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渔门垃圾中转站新建项目监理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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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渔门垃圾中转站新建项目监理澄清

盐边县渔门垃圾中转站新建项目监理澄清文件

本项目在进场交易登记时因代理机构人员操作笔误原因将主体建设单位错填为盐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因无法直接在系统中修改,现作如下澄清:

1、如本次投标人保证金缴纳回执/保证保险缴纳回执中出现系统自动生成“主体建设单位/招标人:盐边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情况,视为保证金缴纳成功。

2、本项目主体建设单位/招标人为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如本次招投标过程中其他地方存在“主体建设单位/招标人:盐边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情形,皆视为“主体建设单位/招标人: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本项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澄清!

招标人: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蓉鑫锦 (略)

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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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在进场交易登记时因代理机构人员操作笔误原因将主体建设单位错填为盐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因无法直接在系统中修改,现作如下澄清:

1、如本次投标人保证金缴纳回执/保证保险缴纳回执中出现系统自动生成“主体建设单位/招标人:盐边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情况,视为保证金缴纳成功。

2、本项目主体建设单位/招标人为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如本次招投标过程中其他地方存在“主体建设单位/招标人:盐边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情形,皆视为“主体建设单位/招标人: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本项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澄清!

招标人: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蓉鑫锦 (略)

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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