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舜山镇中心幼儿园教玩具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来安县舜山镇中心幼儿园教玩具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cg*-0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来安县舜山镇中心幼儿园教玩具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5月1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质疑事项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2021年以来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的有一年得1分,最高得2分
事实依据1:上述要求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作为评分条件不合理,此类证书属于自行、自愿认证的证书,简而易懂换点钱就可以办理的证书用来作为评分条件,明显是人为操控,通 过这些自行、自愿认证的证书来拉大分值,致使意向单位高价中标为目的。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
回复1:由于本次招标产品使用对象是幼儿,考虑到儿童为特殊群体,本着对幼儿安全负责考虑,要求投标单位的所投产品具有稳定的质量保证并无不妥,检验稳定合格的产品证书是产品稳定的产品质量体现,贵单位认为此证书为花钱就能办的证书,由于未提供实质性依据,因而此项不采纳,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事项2:大型组合滑梯定制款▲提供产品立柱、底盘、扣件、五金螺丝等金属件通过中性盐雾测试试验,试验时间不小于5000h,提供检测报告,测试后样品无严重腐蚀现象,判定等级不低于4级 (提供证书网上查询截图)
事实依据2:盐雾测试5000h,每日每夜测试需要208天,这种5000h属于自行设定的门槛,来通过不平等条款拉大分值,且并没有哪一条国家标准盐雾需要达到5000h测试,此举明显高于国家标准十倍,乃至几十倍要求。典型的特定门槛,用来排斥其他供应商。法律依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2:由于大型组合滑梯,对产品质量,和使用者安全性影响巨大,立柱、螺丝、扣件等长期暴露在户外日晒雨淋很容易出现生锈,开裂等现象且这些现象很多时候不易被发现,很多立柱生锈是管道内部产品,这些隐患对产品质量和儿童安全影响巨大,要了解产品的使用寿命和确保安全性,需要对以上金属部件做抗盐雾测试,由于产品质保期要求二年,且由于本次采购产品使用对象是儿童,儿童是特殊群体,为了确保儿童健康,安全,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并无不妥,所以要求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UV老化测试不少于5000小时并无不妥。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第一条明确描述:货物的生产、安装、维修、检验、验收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因而此项不采纳,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质疑事项3:无标识项不作为评审项,投标文件中可无需列明,但合同签订后将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小屋套装0、硬度≥H、耐黄变性≤0.69均符合GB/T23999-2009、GB/T3325-2017标准要求。儿童家具漆采用GB/T21866-2008的检测法中李斯特氏菌的抗菌率≥88.6%、肠沙门氏菌肠亚种鼠伤寒血清型的抗菌率≥ 89%。防霉菌性能采用GB/T1741-2020 中防霉等级达到3级或更高等级。
事实依据3: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不作为评分条件,却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作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但是上述GB/T属于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属于建议使用,推荐使用,而不是强制性条款。用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检测报告作为验收依据明显是人为操控,为了让意向单位高价中标,不择手段。
法律依据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3:由于本次招标产品使用对象是幼儿,考虑到儿童为特殊群体,本着对幼儿安全、健康负责考虑,要求投标单位的所投产品达到推荐性国家标准并无不妥。因而此项不采纳,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质疑事项4:▲提供橡胶木儿童桌:氟、氯、溴、碘、多环芳香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苯、二*苯、抗冲击、五氯苯酚、理化性能、外观、易燃性能、涂层外观、*醛释放含量等内容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提供证书网上查询截图)
事实依据4:上述的检测报告只有内容,并没有国家标准,满足内容的检测标准,不仅有国内的,国际的也可以满足,且废止的国家标准也能满足条件,而且文中要求的有害物质并没有国家标准作为依据,更不能证明是否自行编辑的检测内容,这些含糊不清的检测报告可以作为评分因素,明显是为了意向单位扫清障碍。
法律依据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4:此项所要求检测的内容均是对人体有害的一些检测内容,特别是儿童生长发育、健康有重大影响,由于标准的多样性,有国家、国际标准,甚至很多不同标准都包含同样的检测内容,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包含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检测内容即可,贵单位认为有害物质并无国家标准作为依据此项贵单位并无提供实质性依据,且有害物质就是对人体有害的,如:氟元素超标会影响儿童骨骼发育,多环芳烃、苯、五氯苯酚为国际公认的致癌物质,儿童为特殊群体,本着对幼儿安全、健康负责考虑,要求投标单位的所投产品对以上有害物质作出检测并无不妥。
