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23-2025年温州市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的更正公告
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23-2025年温州市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的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20 (略) 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医疗保障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15日11:2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4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5月1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茂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7-*,* | ||
采购单位 | (略) 医疗保障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中路30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华信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东游路东游大厦15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7-*,*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ZHX2023-04-06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20 (略) 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五、 评分细则”--3、服务能力情况 | 2、试点基础能力 (略) (包括总公司及下辖分支机构)获得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第一批1 (略) 、第二批1 (略) ,根据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基础能力进行评分( (略) 已多轮招投标的,以最新一轮中标结果为准)。具有15(不含) (略) 长期护理试点基础能力的得6分;具有11-15(含) (略) 长期护理试点基础能力的得3分;具有5- (略) 长期护理试点基础能力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明) | 2、试点基础能力 (略) (包括总公司及下辖分支机构)获得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第一批1 (略) 、第二批1 (略) ,根据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基础能力进行评分( (略) 己多轮招投标的,以最新一轮中标结是为准),具有15(不含) (略) 长期护理试点基础能力的得6分;具有11-15(合) (略) 长期护理试点基础性力的得3分;具有5- (略) 长期护理试点基础能力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提供2023年3月31日(含)以前签订的合作协议作为证明依据,日期以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
2 |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五、 评分细则”--3、服务能力情况 | 3、对服务区域的熟悉了解 (略) (包括总公司及下辖分支机构)近 (略) 各级政府医保部门在长护险方面的参与合作情况及业务熟悉了解情况。根据合作区域(以区、县为单位)具体数量打分,每个得1分。尚未合作者,得基础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明。) | 3、对服务区域的熟悉了解 (略) 所属集团 (略) 近 (略) 各级政府医保部门在长护险方面的参与合作情况及业务熟悉了解情况。根据合作区域(以区、县为单位)具体数量打分,每个得1分。尚未合作者,得基础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相关资料。) |
3 |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五、 评分细则”--3、服务能力情况 | 4、行业贡献 (略) (包括总公司及下辖分支机构)对于协助建立健全2023-20 (略) 长护险1+5+N政策体系有贡献的,得3分。 评分依据: (略) 级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 4、行业贡献 (略) (包括总公司及下辖分支机构)对 (略)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贡献情况。2019-2022年试点建设有贡献的,得1分;2019-2022年试点服务中未出现越级信访的,得0.5分;2023年在建立健全长护险政策体系中,协助参与摸底调研的,得0.5分;协助系统建设的,得0.5分;协助制定长护险经办规程、定点协议细则和失能等级标准的,得0.5分。本项累计得分最高3分。 评分依据: (略) 级医保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
4 |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五、 评分细则”--3、服务能力情况 | 5、服务质量评价 根 (略) (包括总公司及下辖分支机构)经办基本医保或承办大病保险、长护险、温州益康保等服务的质量评价进行打分,每提供一项评价,评价结果为“优、满意、好”等同档次表述的一项得2分,评价结果为“良、较满意、较好”等同档次表述的一项得1分,本项累计得分最高6分;提供“合格、一般”等同档次评价表述的不得分。 (提供业主评价证明扫描件,须经用户单位盖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不得分。格式参考附件十,也可自拟。) | 5、服务质量评价 根 (略) 所属集团 (略) 经办温州基本医保或承办温州大病保险、长护险、温州益康保等服务的质量评价进行打分。 每项险种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各得2分;评价结果为“良好”的各得1.5分;评价结果为“中等”的各得1分;评价结果为“合格”的各得0.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本项累计得分最高6分。 ( (略) 级医保行政部门评价证明,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不得分。格式参考附件十,也可自拟。) |
5 |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五、 评分细则”--4、投标供应商综合情况和第三部分附件七--“ (2)单位指标表” | 3、 (略) ( (略) )及下辖分支机构近三年(2020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收到银保监部门处罚情况进行评分:未受处罚的得6分;每处罚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表附件七-2。如有处罚,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如无处罚,提供承诺。如弄虚作假作无效标处理。) | 3、 (略) ( (略) )及下辖分支机构近三年(2020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收到银保监部门健康险处罚情况进行评分:未受处罚的得6分;每处罚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表附件七-2。如有处罚,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如无处罚,提供承诺。如弄虚作假作无效标处理。) |
6 |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招标代理服务费 | 7.1 招标代理服务费:标段一1.125万元,标段二0.99万元,标段三1.035万元,标段四0.675万元,标段五0.675万元;由各标段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支付,该服务费须计入投标报价。 | 7.1 招标代理服务费:标段一1.125万元,标段二0.99万元,标段三1.035万元,标段四0.675万元,标段五0.675万元;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其中标供应商承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支付。 |
7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3年5月18日09:30分整 | 2023年5月30日14:00分整 |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医疗保障局
地 址: (略) (略) 中路303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雯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冯思杭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华信 (略)
地 址: (略) 东游路东游大厦1505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茂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张小真
质疑联系方式:05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略) 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传真:/
联系人 :项先生、蔡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
采购文件更正
*
