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治理与服务(二期)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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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治理与服务(二期)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数据治理与服务(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5-19 09:15:00,更正为:2023-05-24 09:15: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5-19 09:15:00,更正为:2023-05-24 09:15:0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 (略) 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中“技术部分评分项目1-4、1-5、1-13的描述”更改为:

项目

分值

描述

1-4

3.00

磋商响应供应商所投数据管理工具产品需具备:1)实时数据同步能力达到微秒级;2)数据查询时,1500用户并发平均响应时间小于0.5秒,2500用户并发平均响应时间小于1秒;3)数据采集时,在数据库表写入总数据量为500万时,耗时小于120秒。以上条件全部满足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检验(检测)报告或检验(检测)机构须具有检验(检测)资质标识(检测报告封面带有“CMA”或“CNAS”标志)并盖有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检验(检测)专用章(原件备查);或书面完整承诺: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数据管理工具部署,部署完成后15天内提供满足以上技术要求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原件,检验(检测)报告或检验(检测)机构须具有检验(检测)资质标识(检测报告封面带有“CMA”或“CNAS”标志)并盖有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检验(检测)专用章,逾期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未提供完整书面承诺不得分。

1-5

2.00

磋商响应供应商所投数据管理工具产品需具备:1)支持秘钥加密技术,且同时支持国密SM4加密算法;支持接入第三方带动态认证的接口,可以通过界面配置的方式,快速的解决认证问题;2)信息安全性方面:系统能防止用户非法登录;未授权的人员不能阅读或者修改相应权限的信息和数据,而授权人员可按权限要求进行正确访问。以上条件全部满足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检验(检测)报告或检验(检测)机构须具有检验(检测)资质标识(检测报告封面带有“CMA”或“CNAS”标志)并盖有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检验(检测)专用章(原件备查);或提供书面完整承诺: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数据管理工具部署,采购人对以上响应的技术指标进行核验,若核验不通过的,须于收到整改通知7日内进行整改并通过核验。若整改后还是核验不通过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未提供完整书面承诺不得分。

1-13

3.00

磋商响应供应商所响应数据管理工具产品通过国家机关或国家认可的权威第三方网络安全评测机构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且安全保护等级不低于三级;或所响应数据管理工具产品已有成功投入项目中使用,且项目通过国家机关或国家认可的权威第三方网络安全评测机构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且安全保护等级不低于三级。满足的得3分。需提供数据管理工具的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报告、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扫描件;或已成功投入使用的数据管理工具的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报告、等级保护备案及对应的项目合同(合同内容应体现数据管理工具)证明扫描件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2、在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二、技术要求”的“数据管理工具”之(3)数据质量管理第16点“对于质量问题数据的拦截过滤能力”的技术指标更改为:提供的对于质量问题数据的拦截过滤能力:要求支持通过平台可根据数据质量检测规则自动进行数据质量问题数据的自定义实时拦截下发,有问题的数据在ETL环节去掉,没问题的数据继续执行,阻止问题数据通过ETL环节流入到数据仓库中。

3、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商务部分评分项目2-4、2-5、2-6的描述”更改为:

项目

分值

描述

2-4

3.00

根据磋商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次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进行评价:①为所投入使用的应用软件原厂员工且至少具有五年数据治理类工作经验(不同单位的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计算),且同时具备软件工程师高级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工程师认证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认证证书的得3分;②为所投入使用的应用软件原厂员工且至少具有五年数据治理类工作经验,同时具备软件工程师高级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工程师认证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认证证书其中两项证书的得2分;③为所投入使用的应用软件原厂员工且至少具有五年数据治理类工作经验,同时具备软件工程师高级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工程师认证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认证证书其中一项证书的得1分。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以上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劳动合同扫描件、五年数据治理类工作作情况履历表及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与2-5、2-6项同一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2-5

3.00

根据磋商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此次服务项目的现场实施人员情况进行评价:为所投入使用的应用软件原厂员工,且具备①大数据分析师高级认证、②软件工程师高级认证、③数据库管理工程师高级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类证书及满足应用软件原厂员工的得1分,满分3分(同一类证书不重复得分)。需提供实施人员以上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劳动合同扫描件及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与2-4、2-6项同一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2-6