以上检测内容为儿童家具生产所要求的常规检测内容,作为一个合格的有能力的生产厂家应该具备这些检测报告,不能因为潜在投标人的某项检测报告不满足,采购人就做出调整,采购人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因而此项不采纳,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质疑事项5:▲提供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含:)理化性能、木材含水率、结构安全、有害物质限量、*醛释放含量) (提供证书网上查询截图)
事实依据5:上述的检测报告只有内容,并没有国家标准,满足内容的检测标准,不仅有国内的,国际的也可以满足,且废止的国家标准也能满足条件,而且文中要求的有害物质并没有国家标准作为依据,更不能证明是否自行编辑的检测内容,这些含糊不清的检测报告可以作为评分因素,明显是为了意向单位扫清障碍。
法律依据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5:由于检测标准的多样性,有国家、国际标准,甚至很多不同标准都包含同样的检测内容,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包含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检测内容即可,贵单位认为有害物质并无国家标准作为依据此项贵单位并无提供实质性依据,以上检测内容为儿童家具生产所要求的常规检测内容,作为一个合格的有能力的生产厂家应该具备这些检测报告,不能因为潜在投标人的某项检测报告不满足,采购人就做出调整,采购人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因而此项不采纳,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质疑事项6:▲提供产品依据GB4806. 10-2016标准:感官外观可见:表面平整、色泽均匀、无气孔,浸泡后无龟裂、不起泡、不脱落,在10%*醇、40℃浸泡10d总迁移量,在蒸馏水中60℃浸泡2h高猛酸钾消耗量,在4%*酸、60℃浸泡2h后重金属含量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提供证书网上查询截图)
事实依据6:GB4806.10-2016此标准的检测报告不适用此产品,上述产品属于幼儿家具类,而此标准用途用在食品接触用涂料及图层用于罐头类产品检测,而上述的毛巾架跟检测标准没有任何关联,此举明显用毫无相关的检测报告拉大分值,致使意向单位高价中标为目的。
法律依据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6:由于毛巾架是相对比较特殊产品是儿童挂毛巾使用,毛巾和毛巾架表层处于长期接触状态,如果毛巾架涂层中含有有害物质,会将很多有害物质沾染到毛巾上,而毛巾会接触到儿童的口、鼻、眼睛等敏感部位,会对儿童健康产生很大影响,要求毛巾架涂层达到食品级是对儿童健康的保证,出于对儿童健康考虑要求提供以上检测报告内容并无不妥。
以上检测内容为儿童家具生产所要求的常规检测内容,作为一个合格的有能力的生产厂家应该具备这些检测报告,不能因为潜在投标人的某项检测报告不满足,采购人就做出调整,采购人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因而此项不采纳,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质疑事项7:▲外壳涂饰:采用PVC环保材料。提供相应的产品检测报告
事实依据7:上述检测报告只有检测内容并没有国家标准,提供这些内容的检测报告,依据招标文件中所描述国际标准的检测报告也可以,国际标准的检测报告不能作为国内采购的评分因素,此举明显是属于自相矛盾,通过这些不平等条款,拉大分值,致使意向单位高价中标为目的。
此项检测报告没有任何的权威标志要求,没有标志的检测报告,任何第三方没有权限的检测机构都可以出具,并不受法律保护和假报告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法律依据7: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 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 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7:1.本项并未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依据为国际标准,贵单位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供响应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包含本次招标要求的检测内容即可,因而不存在自相矛盾的说法2.贵单位认为此项检测报告并未要求提供任何权威标志要求,此检测报告不受法律保护和假检测报告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此项并未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和实质性依据。因而此项不采纳,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事项8:▲过滤采用三级过滤:聚*烯熔喷滤芯+颗粒活性炭滤芯(UDF)+压缩活性炭滤芯+R0反渗透膜+后置活性炭滤芯(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三种滤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证书截图)。其中活性炭滤芯可控制水中矿物质含量(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
事实依据8:上述检测报告只有检测内容并没有国家标准,提供这些内容的检测报告,依据招标文件中所描述国际标准的检测报告也可以,国际标准的检测报告不能作为国内采购的评分因素,此举明显是属于自相矛盾,通过这些不平等条款,拉大分值,致使意向单位高价中标为目的。
法律依据8:《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8:由于检测标准的多样性,有国家、国际标准,甚至很多不同标准都包含同样的检测内容,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包含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检测内容即可,本项并未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依据为国际标准,贵单位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供响应的检测报告,因而不存在自相矛盾的说法。故此项不采纳,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事项9: 16. ▲所投产品采用五级过滤,其中聚*烯熔喷滤
