费标准计取;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项目评审(评估),最终取费按照不高于上述文件规定基本收费的60%计取。如遇政策调整,按照最新政策执行。2、★2.1.2 工程建设类项目预算评审费用按照不高于《市北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操作规程》(青北财字〔2021〕21 号)规定的付费标准计取;工程建设以外的其他项目评审(评估),最终取费按照不高于上述文件规定基本收费的60%计取。如遇政策调整,按照最新政策执行。3、六、协议价格:第一包:预算评审服务要求工程建设财政预算评审费用 (略) 北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操作规程》(青北财字〔2021〕21 号)规定的付费标准计取;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项目评审(评估),最终取费按照不高于上述文件规定基本收费的60%计取。如遇政策调整,按照最新政策执行。备注提示:1、潜在供应商须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2、潜在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上注册。3、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密 (略) 市北区鞍山二路42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号开标室。供应商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时间,合理考虑车辆停车问题、道路问题,只留1位被授权代表即可)。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本公告作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征集文件或征集公告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公告为准。具体详见附件。
2.更正日期:2023-05-11 18:57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略) 北区财政局地址:延吉路80号
联系方式:0532-*
2.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址: (略) 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06室
联系方式:0532-*,*
3.项目联系人: 甄印联系方式:0532-*,*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相关附件: (略) 北框架协议.pdf
  • 变更历史变更项变更时间
  • 变更公告链接市北区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包:...2023-05-05
  • 变更公告链接市北区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一包:...2023-05-05
  • 原招标公告链接市北区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2023-05-05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