2.00

根据磋商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次服务的数据库工程师情况进行评价:①为所投入使用的应用软件原厂员工,同一个人同时具备高级信息安全管理工程师和DCMM注册数据管理师的得2分;②所投入使用的应用软件原厂员工,同时具备高级信息安全管理工程师和DCMM注册数据管理师其中一项证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劳动合同扫描件及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与2-4、2-5项同一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4、在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三、商务条件”中的“其他商务要求”增加“4、违约责任:

4.1磋商响应供应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数据管理工具部署,采购人将在数据管理工具完成部署后3日内对其响应的数据管理工具的所有技术指标进行核验,若核验不通过的,磋商响应供应商须于收到整改通知7日内进行整改并通过。若整改后还是核验不通过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4.2成交供应商不得单方放弃中标,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列入采购人的供应商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组织的任何采购项目等)。

4.3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要求其退回已付合同款项,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其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或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列入采购人的供应商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组织的任何采购项目等)。

4.4如采购人在供货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成交供应商实际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内容不符合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要求成交供应商退还已收合同价款,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其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或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列入采购人的供应商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组织的任何采购项目等)。”

5、在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二、技术要求”的“2、项目服务要求”之“2.5、项目实施要求”中的第(8)进度要求的“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交付的,视为成交供应商构成根本违约,采购人将给予7日整改时间,如整改后还未达到要求,成交供应商每逾期1天,向采购人支付未履行部分合同额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90天,视作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方退回已支付款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要求*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更改为“成交供应商没有按以上要求的时间节点交付的,视为成交供应商构成根本违约,采购人将给予7天整改时间,如整改后还未达到要求,成交供应商每逾期1天,向采购人支付未履行部分合同额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视作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方退回已支付款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要求*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略) 湖里区云顶北路8 (略) 行政服务中心C区4楼华沧收标处6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秀贞、危青、郑丽丽

电话:0592-*

(略) (略)

2023年05月1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数据治理与服务(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5-19 09:15:00,更正为:2023-05-24 09:15: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5-19 09:15:00,更正为:2023-05-24 09:15:0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 (略) 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中“技术部分评分项目1-4、1-5、1-13的描述”更改为:

项目

分值

描述

1-4

3.00

磋商响应供应商所投数据管理工具产品需具备:1)实时数据同步能力达到微秒级;2)数据查询时,1500用户并发平均响应时间小于0.5秒,2500用户并发平均响应时间小于1秒;3)数据采集时,在数据库表写入总数据量为500万时,耗时小于120秒。以上条件全部满足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检验(检测)报告或检验(检测)机构须具有检验(检测)资质标识(检测报告封面带有“CMA”或“CNAS”标志)并盖有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检验(检测)专用章(原件备查);或书面完整承诺: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数据管理工具部署,部署完成后15天内提供满足以上技术要求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原件,检验(检测)报告或检验(检测)机构须具有检验(检测)资质标识(检测报告封面带有“CMA”或“CNAS”标志)并盖有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检验(检测)专用章,逾期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未提供完整书面承诺不得分。

1-5

2.00

磋商响应供应商所投数据管理工具产品需具备:1)支持秘钥加密技术,且同时支持国密SM4加密算法;支持接入第三方带动态认证的接口,可以通过界面配置的方式,快速的解决认证问题;2)信息安全性方面:系统能防止用户非法登录;未授权的人员不能阅读或者修改相应权限的信息和数据,而授权人员可按权限要求进行正确访问。以上条件全部满足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检验(检测)报告或检验(检测)机构须具有检验(检测)资质标识(检测报告封面带有“CMA”或“CNAS”标志)并盖有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检验(检测)专用章(原件备查);或提供书面完整承诺: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数据管理工具部署,采购人对以上响应的技术指标进行核验,若核验不通过的,须于收到整改通知7日内进行整改并通过核验。若整改后还是核验不通过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未提供完整书面承诺不得分。

