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德清县新安镇人民政府新安镇孟家山工业全域有机更新项目企业及商铺房屋动迁、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德清县新安镇人民政府新安镇孟家山工业全域有机更新项目企业及商铺房屋动迁、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德清县新安镇人民政府新安镇孟家山工业全域有机更新项目企业及商铺房屋动迁、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QZFCG-2023-JC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德清县新安镇人民政府新安镇孟家山工业全域有机更新项目企业及商铺房屋动迁、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竞争性磋商须知 | 5.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XXXX。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有关政策: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仅对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产品进行价格扣除,供应商需在报价明细表中单独列明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产品及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仅作为评审计算)。并且,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符合价格扣除政策的成交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采购结果公示中予以公示,若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虚假承诺将上报财政部门予以处理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5.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有关政策: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仅对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产品进行价格扣除,供应商需在报价明细表中单独列明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产品及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仅作为评审计算)。并且,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符合价格扣除政策的成交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采购结果公示中予以公示,若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虚假承诺将上报财政部门予以处理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德清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德清县新安大道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费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武康永安街16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邱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潘艳君
质疑联系方式:057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德清县财政局
地 址:德清县舞阳街228号
传真:/
联系人 :姚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72-*
明确行业
*
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德清县新安镇人民政府新安镇孟家山工业全域有机更新项目企业及商铺房屋动迁、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QZFCG-2023-JC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德清县新安镇人民政府新安镇孟家山工业全域有机更新项目企业及商铺房屋动迁、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竞争性磋商须知 | 5.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XXXX。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有关政策: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仅对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产品进行价格扣除,供应商需在报价明细表中单独列明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产品及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仅作为评审计算)。并且,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符合价格扣除政策的成交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采购结果公示中予以公示,若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虚假承诺将上报财政部门予以处理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5.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有关政策: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仅对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产品进行价格扣除,供应商需在报价明细表中单独列明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产品及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仅作为评审计算)。并且,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符合价格扣除政策的成交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采购结果公示中予以公示,若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虚假承诺将上报财政部门予以处理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德清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德清县新安大道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费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武康永安街16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邱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潘艳君
质疑联系方式:057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德清县财政局
地 址:德清县舞阳街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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