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服装采购项目的投诉终止书
关于东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服装采购项目的投诉终止书
关于东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服装采购项目的投诉终止书
关于东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服装采购项目的投诉终止书
东财执法〔2023〕2号
投诉人: (略) (略) ,住所地: (略) 婺城区城中街道明月街1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28DPAT82,法定代表人:严毅。
被投诉人:浙江 (略) ,住所地: (略) 任畈新村43栋1号,法定代表人:叶俐强。
(略) (略) (略) 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服装采购项目(编号:ZHZH2023-002)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4月1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人于2023年4月15日向本机关递交了《撤诉函》,申请撤回本次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本次投诉处理程序。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财政局
2023年5月16日
关于东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服装采购项目的投诉终止书
关于东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服装采购项目的投诉终止书
东财执法〔2023〕2号
投诉人: (略) (略) ,住所地: (略) 婺城区城中街道明月街1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28DPAT82,法定代表人:严毅。
被投诉人:浙江 (略) ,住所地: (略) 任畈新村43栋1号,法定代表人:叶俐强。
(略) (略) (略) 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服装采购项目(编号:ZHZH2023-002)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4月1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人于2023年4月15日向本机关递交了《撤诉函》,申请撤回本次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本次投诉处理程序。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财政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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