芯和颗粒活性炭滤芯(UDF)过滤后的水质中挥发酚类、铁、锰、 铜、锌、锑、锡、氟化物、硝酸盐氮、四氯化氮含量通过检测均符合标准要求。(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证明)。
17.▲内嵌预防幼儿手足口病的水处理模块(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
事实依据9:上述检测报告只有检测内容并没有国家标准,提供 这些内容的检测报告,依据招标文件中所描述国际标准的检测报 告也可以,国际标准的检测报告不能作为国内采购的评分因素,此举明显是属于自相矛盾,通过这些不平等条款,拉大分值,致使意向单位高价中标为目的。
法律依据9: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 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9:由于检测标准的多样性,有国家、国际标准,甚至很多不同标准都包含同样的检测内容,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包含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检测内容即可,本项并未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依据为国际标准,贵单位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供响应的检测报告,因而不存在自相矛盾的说法。故此项不采纳,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事项10:1. ▲加热方式:步进分层加热,快速供应开水,超大供水量, (略) 级以上证书或者检测报告;
事实依据10: (略) 级以上证明,属于特定条件,属于排斥性条款。
法律依据10:《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 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设定的资格、技 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10:本 (略) 级 (略) 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步进分层加热的检测报告,省级以上检测报告更具有权威性,一个合格的有实力的厂家应该具备此项要求,具备此项要求的厂家在产品质量、性能方面更能得到保障,且本项不是资格要求,更有实力的厂家得到更多分,并无不妥。因而此项不采纳,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服务等要求
更正日期:2023年5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更正公告视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来安县舜山镇中心学校
地 址: (略) 来安县X022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略)
地 址:来安县峰汇国际13A1516室
联系方式:徐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耿廷增、徐工
电 话:*、*
五、附件无
0天0小时9分22秒
0天0小时28分21秒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cg*-0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来安县舜山镇中心幼儿园教玩具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5月1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质疑事项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2021年以来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的有一年得1分,最高得2分
事实依据1:上述要求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作为评分条件不合理,此类证书属于自行、自愿认证的证书,简而易懂换点钱就可以办理的证书用来作为评分条件,明显是人为操控,通 过这些自行、自愿认证的证书来拉大分值,致使意向单位高价中标为目的。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
回复1:由于本次招标产品使用对象是幼儿,考虑到儿童为特殊群体,本着对幼儿安全负责考虑,要求投标单位的所投产品具有稳定的质量保证并无不妥,检验稳定合格的产品证书是产品稳定的产品质量体现,贵单位认为此证书为花钱就能办的证书,由于未提供实质性依据,因而此项不采纳,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事项2:大型组合滑梯定制款▲提供产品立柱、底盘、扣件、五金螺丝等金属件通过中性盐雾测试试验,试验时间不小于5000h,提供检测报告,测试后样品无严重腐蚀现象,判定等级不低于4级 (提供证书网上查询截图)
事实依据2:盐雾测试5000h,每日每夜测试需要208天,这种5000h属于自行设定的门槛,来通过不平等条款拉大分值,且并没有哪一条国家标准盐雾需要达到5000h测试,此举明显高于国家标准十倍,乃至几十倍要求。典型的特定门槛,用来排斥其他供应商。法律依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2:由于大型组合滑梯,对产品质量,和使用者安全性影响巨大,立柱、螺丝、扣件等长期暴露在户外日晒雨淋很容易出现生锈,开裂等现象且这些现象很多时候不易被发现,很多立柱生锈是管道内部产品,这些隐患对产品质量和儿童安全影响巨大,要了解产品的使用寿命和确保安全性,需要对以上金属部件做抗盐雾测试,由于产品质保期要求二年,且由于本次采购产品使用对象是儿童,儿童是特殊群体,为了确保儿童健康,安全,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并无不妥,所以要求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UV老化测试不少于5000小时并无不妥。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第一条明确描述:货物的生产、安装、维修、检验、验收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因而此项不采纳,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质疑事项3:无标识项不作为评审项,投标文件中可无需列明,但合同签订后将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小屋套装0、硬度≥H、耐黄变性≤0.69均符合GB/T23999-2009、GB/T3325-2017标准要求。儿童家具漆采用GB/T21866-2008的检测法中李斯特氏菌的抗菌率≥88.6%、肠沙门氏菌肠亚种鼠伤寒血清型的抗菌率≥ 89%。防霉菌性能采用GB/T1741-2020 中防霉等级达到3级或更高等级。