附件信息: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20 (略) 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医疗保障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15日11:2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4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5月1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茂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7-*,* | ||
采购单位 | (略) 医疗保障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中路30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华信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东游路东游大厦15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7-*,*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ZHX2023-04-06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20 (略) 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五、 评分细则”--3、服务能力情况 | 2、试点基础能力 (略) (包括总公司及下辖分支机构)获得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第一批1 (略) 、第二批1 (略) ,根据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基础能力进行评分( (略) 已多轮招投标的,以最新一轮中标结果为准)。具有15(不含) (略) 长期护理试点基础能力的得6分;具有11-15(含) (略) 长期护理试点基础能力的得3分;具有5- (略) 长期护理试点基础能力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明) | 2、试点基础能力 (略) (包括总公司及下辖分支机构)获得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第一批1 (略) 、第二批1 (略) ,根据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基础能力进行评分( (略) 己多轮招投标的,以最新一轮中标结是为准),具有15(不含) (略) 长期护理试点基础能力的得6分;具有11-15(合) (略) 长期护理试点基础性力的得3分;具有5- (略) 长期护理试点基础能力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提供2023年3月31日(含)以前签订的合作协议作为证明依据,日期以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
2 |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五、 评分细则”--3、服务能力情况 | 3、对服务区域的熟悉了解 (略) (包括总公司及下辖分支机构)近 (略) 各级政府医保部门在长护险方面的参与合作情况及业务熟悉了解情况。根据合作区域(以区、县为单位)具体数量打分,每个得1分。尚未合作者,得基础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明。) | 3、对服务区域的熟悉了解 (略) 所属集团 (略) 近 (略) 各级政府医保部门在长护险方面的参与合作情况及业务熟悉了解情况。根据合作区域(以区、县为单位)具体数量打分,每个得1分。尚未合作者,得基础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相关资料。) |
3 |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五、 评分细则”--3、服务能力情况 | 4、行业贡献 (略) (包括总公司及下辖分支机构)对于协助建立健全2023-20 (略) 长护险1+5+N政策体系有贡献的,得3分。 评分依据: (略) 级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 4、行业贡献 (略) (包括总公司及下辖分支机构)对 (略)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贡献情况。2019-2022年试点建设有贡献的,得1分;2019-2022年试点服务中未出现越级信访的,得0.5分;2023年在建立健全长护险政策体系中,协助参与摸底调研的,得0.5分;协助系统建设的,得0.5分;协助制定长护险经办规程、定点协议细则和失能等级标准的,得0.5分。本项累计得分最高3分。 评分依据: (略) 级医保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
4 |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五、 评分细则”--3、服务能力情况 | 5、服务质量评价 根 (略) (包括总公司及下辖分支机构)经办基本医保或承办大病保险、长护险、温州益康保等服务的质量评价进行打分,每提供一项评价,评价结果为“优、满意、好”等同档次表述的一项得2分,评价结果为“良、较满意、较好”等同档次表述的一项得1分,本项累计得分最高6分;提供“合格、一般”等同档次评价表述的不得分。 (提供业主评价证明扫描件,须经用户单位盖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不得分。格式参考附件十,也可自拟。) | 5、服务质量评价 根 (略) 所属集团 (略) 经办温州基本医保或承办温州大病保险、长护险、温州益康保等服务的质量评价进行打分。 每项险种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各得2分;评价结果为“良好”的各得1.5分;评价结果为“中等”的各得1分;评价结果为“合格”的各得0.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本项累计得分最高6分。 ( (略) 级医保行政部门评价证明,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不得分。格式参考附件十,也可自拟。) |
5 |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五、 评分细则”--4、投标供应商综合情况和第三部分附件七--“ (2)单位指标表” | 3、 (略) ( (略) )及下辖分支机构近三年(2020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收到银保监部门处罚情况进行评分:未受处罚的得6分;每处罚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表附件七-2。如有处罚,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如无处罚,提供承诺。如弄虚作假作无效标处理。) | 3、 (略) ( (略) )及下辖分支机构近三年(2020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收到银保监部门健康险处罚情况进行评分:未受处罚的得6分;每处罚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表附件七-2。如有处罚,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如无处罚,提供承诺。如弄虚作假作无效标处理。) |
6 |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招标代理服务费 | 7.1 招标代理服务费:标段一1.125万元,标段二0.99万元,标段三1.035万元,标段四0.675万元,标段五0.675万元;由各标段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支付,该服务费须计入投标报价。 | 7.1 招标代理服务费:标段一1.125万元,标段二0.99万元,标段三1.035万元,标段四0.675万元,标段五0.675万元;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其中标供应商承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支付。 |
7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3年5月18日09:30分整 | 2023年5月30日14:00分整 |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医疗保障局
地 址: (略) (略) 中路303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雯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冯思杭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华信 (略)
地 址: (略) 东游路东游大厦15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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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询问):黄茂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张小真
质疑联系方式:05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略) 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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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项先生、蔡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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