1-13

3.00

磋商响应供应商所响应数据管理工具产品通过国家机关或国家认可的权威第三方网络安全评测机构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且安全保护等级不低于三级;或所响应数据管理工具产品已有成功投入项目中使用,且项目通过国家机关或国家认可的权威第三方网络安全评测机构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且安全保护等级不低于三级。满足的得3分。需提供数据管理工具的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报告、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扫描件;或已成功投入使用的数据管理工具的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报告、等级保护备案及对应的项目合同(合同内容应体现数据管理工具)证明扫描件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2、在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二、技术要求”的“数据管理工具”之(3)数据质量管理第16点“对于质量问题数据的拦截过滤能力”的技术指标更改为:提供的对于质量问题数据的拦截过滤能力:要求支持通过平台可根据数据质量检测规则自动进行数据质量问题数据的自定义实时拦截下发,有问题的数据在ETL环节去掉,没问题的数据继续执行,阻止问题数据通过ETL环节流入到数据仓库中。

3、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商务部分评分项目2-4、2-5、2-6的描述”更改为:

项目

分值

描述

2-4

3.00

根据磋商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次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进行评价:①为所投入使用的应用软件原厂员工且至少具有五年数据治理类工作经验(不同单位的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计算),且同时具备软件工程师高级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工程师认证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认证证书的得3分;②为所投入使用的应用软件原厂员工且至少具有五年数据治理类工作经验,同时具备软件工程师高级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工程师认证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认证证书其中两项证书的得2分;③为所投入使用的应用软件原厂员工且至少具有五年数据治理类工作经验,同时具备软件工程师高级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工程师认证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认证证书其中一项证书的得1分。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以上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劳动合同扫描件、五年数据治理类工作作情况履历表及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与2-5、2-6项同一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2-5

3.00

根据磋商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此次服务项目的现场实施人员情况进行评价:为所投入使用的应用软件原厂员工,且具备①大数据分析师高级认证、②软件工程师高级认证、③数据库管理工程师高级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类证书及满足应用软件原厂员工的得1分,满分3分(同一类证书不重复得分)。需提供实施人员以上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劳动合同扫描件及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与2-4、2-6项同一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2-6

2.00

根据磋商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次服务的数据库工程师情况进行评价:①为所投入使用的应用软件原厂员工,同一个人同时具备高级信息安全管理工程师和DCMM注册数据管理师的得2分;②所投入使用的应用软件原厂员工,同时具备高级信息安全管理工程师和DCMM注册数据管理师其中一项证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劳动合同扫描件及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与2-4、2-5项同一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4、在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三、商务条件”中的“其他商务要求”增加“4、违约责任:

4.1磋商响应供应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数据管理工具部署,采购人将在数据管理工具完成部署后3日内对其响应的数据管理工具的所有技术指标进行核验,若核验不通过的,磋商响应供应商须于收到整改通知7日内进行整改并通过。若整改后还是核验不通过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4.2成交供应商不得单方放弃中标,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列入采购人的供应商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组织的任何采购项目等)。

4.3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要求其退回已付合同款项,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其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或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列入采购人的供应商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组织的任何采购项目等)。

4.4如采购人在供货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成交供应商实际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内容不符合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要求成交供应商退还已收合同价款,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其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或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列入采购人的供应商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组织的任何采购项目等)。”

5、在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二、技术要求”的“2、项目服务要求”之“2.5、项目实施要求”中的第(8)进度要求的“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交付的,视为成交供应商构成根本违约,采购人将给予7日整改时间,如整改后还未达到要求,成交供应商每逾期1天,向采购人支付未履行部分合同额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90天,视作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方退回已支付款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要求*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更改为“成交供应商没有按以上要求的时间节点交付的,视为成交供应商构成根本违约,采购人将给予7天整改时间,如整改后还未达到要求,成交供应商每逾期1天,向采购人支付未履行部分合同额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视作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方退回已支付款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要求*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略) 湖里区云顶北路8 (略) 行政服务中心C区4楼华沧收标处6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秀贞、危青、郑丽丽

电话:0592-*

(略) (略)

2023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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