事实依据3: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不作为评分条件,却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作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但是上述GB/T属于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属于建议使用,推荐使用,而不是强制性条款。用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检测报告作为验收依据明显是人为操控,为了让意向单位高价中标,不择手段。
法律依据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3:由于本次招标产品使用对象是幼儿,考虑到儿童为特殊群体,本着对幼儿安全、健康负责考虑,要求投标单位的所投产品达到推荐性国家标准并无不妥。因而此项不采纳,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质疑事项4:▲提供橡胶木儿童桌:氟、氯、溴、碘、多环芳香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苯、二*苯、抗冲击、五氯苯酚、理化性能、外观、易燃性能、涂层外观、*醛释放含量等内容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提供证书网上查询截图)
事实依据4:上述的检测报告只有内容,并没有国家标准,满足内容的检测标准,不仅有国内的,国际的也可以满足,且废止的国家标准也能满足条件,而且文中要求的有害物质并没有国家标准作为依据,更不能证明是否自行编辑的检测内容,这些含糊不清的检测报告可以作为评分因素,明显是为了意向单位扫清障碍。
法律依据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4:此项所要求检测的内容均是对人体有害的一些检测内容,特别是儿童生长发育、健康有重大影响,由于标准的多样性,有国家、国际标准,甚至很多不同标准都包含同样的检测内容,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包含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检测内容即可,贵单位认为有害物质并无国家标准作为依据此项贵单位并无提供实质性依据,且有害物质就是对人体有害的,如:氟元素超标会影响儿童骨骼发育,多环芳烃、苯、五氯苯酚为国际公认的致癌物质,儿童为特殊群体,本着对幼儿安全、健康负责考虑,要求投标单位的所投产品对以上有害物质作出检测并无不妥。
以上检测内容为儿童家具生产所要求的常规检测内容,作为一个合格的有能力的生产厂家应该具备这些检测报告,不能因为潜在投标人的某项检测报告不满足,采购人就做出调整,采购人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因而此项不采纳,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质疑事项5:▲提供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含:)理化性能、木材含水率、结构安全、有害物质限量、*醛释放含量) (提供证书网上查询截图)
事实依据5:上述的检测报告只有内容,并没有国家标准,满足内容的检测标准,不仅有国内的,国际的也可以满足,且废止的国家标准也能满足条件,而且文中要求的有害物质并没有国家标准作为依据,更不能证明是否自行编辑的检测内容,这些含糊不清的检测报告可以作为评分因素,明显是为了意向单位扫清障碍。
法律依据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5:由于检测标准的多样性,有国家、国际标准,甚至很多不同标准都包含同样的检测内容,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包含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检测内容即可,贵单位认为有害物质并无国家标准作为依据此项贵单位并无提供实质性依据,以上检测内容为儿童家具生产所要求的常规检测内容,作为一个合格的有能力的生产厂家应该具备这些检测报告,不能因为潜在投标人的某项检测报告不满足,采购人就做出调整,采购人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因而此项不采纳,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质疑事项6:▲提供产品依据GB4806. 10-2016标准:感官外观可见:表面平整、色泽均匀、无气孔,浸泡后无龟裂、不起泡、不脱落,在10%*醇、40℃浸泡10d总迁移量,在蒸馏水中60℃浸泡2h高猛酸钾消耗量,在4%*酸、60℃浸泡2h后重金属含量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提供证书网上查询截图)
事实依据6:GB4806.10-2016此标准的检测报告不适用此产品,上述产品属于幼儿家具类,而此标准用途用在食品接触用涂料及图层用于罐头类产品检测,而上述的毛巾架跟检测标准没有任何关联,此举明显用毫无相关的检测报告拉大分值,致使意向单位高价中标为目的。
法律依据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6:由于毛巾架是相对比较特殊产品是儿童挂毛巾使用,毛巾和毛巾架表层处于长期接触状态,如果毛巾架涂层中含有有害物质,会将很多有害物质沾染到毛巾上,而毛巾会接触到儿童的口、鼻、眼睛等敏感部位,会对儿童健康产生很大影响,要求毛巾架涂层达到食品级是对儿童健康的保证,出于对儿童健康考虑要求提供以上检测报告内容并无不妥。
以上检测内容为儿童家具生产所要求的常规检测内容,作为一个合格的有能力的生产厂家应该具备这些检测报告,不能因为潜在投标人的某项检测报告不满足,采购人就做出调整,采购人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因而此项不采纳,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质疑事项7:▲外壳涂饰:采用PVC环保材料。提供相应的产品检测报告
事实依据7:上述检测报告只有检测内容并没有国家标准,提供这些内容的检测报告,依据招标文件中所描述国际标准的检测报告也可以,国际标准的检测报告不能作为国内采购的评分因素,此举明显是属于自相矛盾,通过这些不平等条款,拉大分值,致使意向单位高价中标为目的。
