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财政投资评审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更正公告A12包
济宁市兖州区财政投资评审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更正公告A12包
济宁市兖州区财政投资评审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更正公告A12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省网)、YZBM-2023-G0001(市网)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兖州区财政投资评审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3年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本项目现需对招标文件中以下内容进行澄清修改:
1、各潜 (略) 人员,在本次招标过程中,视为总公司人员,相关证件业绩均认可。
2、原内容:评分办法商务部分服务便利性中的评审项目部地址(需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租赁合同和租金转账证明);更改为:评审项目部地址(需提供本项目开标之日前的租赁合同和租金转账证明);
3、原内容:工程造价软件(需提供服务合同原件扫描件),满足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专业定额的计价软件(胜通、广联达)得2分,缺项不得分;更改为:工程造价软件(需提供服务合同原件扫描件),满足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专业定额的计价软件(胜通或广联达)得2分,缺项不得分。
4、原内容:招标文件中附件十三:企业同类项目业绩表备注: 1、近年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的年份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更改为:1、近年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的年份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的(以报告书时间为准)。
5、原内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中的签订合同内容:项目定标后,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如若发现中标供应商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
更改为:项目定标后,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如若发现中标供应商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该单位所中标包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名依次递补。
6、原内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解密时间):2023年2月21日08点00分;更改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解密时间):2023年3月7日08点00分。
更正日期:2023年2月16日14时0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略) 兖州区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兖州区
联 系 人: 梁忠秋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山东 (略)
地 址: (略) 兖州区青州路21号
联 系 人:田丹丹 联系方式:*
济宁市兖州区财政投资评审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更正公告A12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省网)、YZBM-2023-G0001(市网)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兖州区财政投资评审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3年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本项目现需对招标文件中以下内容进行澄清修改:
1、各潜 (略) 人员,在本次招标过程中,视为总公司人员,相关证件业绩均认可。
2、原内容:评分办法商务部分服务便利性中的评审项目部地址(需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租赁合同和租金转账证明);更改为:评审项目部地址(需提供本项目开标之日前的租赁合同和租金转账证明);
3、原内容:工程造价软件(需提供服务合同原件扫描件),满足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专业定额的计价软件(胜通、广联达)得2分,缺项不得分;更改为:工程造价软件(需提供服务合同原件扫描件),满足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专业定额的计价软件(胜通或广联达)得2分,缺项不得分。
4、原内容:招标文件中附件十三:企业同类项目业绩表备注: 1、近年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的年份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更改为:1、近年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的年份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的(以报告书时间为准)。
5、原内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中的签订合同内容:项目定标后,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如若发现中标供应商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
更改为:项目定标后,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如若发现中标供应商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该单位所中标包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名依次递补。
6、原内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解密时间):2023年2月21日08点00分;更改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解密时间):2023年3月7日08点00分。
更正日期:2023年2月16日14时0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略) 兖州区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兖州区
联 系 人: 梁忠秋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山东 (略)
地 址: (略) 兖州区青州路21号
联 系 人:田丹丹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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