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三元村骨灰堂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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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三元村骨灰堂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第1次)

(略) 湾沚区湾沚镇三元村骨灰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12CG2023HW9511(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湾沚区湾沚镇三元村骨灰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如下: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是否全部为中小企业制造不作资格审查要求,但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可以提供有效的声明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1.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给予10%(比例要填写具体,比例:10%-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1.1货物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制造,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1.2货物由监狱企业制造,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生产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1.3货物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

更正日期:2023年5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湾沚区湾沚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湾沚区湾沚镇芜湖南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无为县濡须路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冰

电话:*  

附件下载:安全提示:如点击附件时,有以下提示,"疑似跨站请求伪造,访问已被禁止",是由于此政府网站不允许直接下载附件,请在此提示页面的浏览器地址栏中,再次进行回车访问下载。

(略) 湾沚区湾沚镇三元村骨灰堂设备采购项目答疑澄清第1次*.pdf

(略) 湾沚区湾沚镇三元村骨灰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12CG2023HW9511(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湾沚区湾沚镇三元村骨灰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如下: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是否全部为中小企业制造不作资格审查要求,但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可以提供有效的声明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1.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给予10%(比例要填写具体,比例:10%-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1.1货物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制造,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1.2货物由监狱企业制造,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生产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1.1.3货物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

更正日期:2023年5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湾沚区湾沚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湾沚区湾沚镇芜湖南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无为县濡须路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冰

电话:*  

附件下载:安全提示:如点击附件时,有以下提示,"疑似跨站请求伪造,访问已被禁止",是由于此政府网站不允许直接下载附件,请在此提示页面的浏览器地址栏中,再次进行回车访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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