此项检测报告没有任何的权威标志要求,没有标志的检测报告,任何第三方没有权限的检测机构都可以出具,并不受法律保护和假报告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法律依据7: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 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 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7:1.本项并未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依据为国际标准,贵单位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供响应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包含本次招标要求的检测内容即可,因而不存在自相矛盾的说法2.贵单位认为此项检测报告并未要求提供任何权威标志要求,此检测报告不受法律保护和假检测报告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此项并未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和实质性依据。因而此项不采纳,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事项8:▲过滤采用三级过滤:聚*烯熔喷滤芯+颗粒活性炭滤芯(UDF)+压缩活性炭滤芯+R0反渗透膜+后置活性炭滤芯(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三种滤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证书截图)。其中活性炭滤芯可控制水中矿物质含量(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
事实依据8:上述检测报告只有检测内容并没有国家标准,提供这些内容的检测报告,依据招标文件中所描述国际标准的检测报告也可以,国际标准的检测报告不能作为国内采购的评分因素,此举明显是属于自相矛盾,通过这些不平等条款,拉大分值,致使意向单位高价中标为目的。
法律依据8:《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8:由于检测标准的多样性,有国家、国际标准,甚至很多不同标准都包含同样的检测内容,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包含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检测内容即可,本项并未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依据为国际标准,贵单位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供响应的检测报告,因而不存在自相矛盾的说法。故此项不采纳,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事项9: 16. ▲所投产品采用五级过滤,其中聚*烯熔喷滤
芯和颗粒活性炭滤芯(UDF)过滤后的水质中挥发酚类、铁、锰、 铜、锌、锑、锡、氟化物、硝酸盐氮、四氯化氮含量通过检测均符合标准要求。(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证明)。
17.▲内嵌预防幼儿手足口病的水处理模块(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
事实依据9:上述检测报告只有检测内容并没有国家标准,提供 这些内容的检测报告,依据招标文件中所描述国际标准的检测报 告也可以,国际标准的检测报告不能作为国内采购的评分因素,此举明显是属于自相矛盾,通过这些不平等条款,拉大分值,致使意向单位高价中标为目的。
法律依据9: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 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9:由于检测标准的多样性,有国家、国际标准,甚至很多不同标准都包含同样的检测内容,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包含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检测内容即可,本项并未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依据为国际标准,贵单位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供响应的检测报告,因而不存在自相矛盾的说法。故此项不采纳,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事项10:1. ▲加热方式:步进分层加热,快速供应开水,超大供水量, (略) 级以上证书或者检测报告;
事实依据10: (略) 级以上证明,属于特定条件,属于排斥性条款。
法律依据10:《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 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设定的资格、技 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10:本 (略) 级 (略) 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步进分层加热的检测报告,省级以上检测报告更具有权威性,一个合格的有实力的厂家应该具备此项要求,具备此项要求的厂家在产品质量、性能方面更能得到保障,且本项不是资格要求,更有实力的厂家得到更多分,并无不妥。因而此项不采纳,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服务等要求
更正日期:2023年5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更正公告视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来安县舜山镇中心学校
地 址: (略) 来安县X022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略)
地 址:来安县峰汇国际13A1516室
联系方式:徐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耿廷增、徐工
电 话:*、*
五、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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