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全域市政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中部片区EPC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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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全域市政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中部片区EPC补充公告

(略) 政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中部片区EPC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略) 政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中部片区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政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中部片区EPC (略) 行政审批局以张行审字【2022】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 (略)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 (略) 政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中部片区EPC2.2建设地点: (略) (略) 宣化区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污泥资源化处置中心一座,服务张家口域中部片区。项目建成后可以达到日处理100吨污泥的生产规模,后续可生产花卉基质、土壤调理剂等。2.4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批、预算评审,设计服务周期至竣工验收止。施工自签订合同至2024年7月31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2.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应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略) 政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中部片区工程占地面积为38.4亩,总建筑面积为 13756.54 平方米,其中原料库及制肥车间 5965.00 平方米,成品库 1389.00 平方米,发酵车间 6281.40 平方米,空气能设备用房120.54平方米;打造试验田 1 处;新建给排水、供电、供热、通信管网等其他配套附属设施;购置并安装系统生产设备及配套除臭、除尘等设施。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配合移交、服务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的总承包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1.1设计资格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1.2施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 (略) 政工程总承包*级(含*级)以上,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均可)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具有2022年度或2021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3年4月1日之后由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 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违法黑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严重失信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质疑投诉联系方式分别为: (1)质疑:张家口 (略) 0313-*;(2)投诉: (略) 宣化区行政审批局(招标投标管理股)0313-* 、 (略) 宣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313-*。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 (略) 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应为牵头单位人员)。且在本单位注册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资格:具备建筑 (略) 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它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不得超过三家。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8)联合体的牵头人负责整个项目投标的相关事宜及合同的全面履行。9)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06 09:00至2023-05-11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口 (略)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口 (略)
地址: (略) 地址: (略) 经开区朝阳西大街27号建发集团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崔月萍

联系人:师帅
电话:

0313-*

电话:0313-*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63.com

电子邮件:*@*63.com
网址:

/

网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张家口银行大众支行
账号:

/

账号:*
变更公告内容:

招标文件内容显示不全,以新上传文件为准。

(略) 政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中部片区EPC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略) 政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中部片区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政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中部片区EPC (略) 行政审批局以张行审字【2022】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 (略)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 (略) 政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中部片区EPC2.2建设地点: (略) (略) 宣化区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污泥资源化处置中心一座,服务张家口域中部片区。项目建成后可以达到日处理100吨污泥的生产规模,后续可生产花卉基质、土壤调理剂等。2.4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批、预算评审,设计服务周期至竣工验收止。施工自签订合同至2024年7月31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2.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应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略) 政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中部片区工程占地面积为38.4亩,总建筑面积为 13756.54 平方米,其中原料库及制肥车间 5965.00 平方米,成品库 1389.00 平方米,发酵车间 6281.40 平方米,空气能设备用房120.54平方米;打造试验田 1 处;新建给排水、供电、供热、通信管网等其他配套附属设施;购置并安装系统生产设备及配套除臭、除尘等设施。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配合移交、服务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的总承包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1.1设计资格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1.2施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 (略) 政工程总承包*级(含*级)以上,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均可)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具有2022年度或2021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3年4月1日之后由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 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违法黑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严重失信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质疑投诉联系方式分别为: (1)质疑:张家口 (略) 0313-*;(2)投诉: (略) 宣化区行政审批局(招标投标管理股)0313-* 、 (略) 宣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313-*。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 (略) 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应为牵头单位人员)。且在本单位注册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资格:具备建筑 (略) 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它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不得超过三家。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8)联合体的牵头人负责整个项目投标的相关事宜及合同的全面履行。9)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06 09:00至2023-05-11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口 (略)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口 (略)
地址: (略) 地址: (略) 经开区朝阳西大街27号建发集团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崔月萍

联系人:师帅
电话:

0313-*

电话:0313-*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63.com

电子邮件:*@*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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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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