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造价咨询服务(一)招标变更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程造价咨询服务(一)招标变更



 

一、鉴于“潜在投标人”所提出的 “答疑” 要求,现根据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逐一澄清解答如下:

投标人申请答疑项目及内容:

1、招标文件第38页第2.2.5条第(2)项中“协审组人员具有高级职称人数每1人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人数每1人加0.5分……”,该协审组人员是否指取得工程造价从业咨格的人员?  

2、招标文件第38页第2.2.7条第一栏中“2012年1月以来,承接政府审计机关委托的单项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造价审核项目……”,造价审核项目是否包含工程造价预算审核、招标控制价审核、决算审核?

3、招标文件中 (略) 分关于“业绩报告要求提供审计定案表和委托审计合同或审核报告等证明材料” 此句话如何理解?是否为提供定案表的同时还需提供服务合同或审核报告?   

4 、招标文件详细评审表中要求的业绩文件:(一)承接政府审计机关委托的单项工程500万元及以上造价审核项目6个专业的得分评审;(二)政府审计机关委托的已审结核减额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造价结算审核的得分评审;(三)政府审计机关委托的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服务500万-1000万元的项目得分评审;请问要求提供的各项审核报告满足其他对应要求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重复提供?

澄清解答:

1、《招标文件》P32页六、服务采购需求第二条协审组的组成中已明确规定:协审组人员必须取得工程造价的从业资格

2、《招标文件》P35页2.2.7业绩第一栏和P38页2.2.7业绩第一栏中“造价审核项目”具体包括控制价(标底)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和工程造价结算审核项目。

3、定案表必须提供,同时各投标人根据自有项目情况还需提供委托审计合同或审核报告等证明材料, (略) 文件项目业绩特征评审要求。

4 、《招标文件》详细评审表业绩评分(包括第一包和第二包)同一项目在满足规定评审标准情况下可重复提供,重复得分。

二、 (略) 保部门实际情况和方便潜在投标人原则及其他遗漏原因, (略) 分内容做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规定内容: 

1、招标文件P23页、P36页、P39页、P53页、P57页中涉及的职工养老保险相关规定: * 日以后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具体材料为:连续三个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纳税务发票( (略) 缴款回执) (略) 保部门 (略) 保局公章(不含业务专用章)的投标单 (略) 会保险应收账目明细表。

2、招标文件P63页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工程造价资质证书(复印件)

3 、招标文件P56页十、人员培训情况表最后一栏:培训证书编号或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编号

修改后规定内容:

1、统一修改为: * 日以后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具体材料为以下两种材料中的一种:

(1) (略) (略) 会养 (略) 页界面打印材料(每人打印个人基本信息表、个人参保信息表、人员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信息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略) (或社 (略) )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含业务专用章),书面证明材料应能反映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参保单位、缴费月份及金额。

2、修改为: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另提供原件核查

(五)工程造价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另提供原件核查

3 、修改为:备注栏

三、本“澄清和修改通知(一)”是招标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有抵触的以本“澄清和修改通知(一)”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集中采购机构: (略) 招 (略)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一、鉴于“潜在投标人”所提出的 “答疑” 要求,现根据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逐一澄清解答如下:

投标人申请答疑项目及内容:

1、招标文件第38页第2.2.5条第(2)项中“协审组人员具有高级职称人数每1人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人数每1人加0.5分……”,该协审组人员是否指取得工程造价从业咨格的人员?  

2、招标文件第38页第2.2.7条第一栏中“2012年1月以来,承接政府审计机关委托的单项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造价审核项目……”,造价审核项目是否包含工程造价预算审核、招标控制价审核、决算审核?

3、招标文件中 (略) 分关于“业绩报告要求提供审计定案表和委托审计合同或审核报告等证明材料” 此句话如何理解?是否为提供定案表的同时还需提供服务合同或审核报告?   

4 、招标文件详细评审表中要求的业绩文件:(一)承接政府审计机关委托的单项工程500万元及以上造价审核项目6个专业的得分评审;(二)政府审计机关委托的已审结核减额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造价结算审核的得分评审;(三)政府审计机关委托的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服务500万-1000万元的项目得分评审;请问要求提供的各项审核报告满足其他对应要求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重复提供?

澄清解答:

1、《招标文件》P32页六、服务采购需求第二条协审组的组成中已明确规定:协审组人员必须取得工程造价的从业资格

2、《招标文件》P35页2.2.7业绩第一栏和P38页2.2.7业绩第一栏中“造价审核项目”具体包括控制价(标底)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和工程造价结算审核项目。

3、定案表必须提供,同时各投标人根据自有项目情况还需提供委托审计合同或审核报告等证明材料, (略) 文件项目业绩特征评审要求。

4 、《招标文件》详细评审表业绩评分(包括第一包和第二包)同一项目在满足规定评审标准情况下可重复提供,重复得分。

二、 (略) 保部门实际情况和方便潜在投标人原则及其他遗漏原因, (略) 分内容做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规定内容: 

1、招标文件P23页、P36页、P39页、P53页、P57页中涉及的职工养老保险相关规定: * 日以后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具体材料为:连续三个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纳税务发票( (略) 缴款回执) (略) 保部门 (略) 保局公章(不含业务专用章)的投标单 (略) 会保险应收账目明细表。

2、招标文件P63页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工程造价资质证书(复印件)

3 、招标文件P56页十、人员培训情况表最后一栏:培训证书编号或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编号

修改后规定内容:

1、统一修改为: * 日以后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具体材料为以下两种材料中的一种:

(1) (略) (略) 会养 (略) 页界面打印材料(每人打印个人基本信息表、个人参保信息表、人员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信息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略) (或社 (略) )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含业务专用章),书面证明材料应能反映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参保单位、缴费月份及金额。

2、修改为: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另提供原件核查

(五)工程造价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另提供原件核查

3 、修改为:备注栏

三、本“澄清和修改通知(一)”是招标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有抵触的以本“澄清和修改通知(一)”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集中采购机构: (略) 招 (略)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