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园艺片区城市更新改建项目(创业北路边坡整治及长兴星城街头公园改造提升)-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园艺片区城市更新改建项目(创业北路边坡整治及长兴星城街头公园改造提升)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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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园艺片区城市更新改建项目(创业北路边坡整治及长兴星城街头公园改造提升)-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园艺片区城市更新改建项目(创业北路边坡整治及长兴星城街头公园改造提升)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文件]

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 (略) 更新改建项目(创业北路边坡整治及长兴星城街头公园改造提升)(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文件0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调整: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05 月 13 日 09:00 至 2023 年 05 月 17 日 17:00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址:http://**)—“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修改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05 月 13 日 00:00 至 2023 年 05 月 17 日 23:59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址:http://**)—“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无财务要求;

(3)设计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施工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5)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9)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

(10)其他要求(多项选择):

?企业注册 (略) 行 (略) 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注:(1)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除1.4.1已列入的外,招标人不得脱离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随意和盲目地设定投标人要求,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不得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不得设定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人员资格等,不得设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不得设定投标人 (略) 、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得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不得设定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非国家法定的资格,不得设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不得设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外的人员资格,不得设定要求投标人提供材料供应商授权书等,不得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列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响应承诺事项,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招标人应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及其配套规定确定对投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3)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4)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其重组、分立前承接的工程项目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合并后的新企业,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了企业合并相关证明材料的,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修改为: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无财务要求;

(3)设计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施工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5)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9)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

(10)其他要求(多项选择):

?企业注册 (略) 行 (略) 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注:(1)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除1.4.1已列入的外,招标人不得脱离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随意和盲目地设定投标人要求,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不得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不得设定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人员资格等,不得设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不得设定投标人 (略) 、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得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不得设定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非国家法定的资格,不得设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不得设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外的人员资格,不得设定要求投标人提供材料供应商授权书等,不得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列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响应承诺事项,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招标人应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及其配套规定确定对投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3)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4)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其重组、分立前承接的工程项目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合并后的新企业,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了企业合并相关证明材料的,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1.3.1

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后期设计配合服务(含各专项设计施工图,但不含岩土工程设计)

修改为:

1.3.1

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后期设计配合服务(含各专项设计施工图,但不含岩土工程设计)。施工范围:本工程全部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2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采用下列方式:

A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min,amin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

□B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1 +……+an)/n,a为有效的投标报价。

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修改为: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采用下列方式:

□A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min,amin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

?B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1 +……+an)/n,a为有效的投标报价。

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4)

2.2.4(4)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偏差率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不少于0.5)分。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不少于1分),每低1%扣(不少于0.5)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

修改为:

2.2.4(4)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偏差率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不少于0.5)分。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1(不少于1分),每低1%扣1(不少于0.5)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设计单位人员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 1分,具有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加 1分。本项最多得2分。

2、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 1分,具有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加 1分。本项最多得2 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 1分,具有结构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 1分, (略) 政给排水专业高级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

5、园林景观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景观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2 分。本项最多得2分。

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 1 分,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 1 分。本项最多得 2分。

注:以上所有人员不能互相兼任;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为准,要求注册职业资格的,必须是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省外企业必须为入川备案人员。

修改为: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 1分,具有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加 1分。本项最多得2分。

2、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 1分,具有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加 1分。本项最多得2 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 1分,具有结构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 1分, (略) 政给排水专业高级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

5、园林景观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景观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2 分。本项最多得2分。

6、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 1分,具有电气设计专业高级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以上所有人员不能互相兼任;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为准,要求注册职业资格的,必须是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省外企业必须为入川备案人员。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绵阳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富博 (略)

2023年05月15日

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 (略) 更新改建项目(创业北路边坡整治及长兴星城街头公园改造提升)(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文件0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调整: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05 月 13 日 09:00 至 2023 年 05 月 17 日 17:00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址:http://**)—“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修改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05 月 13 日 00:00 至 2023 年 05 月 17 日 23:59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址:http://**)—“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无财务要求;

(3)设计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施工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5)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9)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

(10)其他要求(多项选择):

?企业注册 (略) 行 (略) 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注:(1)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除1.4.1已列入的外,招标人不得脱离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随意和盲目地设定投标人要求,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不得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不得设定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人员资格等,不得设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不得设定投标人 (略) 、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得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不得设定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非国家法定的资格,不得设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不得设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外的人员资格,不得设定要求投标人提供材料供应商授权书等,不得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列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响应承诺事项,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招标人应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及其配套规定确定对投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3)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4)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其重组、分立前承接的工程项目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合并后的新企业,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了企业合并相关证明材料的,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修改为: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无财务要求;

(3)设计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施工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5)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9)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

(10)其他要求(多项选择):

?企业注册 (略) 行 (略) 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注:(1)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除1.4.1已列入的外,招标人不得脱离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随意和盲目地设定投标人要求,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不得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不得设定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人员资格等,不得设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不得设定投标人 (略) 、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得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不得设定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非国家法定的资格,不得设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不得设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外的人员资格,不得设定要求投标人提供材料供应商授权书等,不得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列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响应承诺事项,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招标人应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及其配套规定确定对投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3)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4)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其重组、分立前承接的工程项目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合并后的新企业,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了企业合并相关证明材料的,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1.3.1

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后期设计配合服务(含各专项设计施工图,但不含岩土工程设计)

修改为:

1.3.1

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后期设计配合服务(含各专项设计施工图,但不含岩土工程设计)。施工范围:本工程全部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2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采用下列方式:

A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min,amin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

□B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1 +……+an)/n,a为有效的投标报价。

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修改为: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采用下列方式:

□A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min,amin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

?B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1 +……+an)/n,a为有效的投标报价。

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4)

2.2.4(4)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偏差率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不少于0.5)分。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不少于1分),每低1%扣(不少于0.5)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

修改为:

2.2.4(4)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偏差率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不少于0.5)分。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1(不少于1分),每低1%扣1(不少于0.5)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设计单位人员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 1分,具有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加 1分。本项最多得2分。

2、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 1分,具有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加 1分。本项最多得2 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 1分,具有结构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 1分, (略) 政给排水专业高级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

5、园林景观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景观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2 分。本项最多得2分。

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 1 分,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 1 分。本项最多得 2分。

注:以上所有人员不能互相兼任;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为准,要求注册职业资格的,必须是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省外企业必须为入川备案人员。

修改为: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 1分,具有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加 1分。本项最多得2分。

2、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 1分,具有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加 1分。本项最多得2 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 1分,具有结构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 1分, (略) 政给排水专业高级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

5、园林景观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景观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2 分。本项最多得2分。

6、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 1分,具有电气设计专业高级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以上所有人员不能互相兼任;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为准,要求注册职业资格的,必须是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省外企业必须为入川备案人员。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绵阳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富博 (略)

2023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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